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如果是旁人說的,李恪未必會當真相信,但這句話出自武媚娘之口,李恪就有理由相信她。
武媚娘聰慧,行事不拘一格,而且從來不是無的放矢之人,她既然當著李恪的面這么說了,那就必然有她的法子,李恪也很放心的就將此事交給了她來安排。
武媚娘深知要做成此事的難度,此事要成不易,如果是放在朝堂上正面朝議,那此事多半是不容易通過的,可此事干系重大,若是不放在朝堂上朝議,又不可能,所以泰山封禪之事一定不能以常規的形式出現在朝堂之上。
武媚娘何等聰明,她最擅長的就是李代桃僵這一套,所以就在李恪把此事交給她之后,她就已經有了腹稿了,也悄然開始布置了。
就在李恪自吐蕃凱旋回城后的幾日,皇后武媚娘突然患病了,而且此病患地很急,一夜之間驟然就抱了恙。
武媚娘是功勛之后,先皇御封,李恪明媒正娶的皇后,太子李璄的生母,在朝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武媚娘一染病,朝中上下都難免緊張。
當然,在意武媚娘身子的不止是朝臣,與武媚娘風雨多年的李恪也是如此,就在武媚娘染病的當日,李恪就下旨朝中醫官為武媚娘診治,但武媚娘的病卻怪地厲害,不管是誰,都無法依癥下藥,只說這病怪異,生平僅見。
朝中醫官如此診斷,滿朝上下頓時一片嘩然,許多朝臣的心也跟著被提了起來,因為現在武媚娘的情況不禁讓他們想起了當初貞觀朝的長孫皇后,當初長孫皇后就是染疾病故,而就在長孫皇后染疾病故后幾年,太子之位也易手了。
太子之位乃是國本,武媚娘的安危直接關系到國本的穩固,關系到大唐的國運,自然不容有失,再加上以往武媚娘交好朝臣,廣結善緣,朝中受武媚娘恩惠的臣子也不少,自然就對武媚娘的身子更加關切了。
龍朔五年,深秋,宣政殿。
朝中君臣原本正在殿中商議于藏南之地另置州縣之事,商議已畢,李恪正要下旨散朝,此時太子李璄出列叫停了李恪。
“啟稟父皇,兒臣李璄有要事稟奏。”太子李璄出列,對李恪俯身拜道。
李璄生于貞觀十一年,今歲已是十五,李璄生于皇室,自幼錦衣玉食,個子長的也比尋常少年高上一些,與朝臣的身高也相差不大,看著倒是不甚突兀。
李璄行事一向內斂謙遜,除非李恪問到,否則很少會在朝會之時,尤其是在朝會將散的時候主動出來講話。
李恪看著李璄出列,好奇地問道:“太子何事?可是就吐蕃之事還有所言?”
李璄回道:“吐蕃之事父皇和群臣已經商議妥當,兒臣并無所言,兒臣欲言之事乃是關系母后的病況。”
武媚娘的病況干系重大,李璄的話一出,朝中所有人的眼睛都看向了李璄的方向,想要知道李璄所言何事。
李恪也忙道:“何事干系皇后病況,快快說來。”
李璄道:“母后染病,父皇心憂,但母后病況卻非同尋常,父皇遣來許多良醫,均未能醫好母后之疾。母后之疾如此,兒臣也是心憂萬分,故而兒臣在朝會之前,又去了一趟母后寢宮,自母后寢宮宮人的口中聽得一事,這才知道母后之疾久治不愈,恐怕非藥石之故。”
李璄的話入耳,朝中眾人都齊刷刷地看向了李璄的方向,李璄說武媚娘久醫不愈,非藥石之故,他們自然想知道其中的緣故。
李恪道:“若非藥石,又是何故,你只管說來,只要能醫得皇后之疾,就算是天上的星星朕也給她摘下來。”
李璄在所有朝臣的注視之下,接著道:“兒臣聽的母后宮人所言,今歲之初,父皇御駕親征吐蕃,戰局一度停滯不利,母后心憂父皇,故而曾于東岳廟祭拜,立愿許父皇西征順遂,早日凱旋,待父皇凱旋之后必親往泰山還愿。
不過現在父皇凱旋回京已經有些時日了,母后一時欣喜,就忘了此事,宮人便有猜測,恐怕母后之行觸怒了東岳大帝,故而染疾。”
李恪聞言,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道:“如此說來,皇后染疾倒還是這般緣故了。”
李璄之言一出,李恪哪還不知道李璄的意思,李璄的話多半就是武媚娘教他的,為的就是幫助李恪促成泰山封禪之事。
李璄請命道:“母后染疾,兒臣心憂萬分,兒臣雖不知如此能否奏效,但兒臣也愿代母后前往泰山一趟,代母后還愿,只盼母后早日康復。”
李璄所言是一片孝心,但李恪想了想,卻道:“媚娘立愿是為了朕,這愿旁人去了都不成,還是當由朕去一趟,祭天拜神,為皇后還愿。”
當初武媚娘為了李恪的安全,向東岳大帝立愿,可立愿未還,故而染病,現在要想武媚娘身體好轉,最好的法子就是去泰山還愿。
但現在武媚娘抱病在身,是不能遠行的,所以最好的法子就是李恪代武媚娘去一趟泰山,可是以李恪的身份,他這一去泰山還能算是簡單的還愿嗎?
皇帝往泰山祭天,那叫封禪!這其中的意義朝中眾臣哪有不知道的。
今日如果是李恪自己單獨提出來此事,朝中必是群聲反對,但在這個節骨眼上,在這個情況下,誰還敢反對,誰又還有理由反對。
現在誰反對誰就是罔顧皇后的性命,不顧國本之重,這罪名可大了去了。
對于這樣的人,李恪不會容他,太子不會容他,滿朝君臣也不會容他。
殿上站著的王玄策聽著李恪和李璄的對話,心中也是如明鏡一般看的清清楚楚,王玄策知道李恪的脾氣,他既然決定了的事情,就一定會去做,身為帝王心腹,當朝宰輔,王玄策這個時候也該站出來了。
王玄策出列道:“啟稟陛下,皇后貴體,干系社稷,不可等閑視之,臣以為陛下之言甚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