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發生交通意外的時候,母親跟林小婉在一起,便下意識的將所有的錯都推到林小婉身上,雖然她年紀小,但是她知道爸爸想跟媽媽離婚娶那個狐貍精,只是媽媽不同意,所以便理所應當的認為狐貍精想嫁給爸爸,就只能害死媽媽上位。
如果讓原主知道,她現在之所以會失去她的家庭,失去她的母親,都是因為林默的父母,恐怕會恨不得弄死林默吧?
原主有一次不小心偷聽到林小婉跟前夫通電話說什么你殺了人,監獄之類的,便以為林默的爸爸是殺人犯進了監獄,并沒有將這個殺人犯跟自己的母親聯系到一起。
但是她怎么都不會想到,林默的爸爸是撞死自己媽媽的殺人兇手。
為了避免引起誤會,容立華沒有告訴原主,并且叮囑林小婉不許透露出一個字。
所以,至今為止,原主只知道當初撞死她媽媽的人是一個出租車司機,被容立華給送進了監獄,這也是她還愿意認容立華這個父親的原因。
最起碼,他給媽媽報了仇。
因為原主的遭遇太過慘烈,所以她的執念極深,又是這具身體的原主人,所以她至今掌控著這具身體的主動權,就算是容傾都沒有辦法壓制原主,除非拼著讓小世界坍塌的危險。
如果不是這個世界沒有鬼魂,原主會化為厲鬼,找這對渣男賤女報仇雪恨。
聽萌寶說,原主在很小的時候,就被白蓮花給無意波及了,就像當初她母親一樣,明明是好心給她披上一件衣服,結果卻成了催命符,死狀極慘。(來自萌寶的預言術!)
正是因為不甘,心懷仇恨,所以才占據著這具身體不肯離開,報仇的執念已經在她心里徹底扎根。
說真的,容傾真的很心疼原主。
對于一個只有八歲的孩子來說,這種家庭慘劇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她需要一個發泄的渠道。
但是不該對無辜的崽崽下手。
護犢子的尊上是這么想的。
但是在三界,父債子償是很正常的事情,原主找林默報仇也不算冤枉。
說真的,容傾現在真的沒有什么好辦法。
怎么樣,才能不讓原主虐待崽崽呢?
容傾這個念頭才剛起了個頭,便感覺自己逐漸失去了這具身體的掌控權,再次回到了那個小黑屋。
好在現在是晚上,容傾離開以后,容卿也沒有繼續去虐待林默,而是直接睡著了。
翌日,是星期六。
因為今天不用上班,小嬌妻又在身邊,所以兩人做完晨間運動,便一起進了廚房給孩子們做早餐。
容卿緩緩地下樓,便看到廚房的那兩個人根本就沒有做飯,而是摟在一起親吻,容立華甚至都將衣服伸進了林小婉的衣服里,林小婉嘴上說著不要,但是身體卻很誠實。
一瞬間,隔夜飯都要吐出來了。
容卿站在樓梯上,雙手抱著胸,直接嘲諷開口:“呦…現在也不是春天,怎么有一只又yin又賤的小母貓發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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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m現在還有人討厭原主(容卿)嗎?
反正,小哥哥不討厭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