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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一直在等她回來

  在這遍地的殘肢尸骸之上,涼薄蒼白的晝日之下,秦嫣看到他投來目光,

  著目光暴怒,冷冽,深沉,陰郁,好像一把利劍,可以刺穿鐵靶,猜中人心。

  秦嫣被他這一眼看得渾身血液倒流。

  祖宗從來都不待見她,十幾年來都不曾有任何改觀。

  自從花哨十五歲跟了他后,秦嫣就沒怎么去看過花哨。

  不是她不想去,是祖宗根本讓她去,背地里敲打過她很多回。

  她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待花哨并不怎么好,還常常做一些坑她的事情,不待見她也不奇怪。

  但即便如此,祖宗也從來沒有用現在這種可怕的眼神看過她。

  如果目光能殺人,她現在估計只剩下一堆破敗的白骨了。

  看來,因為今天的事情,祖宗對她的憎惡在這一刻達到了極致。

  只見他隱忍著收回目光,喚道“屠佐!”

  頃刻間,巨大的蒼鷹像是突破虛無空間的壁障,轉瞬出現在半空中,展開寬厚羽翼,發出一聲震天的鷹唳。

  它琥珀色的瞳孔閃過萬千片段,丟失的記憶,在接受到主人召喚的剎那,悉數回檔。

  它朝他興奮的鳴叫,不住的揮動翅膀,掀起風浪。

  秦嫣只見他抱緊花哨,乘著屠佐迅速消失在天際。

  秦嫣身體一軟,趴在地上似哭似笑。

  這一刻,她都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花哨是安全了,可是死了那么多執法者,足以讓整個書城世界震驚,掀起滔天的大動蕩。

這后面是無窮無盡的麻煩啊  花哨不知道自己昏迷的多久,再次醒來時,看著藍色的天花板,一時間不知自己身在何處,腦袋也一片空白。

  藍色的天花板好熟悉。

  有那么一瞬間她覺得自己回到了十幾歲的時候,

  回到了四合院自己的房間里。

  她記得剛到那個家時,她跟祖宗說,她不喜歡白色,

  “為什么不喜歡?”他笑著問她,似乎很感興趣。

  花哨囁嚅了兩下唇,說“我小姨說忌諱。”

  干她們這一行的女人都很忌諱恐懼白色,不論是穿的還是用的,能不用白色就不用白色。

  小姨說白色太干凈了,血染上去,不容易洗掉。

  花哨小時候只能理解這句話的表面意思。

  直到水桃死去的那天,被人從一輛加長林肯車上抬下來的時候,她白色的裙子上全是鮮血,

  然后又陸陸續續臺下來五名穿白裙子小姐,只有一個命大,搶救過來了,但也落了個終身殘疾。

  花哨那時才真正明白,在這個圈子里,穿白色就是為了迎合一些特殊危險客人的癖好。

  一場生意通常是6個女孩一起,集體穿白裙子,688888元一夜。

  少一分不干,多一分也不出場,就是討個吉利,權貴不差錢。

  這生意被圈內人戲稱為“純白情人”。

  當純白情人的女孩基本上活不長,就算活下來了身體上也有殘缺。

  但架不住賺錢啊,68w只是個“門票”,里面的“游樂設施”另算。

  不要命的小姐就敢接,要是能活下來就是一大筆錢,一筆無法想象的天文數字。

  原來白色洗不掉血跡,也能稱得人心更加殘忍骯臟。

  受這件事的影響,花哨只要看到大片的白色,就會出現應本能激反應,甚至產生嚴重的幻覺,例如眼前的白色會變成大量的血跡將她淹沒,躺著床上都能憑空溺死自己。

  雖然成年后沒這么嚴重,但十幾歲的時候,白色對她來說真的是噩夢。

  花哨沒有隱瞞,將原因一五一十的跟他說了一遍。

  祖宗什么也沒說。

  第二天家里的天花板全都被貼了一層特殊的壁紙,

  白天看是天空的顏色,晚上看就是璀璨的夜空。

  想到這里,花哨猛然從床上坐了起來。

  低頭一看,沒有傷口!甚至一點痛感都沒有。

  她想起昏迷前混身被蛹線貫穿的痛苦,開始不由自主的發抖。

  那種痛,是她這輩子不敢回想的痛,是她受過那么多傷中,最讓她刻骨銘心的痛。

  她在哪?又是誰救了她?

  花哨光著腳下了床,發現自己正穿著真絲睡裙,款式有些熟悉,但一時間想不起在哪見過。

  她在一間細絨地毯的臥室里,床邊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

  她走過去,一把拉開窗簾,窗外的陽光頓時照在她的身上,讓她不由自主的米瞇起眼。

  但等她看清楚窗外的景色時,瞬間呆在原地。

  這里是書城世界的居住區首頁中心,也不知道是在多少層樓,她居然能俯瞰書城標志性的建筑——無盡時間塔。

  花哨只在第一次來書城世界,去廣場買丹藥時,遠遠的看過它的底座。

  不過啥玩意也沒瞧出來,甚至她都沒看出是座大本鐘一樣的建筑,只覺得像一堆巨大的樂高積木。

  直到站在這里重新俯視,她才明白,是自己當時看的方式不對。

  時間塔像是傳說中的空中城,只有俯視才能看到它城中的巨大時間圓盤。

  花哨滿腦子都是這么好的地段,得多少積分?

  按照首頁最低房價,一平米十萬。

  光是她這么一個臥室就有十三四個平米嗯,一百多萬積分。

  顯然,絕對不是紀欽雨和唐雨林救了她。

  血月?

  更不可能。

  這男人不是那種為了一個不怎么相干的女人,冒險這么大險的人。

  這么說來,只有一個人。

  花哨面部表情開始緊繃,她試著呼喚屠佐。

  果然,沒有絲毫回應!

  再看向自己身上穿的睡衣時,才猛然想起這是她的衣服!

  是她早些年留在宅子里沒帶走的衣服!

  花哨又走進臥室分割出來的一間面積不小的衣帽間,

  里面整整齊齊的掛滿了她離開大宅前,15歲到22歲時的衣服,

  從衣服鞋子到包包,甚至還有一個獨立的精致首飾柜,擺滿了她曾經的東西,陌生又熟悉。

  這些東西她很多都不記得了,只有其中幾件當初買來時特別喜歡的有些印象。

  她這輩子買了太多的東西,喜新厭舊,買了過一陣就忘,隨手丟,隨手放。

  花哨從沒想到會有人一件件給她收好,似乎一直在等她回來,

大熊貓文學    快穿:反派女主只想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