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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讓子彈飛一會兒

  眼見他們先后離開,林威呆愣的坐在沙發上,如果換做是別人,敢闖到自己家里來,還這么囂張,他早就動手了。

  但是對蘇曉怡母親,林威卻深深感到無力。

  一年多前的故事在一次重演,雖然內容不同,但結果卻沒什么兩樣,蘇曉怡和前女友歐子珊,兩個人影漸漸重合。

  林威清晰的記得,在與前女友分手后,自己大醉了一場,一個多月后歐子珊又出現在這間房子里。

  久違的激情在那一刻爆發,纏綿過后。

  歐子珊才告訴林威,她要結婚了,讓自己別在等她。

  也是在那時,林威知道了歐子珊的母親竟然是為了自己的面子,才生生的拆散了他們倆,兩個人六年的感情,竟然不如她老媽的面子重要。

  從那以后林威更換了電話號碼,手機里除了一些老師、同學之外,以前的同事就在沒有聯系過。

  歐子珊的母親是為了面子,那蘇曉怡的母親又是為了什么呢?身份?

  自己現在房子有好幾套,新房子在有幾天就可以交房入住。

  錢也不缺,隨時可以在游戲中甩賣金幣,換幾千萬的資金出來,名下還有一間完全屬于自己的公司,此外還在紫陌和雄兵兩間工作室擁有不少股份。

  在大部分人家眼里,妥妥的是金龜婿。

  他實在想不通自己到底差了什么,竟然讓蘇曉怡的母親硬生生的將蘇曉怡帶走,還說出那樣絕情的話。

  林威一時陷入迷惘之中。

  不知過了多久,一陣敲門聲,讓林威清醒過來。

  他也懶得再問,起身打開房門。見外邊三個人都穿著警服。

  該來的總算是來了。

  林威明知故問道:“請問您幾位有什么事”?

  其中一名民警出示了證件,之后道:“有人報警,你涉及與一宗傷害罪有關,這是傳喚證,需要你跟我們到警局走一趟,配合調查。”

  “哦”!林威面無表情的接過傳喚證看了一遍。

  他道:“我昨晚在酒吧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一名年歲較大的民警聽了問道:“你有證據么”?

  林威淡淡的道:“有的,本來今天我也要去轄區派出所報警,昨天我和兩位女同事去酒吧。

  有三名嫌疑人涉嫌尋釁滋事罪。

  只是從昨晚到今天發生的事情太多,一直沒有時間過去,現在正好和你們走一趟,把事情都辦了”。

  那名朱警官聽了一愣,問道:“你是干什么的”?

  林威笑道:“我大學選修的是法律,對刑法尤其熟悉。至于現在身份比較多,我名下有一間公司,同時是兩家公司的股東,私人公眾號有八百多萬的粉絲。平時就上上網,打打游戲”。

  另外一名姓李的警員詫異的問道:“網紅”?

  林威聽了一笑道:“算不上,我的私人公眾號有公司打理,平時不怎么關注”。

  說到這里,林威走進房間,將那個存儲器帶好,拿上身份證件,轉頭問道:“我現在有些事情要與公司法務聯系一下,不知可不可以”。

  那兩名年輕警員看了一下朱警官。

  朱警官字斟句酌的道:“我們只是傳喚你去警局配合調查,你的其他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

  林威聽了點了點頭。

  他直接撥打麒麟科技法務的電話,電話一接通,便傳來法務張小姐的聲音:“林總,您找我有什么事情”?

  林威道:“我昨天晚上給你的郵箱里發了一份視頻資料,你復制好,不要刪減,去紫陌公司給袁總。

  我現在要去派出所配合調查,另外個人電話隨時保持暢通”。

  法務張小姐聽了忙道:“知道了林總,我現在就去辦”。

  林威掛了電話,對那名朱警官道:“我們可以走了”。

  林威剛出門,見天氣陰沉沉的,他上了警車。隨朱警官他們到了愛悅酒吧的轄區派出所,進了傳喚室,朱警官開始做筆錄。

  朱警官問道:“姓名”

  “林威!雙木林,威武的威”。

  “職業”!朱警官接著問道。

  林威道:“麒麟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法人”。

  一系列的程序走完,終于進入到了正題。

  朱警官問道:“九月三日晚六點二十分,在愛悅酒吧發生一場斗毆案件,造成一名受害人輕傷二級,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請問您是否在案發現場”。

  林威一聽道:“是的”。

  朱警官道:“請您詳細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況”?

  林威道:“九月三日晚四點多我和兩位女同事進入愛悅酒吧,當時點了兩瓶紅酒,每瓶價格28800元,一瓶蘇打水。

  在六點多鐘,有兩名身上刺青的男青年,年齡二十多歲,到我們的卡座尋釁滋事。

  我為了保護自己和同行兩位女同事的人身、財產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了適度的行動,制止了不法侵害的行為。

  酒吧的環境非常復雜,當時兩位女同事都受到了驚嚇。

  我急于帶著兩位女同事逃離酒吧,剛跑到通道,被那兩名男青年的同伙追了上來。

  他尋釁滋事對我們進行了不法侵害,我采取了適度的行動,制止了不法侵害的行為。然后帶著兩名女同事逃離酒吧。”

  朱警官問道:“您說的這些,是否有證據可以證明”?

  林威道:“是的,我保留了現場的視頻原件,沒有做任何刪減”。

  朱警官接著問道:“你如何確定那兩名男青年是尋釁滋事”?

  林威道:“我的兩位女同事在酒吧喝酒,他們找上來,要我的同事去陪酒。

  我當時告訴他們,這兩個人都是我帶來的朋友,你們找錯人了。

  然后他們一邊辱罵,一邊動手搶走了我們裝著價值一萬多元紅酒的醒酒器,并且拿著醒酒器砸我,故此我可以清楚的確定他們是尋釁滋事”。

  朱警官聽了一愣道:“你有沒有做其他的挑釁行為”?

  林威果斷的道:“沒有,我當時滴酒未沾,清醒的很,而且本身在大學選修過法律專業,不會做出這種不智行為”。

  朱警官問道:“您說的這些,是否有證據可以證明”?

  林威道:“是的,現場的視頻原件,可以證明”。

  朱警官聽了問道:“您是如何確定后來那人,是那兩名男青年同伙的”?

  林威道:“他當時大喊‘你打傷了我的人還想走’,然后就追了上來,故此我可以認定他和那兩名男青年是同伙”。

  朱警官問道:“您說的這些,是否有證據可以證明”?

  林威道:“是的,現場的視頻原件,可以證明”。

  朱警官聽了道:“他們都先后受傷,而你沒有受到任何傷害,這怎么解釋”?

  林威笑道:“我練過武,反應更快。如果不是因為這一點,當時受傷的就是我”。

  朱警官這時問道:“現場的視頻原件,你是怎么得到的”。

  林威道:“因為我在大學選修過法律,法律意識比較強。我們在酒吧中受到了不法侵害,為了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我當時找到酒吧的經理,從他那里拿到了視頻文件作為證據保存了下來。”

  朱警官從頭到尾又仔細詢問了一遍,林威一一作答,做完筆錄。林威看了一下,見筆錄上并沒有用什么春秋筆法,也沒有故意遺漏,這才在上邊簽了字。

  林威接著道:“我還要就這件事情報警,我們在酒吧喝酒時合法權益,受到了不法侵害。

  那三人都涉嫌觸犯了尋釁滋事罪。

  其中一人毀壞了我們價值一萬多元的紅酒,我希望能以尋釁滋事罪,對他們進行立案。”

  朱警官聽了,又讓林威從新做了一份筆錄,對這件事情予以立案。

  此時已接近中午,朱警官道:“你反應的這些事情,我們還要在偵察,并傳喚相關人士。您暫時需要留在這里,配合我們的調查”。

  林威一聽笑道:“沒有問題,根據相關法規,作為案件當事人,需要接受傳喚,配合調查。這是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但接受傳喚問詢時間,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

  朱警官笑道:“你明白就好,如果每一個公民都有你這樣的法律意識,遵紀守法,我們的工作也能好做不少”。

  林威看了一下時間,他問了一句:“現在快到中午了,我還有些事情,要打幾個電話安排一下,不知道可不可以”?

  朱警官并沒反對。

  林威直接撥通了法務張佳慧的電話,問道:“視頻資料你給袁小姐了么”?

  張佳慧道:“已經轉交給袁小姐了,袁小姐讓我轉告林總,結束詢問后給她打個電話”。

  林威點了點頭道:“我知道了”。

  接著他又撥通了袁虹的電話。

  電話一接通,袁虹就急著問道:“威哥你從警局出來了么”?

  林威哈哈笑道:“還沒呢,估計還要不少時間”。

  袁虹眉頭一皺,道:“這肯定是有人在搞事,想整你”。

  林威想了一下道:“這件事情我心里有數,你把發生沖突前后的視頻發到網上去。

  我給你個電話,是我滬旦的導師。

  我會讓讓他幫忙在滬旦找個法學專家,你跟各個網站熟,看看能不能安排個節目采訪一下。”

  袁虹聽了笑道:“威哥的意思是讓事情迅速發酵”?

  林威嘿嘿一笑道:“不錯,我多忙的人啊,哪有時間和他們慢慢玩,當然是直接拼刺刀了”。

  袁虹一聽道:“我在警界有些人脈,威哥用不用我找人幫忙過問一下”?

  林威搖頭道:“不用,讓子彈先飛一會兒,打的一拳開,免得百拳來”。

  結束了和袁虹通話,林威又給他的導師打了個電話,把事情簡單講了一下,拜托導師幫忙。

  袁虹那邊速度也極快,再加上林威的公眾號上有數百萬的粉絲,酒吧沖突的視頻,在網上迅速發酵。

  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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