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徐凡的話,兩人都是一愣,眼底一喜,不管是常昊靈還是常宣靈,他們的實力在江湖中都只能算低成的,也就是矮個子中拔高個兒,欺負點不入流的人罷了。
而強大的武功,一直都是兩人夢寐以求的,因為只有實力足夠強,他們才可以活下來,不被他人左右。
而九幽玄天神功的威力他們自然是知道的,可以說,這絕對是他們最夢寐以求的神功了。
“大人....九幽玄天神功下卷一直都是在朱友珪的身上,誰也不知道他把九幽玄天神功藏到哪里去了,或者根本就沒有藏.....。”
徐凡看了說話的常宣靈一眼,讓后者頓時嚇了一跳,后面的話是怎么也沒能說出口了。
“我既然說了會把九幽玄天神功的下卷交給你們,那我就肯定會把它交給你們,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徐凡故作神秘道。
“好了,你們二人先去換一下你們的裝扮,隨后隨我前往鳳翔。”徐凡把地上的龍泉劍撿起,同時對二人道。
“是。”兩人躬身領命道,臉上不敢有絲毫的不滿。
砰!!!。
拼命逃跑的朱友文,一個沒注意,直接撞到了一塊巨石上,頓時在巨石上撞出一個大洞,他本身也是一陣劇痛,身體的骨頭也是幾處斷裂,但他卻絲毫沒有在意。
而是看向身后的夜空。
“那家伙應該沒追來吧?。”朱友文是真的被徐凡那家伙給打怕了,他第一次距離死亡如此的近。
見到徐凡真的沒追來,朱友文心中的畏懼少了不少,怒火開始蹭蹭蹭的往上竄,氣的他再次噴出一口血。
“徐凡,等著吧,我一定會讓你生不如死的。”朱友文低沉一句,隨后開始療傷。
他現在受的傷十分的重,如果不是因為他那變態的體質,他估計早就死了。
就他這樣的傷勢,換做其他人,估計早就死了。
畢竟,他此刻體內的五臟以及骨頭,就沒有一處是好的。
渝州城。
同福客棧,一如往常一般,蚩夢早早便醒了過來。
洗漱完后,她便直接朝徐凡的房間走去,在她看來,徐凡那家伙,此刻肯定還在睡懶覺。
砰!!!。
一腳踹開徐凡的房門,蚩夢直接便大步走了進去,至于徐凡上次的話,她根本就沒在意。
“徐凡哥哥”蚩夢一笑,直接朝徐凡的床撲了過去。
但很快,她臉上的笑容便消失不見了,掀開被子,哪里有徐凡人在。
蚩夢的臉頓時便陰沉了下來,就當她打算去追徐凡,好好的教訓他一頓時,桌面上一封白色的信封勾住了她的視線。
蚩夢親啟。
書信的封面是這四個大字,蚩夢頓時便知道,肯定是徐凡留給她的。
“傻丫頭,我先帶著龍泉劍走了,這一路回去,危險怕是不少,你要找的那個不良帥,更是可怕,他也絕對會出現,你跟著我太危險了,如果你還想見到我,如果我還能活著的話,你就來鳳翔的幻音坊找我吧,我會在這里等你,你不用想著來追我了,因為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可能已經在鳳翔與不良帥戰斗了。”
看完書信,蚩夢更加生氣了。
“這個家伙,他把我蚩夢當成什么人了。”蚩夢冷哼一聲,把手中的書信撕了個粉碎。
“你不讓我來追你,我非要來追你,哼。”她現在很生氣,徐凡竟然把她一個人留了下來,是覺得她實力不夠,會拖他后腿嗎?。
但是我好像也沒有那么不堪吧。
隨后,蚩夢便直接在馬市買了一匹良駒,便朝鳳翔的方向追去。
至于她老爹的事情,徐凡都已經說了沒事,她選擇相信徐凡。
或許,這就是所謂的愛令智昏吧。
渝州城外,一道身影快速的穿梭于林間。
“嗯?這是....戰斗過的痕跡?”那是一個帶著畫面具,頭戴斗笠的神秘男子,如果徐凡在這里,一定一眼就可以認出男子的身份。
大唐不良帥,袁天罡。
在畫江湖世界,也唯有他一個一直都是這副打扮。
“這是....龍泉劍留下的痕跡。”
“看樣子,有人在我之前,先一步找到了那個家伙,不過看樣子,來搶劍的人失敗了。”
“玄冥內力?朱友珪已經死在我手中,整個玄冥教,還擁有玄冥內力的,也就朱友文了,這么說,來搶龍泉劍的人,應該是朱友文那家伙。”袁天罡不愧是活了幾百年的老怪物,僅僅憑借徐凡與朱友文戰后留下的痕跡,便把戰斗的大概情況,推理了個明明白白。
隨后,袁天罡沒有在多做停留,直接朝鳳翔的方向追去。
另一邊,徐凡已經帶著常宣靈兄妹,返回了鳳翔城,不過徐凡并沒有第一時間前往幻音坊把龍泉劍交給李茂貞,而是帶著常昊靈兄妹朝朱友珪尸體藏匿的山洞走去。
作為看過原著的徐凡,自然是知道朱友珪的尸體,被孟婆(石瑤)給藏在了鳳翔城內。
徐凡知道接下來他要面對的人,肯定是袁天罡,以他現在的實力,面對袁天罡勝算只有兩成,而想要增大自己的勝算,徐凡能做的就是突破先天,進入宗師境。
徐凡早已經觸摸到了宗師境的薄膜,但是想要捅破這層薄膜,他還需要再進一步。
而徐凡把這一步,放在了九幽玄冥神功的下卷,九幽上,不僅是給常昊靈兄妹,他自己也要學九幽玄冥神功。
很快,徐凡便找到了藏匿朱友珪尸體的山洞。
“你們二人在外面為我護法,等我出來的時候,就是你們二人得到九幽玄冥神功下卷的時候。”
看著常昊靈兄妹,徐凡出聲道。
至于兩人在自己練功時闖進來什么的,徐凡根本不擔心,六魂恐咒的恐怖之處就在于,他們如果要做什么不利于施法者的事,那么六魂恐咒也會直接發作,讓他們生不如死,不然,他哪里敢放兩個反骨仔在外面給他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