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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喜歡了你十一年

  面如死灰,宛晨曦幾乎生無可戀地雙手垂落下來,雙目再無神采,比那天晚上在文思湖離開上官秋寒時更加絕望。

  她想過上官秋寒在自己離開后會傷心,會難過,會將自己當成愛慕虛榮的人,也就會很快地忘記自己曾經在他的生命里走過。

  可她絕對沒有想到會是這樣一個結果。

  在她的心中,上官秋寒和她的感情就像一朵生長在皚皚雪山之巔的白蓮花,高貴而又神圣不可侵犯,純潔無暇,不摻一點世俗的雜質。

  可現在宛晨曦只覺得,這不過就是她自己一廂情愿的想法罷了,她信任上官秋寒對她的愛,但她在那天晚上卻深深地傷害了上官秋寒,但上官秋寒用這樣的方式來對待她,直接讓她感覺到心灰意冷。

  或許這一切都是自己自作自受,她傷害了上官秋寒,上官秋寒也反過來傷害了她,也許這就是孽緣吧。

  “晨曦,對不起,你沒事吧?我不是故意要刺激你的,我也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

  在宛晨曦突然沉默下來以后,張尋還是試圖解釋,剛才他也是話趕話,將一切的實情都說了出來,這會見宛晨曦痛不欲生的神情,心中暗暗后悔,想要安慰宛晨曦。

  “你走,我不要你管,你憑什么管我!走,走!”

  宛晨曦并不是像張尋那樣沉默心傷,而是在醞釀著內心的驚天悲意,只需要一個宣泄口,就會有無盡的怒火充迸發出來,而這個人正是張尋。

  其實她心里已經知道張尋說的是真的,但她還是抱有一絲渺茫的期待,期待著這不是真的,但張尋為什么還要繼續說下去,為什么,宛晨曦在怒吼,在嘶叫,在咆哮。

  剛要上前給宛晨曦安慰的張尋還沒湊到宛晨曦面前,就被她狠狠地推開,臉上浮現出扭曲的疼痛猙獰,眼睛卻像是在看仇人一般盯著張尋,口中不斷的嘶吼著:“你憑什么,憑什么要管我的事,嗚嗚嗚。”

  “呵呵,我憑什么?”

  張尋臉上滿是悲戚,自嘲地苦笑著,接下來幾乎是吼出來的話卻讓宛晨曦和雪蜜兒同時心中一驚:“就憑我喜歡了整整十一年,我不允許有任何人傷害你,不管那個人是誰,我都不允許!”

  雪蜜兒瞪大了雙眼,不敢相信地看向張尋,怎么會這樣,張尋這個大木頭,她喜歡的男人,竟然喜歡自己的閨蜜整整十一年。

  她一直以為張尋是在上大學之后,才認識的宛晨曦,也和她一樣,被宛晨曦的善良品質所吸引,成為了宛晨曦的好朋友。

  萬萬沒想到,張尋在很早以前就認識了宛晨曦,不僅認識宛晨曦,還沒有讓任何人知道地喜歡了宛晨曦十一年,這是多么可貴啊。

  與張尋相比,自己喜歡張尋一年多,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十一年,人有幾個十一年?

  就算是一段感情能一直保持十一年不變都很難,多少人倒在了三年之痛,七年之癢。

  又或是在一起的時間久了,感情也就淡了,生活在一個屋檐下,能夠保持十一年如一日地愛著對方,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

  很多原本深愛的人激情過后,深愛變成了淺愛,淺愛轉化成親情,所有愛情的激情都歸于平淡,不再有專屬于愛情的那種感覺。

  或許人就是習慣于習慣,習慣了對方的習慣,也就成了習慣。

  張尋的話足以讓所有人感到震驚。

  雪蜜兒喜歡張尋,喜歡了將近兩年,張尋喜歡宛晨曦,喜歡了十一年。

  他們現在都才二十歲出頭,也就是說,張尋在宛晨曦十歲左右的時候,就開始喜歡她了,當時他們的年齡還那么小,怎么可能?

  “張尋,你...你知道你在說什么嗎?”雪蜜兒被張尋的話震驚得一時不知道該說些什么。

  難道還要和以前一樣勸張尋放棄宛晨曦嗎?

  就算是張尋將她的勸誡放在心上,可是,她還能夠那樣做嗎?

  那樣做的話,她就真的太自私了,她是喜歡張尋沒錯,但是她也知道,張尋喜歡宛晨曦,只是以前她一直都不知道張尋竟然愛宛晨曦愛得這么深。

  或許很久以前,張尋只是小孩子心性,將宛晨曦當成是最好的朋友,畢竟那時候他的年紀也還小,并不知道什么是喜歡,什么是愛。

  隨著年紀的增長,張尋終究是要長大的,并且也一定會知道喜歡和愛的區別。

  不僅僅是喜歡,更是愛著宛晨曦,只是他一直都沒有說出口,將自己當成宛晨曦的影子一般,默默守護著她。

  “我很清楚我說的話,讓我說完。”

  張尋重新看向宛晨曦,眼神復雜,轉瞬就開始迷離著,仿佛陷入到遙遠的回憶中,口中喃喃地說出了他為什么說他喜歡了宛晨曦十一年的真相。

  “晨曦,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二棒”這個名字?”

  張尋看似在問著宛晨曦,卻又沒等宛晨曦回答,就又繼續自嘲地說道:“呵呵,那么久過去了,或許你早就忘了吧。”

  “但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在校園東角落柳樹下替我打抱不平的那個天使一般善良的小女孩,在夕陽的映照下,微風吹動她的麻花辮,將那些欺負我的壞學生打跑的樣子,真的很美,還送給我一根棒棒糖,我記得是草莓味的。”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漸漸喜歡上了那個總是到處亂跑的女孩,平時總是兇巴巴地讓我去用零花錢全部都拿去買棒棒糖,雖然到最后,每次我中午都餓著肚子,可是我一點都不怪她,相反,心里很高興,每次看到她吃著我買的棒棒糖,開心地露出甜美的笑容,我也會跟著傻笑。”

  “但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好景不長,這樣的快樂時光才過了一年多,我就要搬家了,要離開東海,離開那個小女孩,說來也好笑,當時要走的時候,我還哭的死去活來,還砸碎了我的儲蓄罐,買了好多好多棒棒糖,想要送給她,但是她那天沒有來學校,請假了,為我們連最后的告別都沒有,我們就分開了。”

  “雖然事后我經常哭鬧著要回東海,但一直都沒有機會,只能將這個女孩深深的放在心底,當時我就發誓,一定要回到東海,找到這個女孩,然后再繼續給她當小跟班,默默地守護著她,小時候是她保護我,以后換我來保護她。”

  “終于,我回到了東海,來到了和她同一所大學上學,她還是和小時候一樣善良,總是喜歡打抱不平,遇到壞人總是沖在第一個,就算被打得頭破血流,都不退后一步,倔強的樣子和那時候為了保護我被高年級的孩子打得鼻青臉腫時一模一樣,我一眼就認出了她。”

  “很幸運,我們最終還是成為了好朋友,她真的沒變,真的還是很自然地把我當成小跟班,哥們,大大咧咧的,從來沒有把我當成外人,我很高興能夠再次成為她的跟班,只要能陪著她,我就會感到很滿足。”

  張尋已經陷入了深深的回憶之中,絲毫沒有注意到宛晨曦和雪蜜兒兩個人的臉色。

  聽了張尋的回憶一般的喃喃話語,宛晨曦早已淚流滿面,舊淚未干,新淚又流了下來。

  她的眼淚不是為自己而流,而是她和張尋那么多年的好朋友,卻從來不曾去了解張尋的內心,在享受著張尋對她的好之后,自己卻從來沒有為張尋做過什么,張尋還是無怨無悔地陪伴著她,為她做了太多太多的事,多到她都數不清了,她只知道,每當自己遇到困難的時候,張尋總是第一個對她伸出援手。

  一起上課,一起兼職打工,一起和客人爭論,然后一起被老板炒魷魚,一起吃著最便宜的便當,一起喝最廉價的礦泉水,一起經歷的事情太多了,多到宛晨曦現在回想起來,都覺得不可思議。

  不知不覺中,張尋就這么默默地陪她度過了最難熬的時光,并且無怨無悔,從來不會駁斥她,任由她欺負,張尋一米八多的大個子,長的也不賴,更是不少人眼中的男神,離開了自己,完全可以找個比自己好太多的女孩,但張尋并沒有離開自己身邊,而是一直在自己的欺負下,共同走過了最美的大學時光。

  “原本這個秘密我想在畢業的時候告訴她,我就是小時候被她保護的二棒,后來家里出了一點事,我回家了一趟,當我重新回到東海,卻發現她有了男朋友,當時我差點崩潰,多年的堅持卻換來她和別人在一起,心中多少有些不甘心,但當我看到她幸福的笑臉的時候,我忽然想開了,只要她高興,她能夠幸福,有人替我守護著她,不讓她受到傷害,我應該祝福才對。”

  “但是為什么,當我就要放棄的時候,偏偏她喜歡的那個人卻讓她受到傷害,還差點為此喪命,我很生氣,我想不顧一切的沖到她的面前,告訴她,我等了她十一年,我才是那個真正愛她的人。”

  “可是為什么,就算是被那個人傷的體無完膚,我還是比不上她才認識不到一年的那個人送的一條白金手鏈,甚至就連我們之間的友誼都被受到懷疑,我不知道我到底是哪里做錯了,我真的不知道。”

  張尋繼續說,宛晨曦和雪蜜兒兩人繼續聽,沒有打擾張尋,只是,兩人已經淚水滂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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