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黎沒有開他的真氣車,這一次,他選擇了驢車。然而,小小驢車,依然真氣朋克。這輛車有著寬敞碩大的的車廂,車頂有一架五十毫米口徑榴彈發射器,還有一架二十毫米口徑反器材步槍。這兩種武器都是特別定制加工出來的,前者用來對付大量密集目標,后者則用來的對付重甲目標。這輛車周身被真氣蛛絲布包裹,能夠隔絕外界對內的探知,甚至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防彈性能。作為拉車主力,神俊驢義不容辭。而它看起來,比之前塊頭大了很多。
說起它的塊頭,這事兒,得從神俊驢來到燕南城的三天之后說起。
那個時候,神俊驢和天馬之間如膠似漆。沐浴在愛河之中,無論走到何處,都足以讓整個燕南城之中所有騾馬驢羨慕不已,心馳神往。可有一件事,神俊驢頗為在意。
那就是體格。
神俊驢本質上是一頭驢,盡管已經神俊非常,甚至超過一般馬匹,可在天馬面前卻依然還是個弟弟。再說天馬,天馬本身并非馬,而是龍種。天生體型就很大,而為了應對秦端雨那超過兩米的身高,天女閣給秦端雨的這頭天馬更是高大異常,尋常人站在它面前都能充分感覺到那巨大的壓力。
神俊驢喜歡天馬,可惜的是,身高始終比天馬矮一頭,雙方表達親昵咬咬脖子的時候,就會比較別扭。
于是神俊驢腆著臉跑來找高黎幫忙,而高黎反正閑著沒事兒,便給他疏通經脈,傳功。伴隨著修為提升,再加上夜夜加餐,神俊驢的體格突飛猛進。終于在此時,趕上了天馬。
這輛裝甲車很大,干脆讓天馬和神俊驢兩個拉著,只要跟在兩位親王的車隊后面就好了。
此時的阮維武和何猜兩位親王,在隊伍中央,騎著馬并排走在一起。這兩人不久之前還在開戰,此時卻肩并肩一起走,仿佛之前的戰爭從未發生過。
“一頭驢子,一頭天馬。那么大一個車,竟然裝了一車女孩子。這個高王爺,著實是個有趣之人。”阮維武以亞楠語對何猜說道。
“你的女兒也在里面。”何猜道。
“是啊,我女兒最近與他的大娘子凌瓏關系密切,從她那里聽說了不少高黎的奇聞趣事呢。”阮維武道。
“這些事,他竟然都不瞞著?”何猜有些意外。
“大約是覺得沒啥大不了的吧。”阮維武笑道。
“那還真的是很灑脫的一個人了。整個亞楠,就屬你女兒與高黎接觸最多,你認為高黎這人如何?”何猜問道。
“與我之前認識的所有中原人都不一樣。”阮維武說道,“他的想法,他的意圖,自從他來到燕南城所作的一切都讓人不能理解。你敢信嗎,當他查抄了獨孤家的金銀之后,他首先要做的事情,竟然是雇傭燕南城內的居民重整城市。那么多的金銀,這般魄力,若是換做我,我是豁不出來。”
何猜道:“高黎一直都說自己是個商人,商人重利。若無暴利,他自然不會這樣做。”
阮維武道:“雖然你我都知道如此,真讓你我掏出這筆錢來,你能嗎?”
何猜道:“我沒你那般玲瓏心,我只是一介武夫。如若不是看你與高黎做生意,我也想不到會來跟他做生意。別說是長遠,哪怕是眼前的利益我都未必能把握住,你問我?還不如問你自己!”
聽這兩人閑談,誰能想到在不久之前,他們雙方竟然還在戰爭之中?
這是一條官路,十分寬敞,因為常年通商,路面也壓的很實。可惜的是,最近連綿小雨,路邊略顯泥濘。回憶起平陽城那近乎不計代價地道路,兩位親王心中竟然隱隱有些羨慕。
然而,羨慕歸羨慕,反正他們是絕對豁不出去怎么多銀子來修路的。
兩人本就不是朋友,共同話題不多,聊了一陣,雙方沉默下來。可兩人并駕齊驅,沉默又略顯尷尬。
“你說,母親真的能借助高黎的手,除掉那些不聽話的孩子嗎?”阮維武首先找到話題問道。
何猜看了一眼,冷笑道:“你想套我的話?”
阮維武笑道:“你信仰的母親必然沒事,你又有什么可擔心的?”
何猜道:“此事我不是我能決定的,那高黎的性情,誰能讀懂?”
阮維武又回頭看看那裝甲車,嘆道:“母親真正的想法,又有誰能懂呢?”
此時,在車里,雅雅雄赳赳氣昂昂地蹲在武器站上,摸摸這碰碰那,一臉期待地望著周圍的荒野。其實距離這里不遠,就有一座亞楠的小城,名為廣順城。廣順城中多是來自亞楠的商販,也算是依托進出口貿易建立起來的城市。
雅雅哼唧道:“怎么還吧來人啊,趕快來人啊,再不來人就快到廣順了啊!”
秦蘇妍在下面笑道:“就算是來人也不能讓你用上面的武器啊,造這些武器多麻煩了!”
雅雅唰地伸出一根手指:“一發!就讓我來一發!只要我來一發我就此生無憾了!”
秦蘇妍道:“你的人生還真是廉價啊。”
雅雅道:“你懂個屁,主人說過,朝聞道,夕死可矣。”
秦蘇妍又要說什么回懟,秦端雨輕輕扯了扯秦蘇妍的衣襟,低聲道:“姐姐,還是不要吵架了吧。”
這是秦端雨第一次參加這種集體活動,她有點不太適應這種吵吵鬧鬧的環境。當年在天女閣,她們就是規規矩矩的。現在來到高黎這邊,人家高黎身為王爺,地位尊崇。這般吵鬧,毫無規矩,終歸不好看。
秦蘇妍嘻嘻笑道:“沒事,咱東家說了,咱們企業文化就是這樣,你別擔心。”
此時的高黎呢?他正躺在凌瓏的大腿上補回籠覺,而凌瓏則拉著阮蘇雅聊著她以前在江湖之上闖蕩的事情。
此時此刻,秦端雨有點不太明白。這個看起來這么松散的一群人,究竟是怎樣一步步變成今天這般強大的?
難道,只是因為高黎的人格魅力嗎?
或者,那個正在慢慢蹭著凌瓏大腿的男人,有點什么別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