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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艷遇之都

  麗江,

  在這里,最不值錢的是時間,最珍貴的是陽光。

  古城客棧入住,伴著酒吧歌聲入睡,在蟬鳴鳥叫中清醒。吃過一頓當地特色的早餐,或是烤餌塊或是米線。

  又開始新的一天…

  早就聽說麗江號稱是艷遇之都,遍地酒吧,有DJ有搖滾,越往里走,便是民謠的天堂。

  曾經看過第一季好歌曲,很喜歡周三,那個抱著吉他,簡簡單單,一字一句唱歌的中年男人。

  網上說就在麗江,開一個酒吧,叫江湖?

  時間還早,到處轉轉。來到最出名的四方街,兩邊很多手鼓店,耳邊響著口水歌。如果在客棧有緣分認識些有趣的人,唱唱歌,學一兩首,也不枉來過這個柔軟的地方。

  買兩瓶梅子酒,老板說是五年陳釀,麗江人真的很喜歡泡酒,梅子酒、玫瑰酒、桑葚酒、馬卡酒,可能豪爽納西人的性格使然。

  直接打開,入口酸甜,看似酒味沒有那么重,其實后勁不小,所以取名叫黯然,那股酸甜,令人念念不忘…

  買幾個粑粑,納西族特色美食,用當地產出的精細麥面,玉龍雪山清泉水和面,中間包入芝麻、核桃仁等佐料,煎成金黃色。

  咸甜兩類,色澤金黃,香味撲鼻,咬一口酥脆可口,配上酥油茶,其味無窮。

  轉一圈也就那么回事,國內所謂水鄉古鎮基本差不多,商業化越來越重,原始民俗越來越少。

  熬到晚上,來到酒吧街,熱鬧非凡。從北門坡一路往南門橋的方向尋找,發現江湖酒吧位置不算好,可客人不少。

  進門,打賞兩百讓服務生安排最好位置,點完酒問道:“有沒有美女陪著喝一杯?”

  服務員接過夏龍塞的五百,心領神會,很快找來一個妹妹,有些濃妝艷抹,年紀不大。

  輕車熟路坐在莊臣身邊,媚笑道:“帥哥,第一次來?”

  莊臣隨口道:“兩千陪我喝幾杯酒,順便幫我介紹介紹。”

  “沒問題!”女孩喜笑顏開,最喜歡遇見土豪,主動倒滿酒,熟悉道:“麗江的民謠酒吧大多數是火塘,簡單說就是歌手與客人圍著一塘火,自彈自唱、談天說地、其樂融融的小酒吧。”

  “畢竟靠旅游吃飯,這種形式很容易讓陌生游客感到溫暖和親切。投資不大,就算位置偏僻點,也能靠朋友圈口碑營銷,很多文藝青年的聚集地。”

  “主要是能聽到本地歌手原創歌曲,喝點小酒,五湖四海的朋友聊聊天,象你這么年輕帥氣,很多姑娘…”

  見莊臣面無表情,尷尬一笑,正好一個皮膚黝黑,身材高大的人坐到舞臺中央。點上一支煙,開嗓道:“鴛鴦雙棲疊雙飛,滿園春色惹人醉。悄悄問圣僧,女兒美不美?女兒美不美?”

  這一開口,原本喧囂立即平靜,震耳欲聾的煙酒嗓深深地刺進每個人的心房,這就是傳說中的江湖酒吧。

  客人紛紛拿出手機錄制視頻,燈光慢慢暗下,無數屏幕亮光在大廳閃爍,像極一片深邃星空,繁星點綴,歌聲撩人。

  “他叫小松,三哥的徒弟!”女孩輕笑道:“曾經有人這樣形容他的歌聲:可以將思緒拉長飄遠,令表情蕭瑟索然,許多游離于冥冥中的過往,在暗處幽幽向你襲來。整個人,從無懈可擊,到瘡孔百出。”

  莊臣沒有說話,聲音跟蘇蕓差不多,有種嘶啞的魅力。輕輕聽著,很快一個熟悉身影登場,拿著吉他,靜靜坐在歌手旁邊。

  周三!

  小松連唱三首歌,應該都是原創,每唱完一首,必定拿旁邊彈吉他的周三開玩笑。對方總是一種憨憨內斂的表情,不善言談的感覺。

  莊臣喝口啤酒,問道:“周三不唱嗎?”

  女孩一愣,仿佛明白什么,恍然大悟道:“原來你也是沖著三哥來的?”

  “幾年前第一期好歌曲,三哥唱了一首歌手的情書。簡單吉他伴奏配合著簡單歌詞,混合著奇怪口音,剛開口給人感覺是不是有點奇葩,明明不算好聽卻讓人有很強烈的代入感?”

  “結果那首歌一夜爆紅,或許因為真摯深情的歌詞和特別的口音,或許因為唱歌的人認真而緊張,或許因為四位導師都轉了身,還唱哭蔡健雅…”

  “三哥說的故事都是真的,他老婆叫萱萱,我們都叫三嫂!”

  “遇見三嫂的時候,是他人生最黑暗的日子。前女友騙光所有的錢還和別的男人跑了。于是整天不說話不吃飯不出門,只是悶頭練吉他。”

  “實在混不下去,打算去高原,一個有冬不拉的地方,但是小松攔下他,于是才來到麗江。開始在街頭賣唱,經常被人欺負被人打,我就是那個時候認識這兩個難兄難弟的。”

  女孩嘆口氣,帶著莫名情緒盯著不遠處的小松,低聲道:“那個一無所有的日子里認識許多朋友,后來大家決定一起開個小酒吧,想哭的時候也有個地方…”

  莊臣沉默不語,偶然在電視上聽見周三的歌,瞬間有種被擊中的感覺。

  手機一直保留著,每當夜深人靜,帶上耳機,循環播放,經常熱淚盈眶,全身被孤獨包圍…

  “顛顛倒倒直到30歲遇見萱萱,一個在認識他七天后,就從家里私奔到這里,鐵了心要和他定終身的姑娘。”

  “在決定私奔的前夜,三嫂收到一條短信:雖然我沒錢,但我只要有一碗稀飯,肯定會分你一大半…”

  “當年她只有二十二歲,所有人都覺得瘋了。父親剪斷她的銀行卡,藏著身份證,把她關在屋子里。”

  “三嫂偷偷跑出家,從宜賓來麗江,一千多公里,沒手機沒錢,只能靠撘順風車,足足五十多個小時,餓著肚子,懷里揣著剪子,一路不敢睡,別人好心給她東西她也不吃…

  哭了一路,直到見到三哥!

  “他們的婚禮上,我死也記得三嫂說過一句話:有些人認識七十年都沒在一起,有些人認識七天就可以在一起…”

  既然是對的人,為什么要矜持,為什么死要面子,為什么要擦肩而過?

  “在我們眼里,三哥是木訥的男人,一點都不浪漫,甚至都不懂怎么求婚。可是唯一做過最浪漫的事:每天彈著吉他唱著歌叫三嫂起床…”

  “大喜的日子,伴娘收完紅包還是不讓新郎進門,說之前沒正式求過婚,非要新郎隔著門喊100遍我愛你。”

  “他就真的老老實實喊,喊到97聲,門一開,新娘子假睫毛都要哭沒了,他傻呵呵地說:老婆你莫哭,還差三聲就數完了。

  單膝跪地,認認真真喊:嫁給我,我愛你,嫁給我吧我愛你,嫁給我吧我愛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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