混沌早已恢復了平靜,最常見的混沌氣流流淌而過,對盤腿坐著的高歌視若未見,同化的威能不顯。
青靈珠被煉化數千萬年,分寶巖也差不多,這兩件靈寶,都擁有抽取混沌能量,轉化成先天靈氣的威能。
高歌自晉升到大羅中期之后,開始研究這兩個靈寶的轉化規則,甚至跑到洪荒邊,研究洪荒的轉化規則,此時,已經有些效果,高歌在混沌中,已經不會被混沌排斥了,至于吸收轉化,這個,還需要慢慢摸索。
殺死鯤鵬后,鎮元子只拿了鯤鵬的驚神筆,有了這件極品先天靈寶,鎮元子彌補了自己最后的缺陷,不再是守強攻弱,攻防達到平衡。
西王母卻與鎮元子相反,長久以來她都是攻強守弱,這次就要了那個玄龜殼,把這玄龜殼和她的彩霞仙衣融煉在一起,防御威能直追極品先天靈寶,配上九天飛鳳釵,一攻一守,比之鎮元子絲毫不落下風。
當然,這玄龜殼畢竟比不上驚神筆,高歌又把從鯤鵬身上搜出的洞藏分了一半給西王母,西王母自然毫不客氣地笑納了,西昆侖雖也是洪荒前幾名的洞天福地,產出不少,但西王母可不是一個人,拖家帶口,日子過的還是緊巴巴,有了這些補貼,卻是可以舒心百十萬年了。
高歌把鯤鵬最好的靈寶讓于兩人,自己就收取了鯤鵬的真身和一半洞藏,還有一些低級靈寶,西王母知道他身后有個種族,這些靈寶卻是需要隨身準備,用來打賞后輩,也就一個沒要。
至于河圖洛書,高歌從鯤鵬身上搜出來的時候,依舊一副受損嚴重的樣子,里面規則錯亂,一片混沌,竟然沒有鯤鵬煉化的痕跡。
高歌稍微查探一下,也覺得頭大,整件靈寶似乎被盤古真身給完全打蒙了,偏偏又沒到報廢的程度,就是亂,規則錯亂得一塌糊涂。
否則,鯤鵬有這件靈寶護身,三人不一定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把鯤鵬的防御攻破,會不會被鯤鵬逃去,實在是未知數。
高歌把它丟進分寶巖去孕養著,讓他自己去修復,如果到時還不行,就只得讓女媧娘娘出手,捋順這靈寶的規則了。
鯤鵬的元神,被高歌送到洪荒表面的薄膜中去了,被洪荒規則直接吸收。
元神不比真身,在道祖傳下的大道里,在高歌所學的三清仙法中,對元神都是持有一種敬畏的態度。
元神泯滅,必須回歸洪荒。
如果敢對元神進行煉化,或抽取元神的能量練功,那就是不道,是魔。
但對于所有生靈的真身,道門持無所謂的態度,抽筋拔骨煉法寶,蒸炸煎炒作美食,隨便,不浪費就好。
你就是隨手丟棄,讓他在野外自然腐爛,被野獸分食,也沒浪費,也無所謂不道。
處理了鯤鵬的元神,高歌神識探到釣魚島,通知了自己的安危,又再次回到混沌,覺得自己需要清靜清靜了。
洪荒平靜百萬年,億萬種族競爭的格局已經拉開,唯一的障礙就是鯤鵬,現在已經被高歌解決了。
這消息不管從哪個渠道發出,最后必定會傳遍整個洪荒,妖族成了一盤散沙,也必定會被億萬種族了解,他們可以放開手腳攻伐了。
當然,剩余的妖族也不是省油的燈,連橫分解,拉攏投靠,種種手段必定也會使出,畢竟,即使不為妖,只作為一個洪荒種族,一部分妖族也是實力強橫,不遜色洪荒大族,只要他們舍棄妖族身份,回歸洪荒種族,大浪淘沙之下,說不定能存活一些種族。
當然,這與高歌無關,其他種族的死活根本不會放著高歌的眼里。
妖族無法成族,成了億萬種族的眼中美食,而人族,就是這億萬種族中的一員,必定也能在這分食進程中,拿到自己那一份豐厚的所得。
在萬族競爭之中,人族沒有拉下一步,這就是好現象。
步步緊跟,不斷積累優勢為勝勢,才有可能笑到最后。
人族的事務,已經不再需要高歌參與了。
高歌伸出腿,挺直身體,雙手墊在腦后勺,做出一個仰躺的姿勢,輕輕閉著眼簾,連眼球也不再轉動,心中卻思緒萬千。
數千萬年的奔波,數千萬年的期待,當人族真正獨立行走的時候,高歌心中既欣慰,又有些不是滋味。
就像自己的孩子長大了,翅膀硬了,要往外飛一樣,他不再兜兜轉轉圍著自己的身邊跑了,不再用仰慕崇敬的眼神眼巴巴看著你了,他的眼光敏銳而堅定,緊緊盯在遠方,步伐堅定,大步走去。
圍殺鯤鵬,高歌出力雖多,但并不勞累,心神幾乎沒怎么損耗,但此刻卻覺得異常的疲憊,只想好好睡一覺。
高歌仰躺著,頭枕在手臂上,身體微微舒張,慢慢睡了過去。
無窮無盡的混沌氣流從高歌身上流淌過去,高歌的身體本能感到絲絲威脅,慢慢蜷縮在一起,如同母胎中的幼兒擺出的姿勢一般。
胸膛久久才一漲一伏,混沌氣流從高歌的鼻腔進去,出來,卻沒有施展絲毫同化的威能。
空間劍從高歌的心臟中慢慢穿了出來,回到老家似的,鉆入混沌中消失不見了,過來不知多久,又突然鉆回了高歌心臟,玩得不亦樂乎。
高歌元神空間中,青靈珠突然躍了出來,落在高歌的虛握著的手中,分寶巖在青靈珠內大發毫光,無盡的規則探入了混沌,與青靈珠一起,貪婪地吸收著混沌的能量。
白玉靈石也飛了出來,落在高歌的另一個手心,一樣吸收著混沌能量。
平時,這三件靈寶,隔著洪荒規則,也被自己的規則所限,吸收的混沌能量是有一定的數量限制。
但此刻,三件靈寶現身混沌,不用再被洪荒規則干擾,放開了禁制大力吸收能量,那無數億年形成的禁制規則,慢慢就有些松動了,新的的規則在緩慢演化,三件靈寶,似乎都有些蛻變進化的痕跡了。
但高歌毫無所覺,對于混沌氣息慢慢浸染了全身上下也沒有一點感覺。
高歌做了個美夢…
高歌穿著背心大褲衩,光腳丫叼著個人字拖,一手抓著十幾根羊肉串,一手把著小黃車車把,嘰咕嘰咕穿行在街上。
高松也人模狗樣,背心褲衩人字拖,咬著烤串,把小黃車停在街邊的商場門口,張口喊道:“靚女,交房租了!”
片刻,一個美女笑嘻嘻跑了出來,手機一掃掛在小黃車車把上的二維碼,輸完金額密碼,笑嘻嘻道:“松哥,收了這么多房租,晚上請我喝酒唄?”
高松艱難地伸出干凈的尾指,點開掛在脖子上的手機,看了轉賬數字,笑道:“你開瑪莎的,居然要我小黃車請酒喝,你也好意思?”
美女氣笑道:“要不,那瑪莎給你,我今天跟著你哥轉一圈,這二維碼換我的就行了。”
高松翻了翻白眼,對美女道:“美女,你長的美,不如你想的美!”
高歌把嘴里的牛肉塊吞了下去,向那美女點頭招呼一下,吆喝道:“走了,別墨跡,還兩條街沒收呢,別耽誤我七點半看球賽。”
兩人又騎著小黃車,嘰咕嘰咕向著下一家商場駛去,美女滿目羨艷之色,看了良久,才慢慢走回自己那人頭涌動的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