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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是誰在唱歌?

  休息室里。

  “林老師!”

  林云開剛一出現,助理孫媛便小跑著趕了過來。

  “騰飛商場的財務那邊剛剛把尾款都結了。”

  她推了推黑框眼鏡,把銀行卡遞給林云開。

  “這么快?”林云開非常意外,他還沒上臺表演呢,騰飛商場竟然先把尾款結了,這么大氣的合作方還是頭一次見到。

  “人家說相信林老師的為人。”孫媛捂嘴笑了笑,然后拿出一個本子記錄起來:“老師,一會唱哪首歌?我給樂隊那邊匯報一下。”

  “唱…我們的時代吧。”林云開沉吟了一下,突然抬起頭。

  助理孫媛聽到這句話,整個人都愣住了,凝固了幾秒鐘。

  “您真的要唱那首歌?”回過神來,孫媛的語氣帶著濃濃的無法置信,難道林老師從那段感情里走出來了?

  林云開沉默了,似乎在回憶什么,最終點了點頭。

  “唱吧,就它了。”

  孫媛想要說些什么,嘴巴無聲的張開后,又閉上了,她不知道林云開做出這個決定時內心是怎樣的波濤洶涌,但身為助理,就要無條件的支持他。

  抱著小本子,孫媛又把林云開說的其他幾首歌曲記錄下來,就屁顛屁顛的跑去跟商場的音響師傅溝通了。

  我們的時代這首歌曲,在華語樂壇地位極高,被稱作難度最大的幾首歌之一。

  同時,歌曲的背后,也有著一段不為人知的往事…

  九十年代末期,林云開正當紅,無論是街頭還是巷尾,都在談論著他的名字,這是真正天王巨星才有的待遇。

  可以說,那是一個屬于林云開的時代,娛樂圈的無數明星都要仰望其背。

  他被稱作歌壇奇才,不論是作詞作曲,都樣樣精通,專輯里的歌基本都是自己一個人完成的。

  而那一年,他去香江演出,遇到了自己人生的另一半——剛出道沒多久,作為新人歌手的她。

  兩人機緣巧合的同臺演唱一首情歌后爆紅,那首歌至今被人傳唱。

  因此,她也迎來了自己的事業巔峰,演唱會場場爆滿,一票難求,沒幾年就成為了新一代天后。

  林云開和她的關系,也因事業上的成功而迅速發生了變化,日久生情。

  天王配天后,自然是一段佳話。

  林云開為她寫下了這首我們的時代,作詞作曲都是林云開,演唱則是由她來負責。

  專輯推出后,我們的時代迅速走紅,因為其高難度的演唱技巧,使得很多歌手都模仿不來,被圈內人稱作是華語樂壇最難的幾首情歌之一。

  偏偏這首歌傳唱度很廣,她憑借這首歌曲一躍成為天后中的翹楚,紅遍兩岸三地。

  只可惜好久不長,她爆紅的第二年,就被人發現因過度服食安眠藥而死于家中。

  她生前就經常跟好友抱怨,工作壓力太大,晚上睡不著覺,好友也曾勸阻她減少工作量,少吃安眠藥。

  可沒成想,她到底還是沒能逃過這一劫,這不是娛樂圈第一例因為過度使用安眠藥而死亡的藝人了,再此之前,就有很多前車之鑒。

  林云開痛失所愛,近乎一夜白頭,很長一段時間,他都不敢去聽那首我們的時代。

  后來,他退出了娛樂圈,有了妻子,組成了家庭。

  直到最近兩年,才重新回歸。

  他走出了心扉,開始在公眾場合主動唱起這首歌來。

  世人都以為只有那位天后才是這首歌的最佳演唱者,卻不知道林云開演唱的我們的時代水平,還在她之上。

  畢竟,這是他最巔峰的時候,一筆一字寫出來的歌!

  “老師以前說過,能把我們的時代這首歌唱好的,歌壇也只有寥寥幾人能做到。”

  助理孫媛前往前臺的路上時,心里默默的想著,同時有些激動。

  她跟了林云開三年,也從來沒聽過他開口唱過這首歌,今天是頭一遭!

  前臺。

  那些熱舞的小姐姐們剛剛結束表演,婚禮司儀一樣的主持人又上來開始和觀眾們尬聊了。

  何笑他們在舞臺邊上候著,大約還有十幾分鐘,就該他們上場了。

  “笑哥,咱們之前排練的那幾首歌,先從哪個開始表演?”李陽有些躍躍欲試,在一旁問道。

  何笑摸了摸下巴,“咱們這場演出可是收了人家五萬塊出場費的,顧客就是上帝,這錢花的必須得讓人覺得值!”

  “就從最難的那首我們的時代開始吧!”

  何笑一說完,李陽幾人都豎起了大拇指,開始舔道:

  “要不怎么說是笑哥呢,開場就唱這么高難度的歌!”

  “是啊,這歌我去錄音室都唱不好,除非有那種百萬調音師幫忙才勉強能及格!”

  “也就是笑哥,這要是琛哥就廢了,一句都唱不上來。”

  “…”

  何笑臉皮薄,在一旁老臉一紅,有點聽不下去了。

  真是夠了,這幫舔狗。

  “為了慶祝咱們的周年慶典,我們特意邀請到了天后張雅旗下、全國十大知名餐飲企業“星雅閣”的駐唱樂隊,來為大家進行表演,大家期不期待?!”

  舞臺上的尬聊主持人自己嗶嗶了半天見沒人搭理他,終于把話題引到了何笑身上,臺下的觀眾們依舊反響平平,只有幾個剛從超市出來的老大爺在賊精神的鼓掌。

  何笑幾人對視一眼,心里都有點苦澀,這人氣真是太低了。

  上臺后跟主持人打了個招呼后,沒多墨跡,直接開始表演。

  婉轉的前奏響起,何笑輕聲的哼著。

  聲音傳出,商場上下幾樓的觀眾們都望了過來看。

  休息室里。

  剛坐下喝口水的林云開身體一僵,臉上全是疑惑。

  這前奏怎么聽著這么熟悉啊?

  還有那哼哼的腔調…太耳熟了吧?

  直到何笑第一句歌詞唱出來的時候,林云開一口茶水全噴化妝臺的鏡子上了。

  這特么不是老子要唱的歌嗎?

  誰啊!

  膽這么肥?

  林云開怎么也想不到,在這三流商場舉辦的破商演上,還有人敢唱他生平以來寫的難度最高的歌。

  要知道,現在很多的歌壇有實力的人氣歌手們,看到他這首歌都得打怵!

  現在卻有人當著他的面,唱他的歌?

  林云開都氣樂了,他不覺得有人能把這首我們的時代唱好。

  那種感覺,就像是看到什么無知的人,在原著面前明目張膽的毀原著。

  更別說,這首歌在林云開的心里地位非凡,代表的是一段逝去的愛情,他不容許有人當著面去詆毀。

  把茶水往桌上一敲,林云開也不喝了,披上件衣服就走了出去。

  他要看看前臺是哪塊小餅干在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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