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家不存在祖宅,這里的宅子其實是凌母后來置辦的,還在凌空的名下。
凌母也沒有和凌老太太計較這點得失,就對凌老太太說讓凌志以后生孩子,多了就過給凌空一個,凌空的這屋子就給那孩子,另外這邊還有兩個鋪子,收拾收拾現在租出去,等日后凌空的孩子成了婚,這鋪子也是交到孩子手上的。
這話說的沒毛病,加上周燃又為凌母撐腰,凌老太太覺得吃了虧了也沒說什么了。
畢竟她覺得凌母二嫁了,凌空的東西就不應該交給凌母管,而是交到她這個老太太手上。
但是凌母這么一做也沒有把東西要走,還是答應還給凌家,她也沒有辦法再說什么了。凌母說這幾年的租金什么的都捐給當地的百姓,每到過冬天的時候,就以凌空姐弟的名字施一場粥,有多少施多少,為姐弟謀些功德吧。
縱是原文瑟死了,凌母也沒有放棄對周家的供給,說是女兒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死人,她為女兒能做的不多,所以,女兒最后這點關系,她一定會幫著維持住。
周大帥夫人深感凌母厚道,說了一堆好聽的話,但什么實際的都沒有。
原文瑟倒是覺得凌母為了她又吃虧了,可是凌母覺得倒還行。
反正現在船多了,海帶也不值什么錢,最近又豐收,糧食沒有漲,反而同比微有下降,所以賣給誰不是賣呢,多少還是賺錢的。
比起原文瑟嫁給周燃,現在凌母更不放心了,原文瑟這樣兒就跟她們回澳門也不合適,不如就在廣東找個地方落個腳吧,現在她是想著一家人在一起,不管在哪都是好的。
總之家里有船,萬一有什么不對的,隨時上船走人就是了。
原文瑟暫時就不好露面了,也沒跟著凌母,她說要自己去一個地方呆一段時間,但會經常給凌母打電話,讓凌母不用擔心她的,她是能照顧好自己的。
凌母一向是開明的,雖然很不舍得,但是原文瑟強烈的要求,她也沒有辦法,又想給原文瑟一堆錢,她表達愛的方法特別貧瘠,就是給所愛的人錢錢錢錢,有錢花不愁花。
可這卻是她最本心的想法,因為她覺得錢太重要了,沒有錢的日子簡直不能回憶,她把那么努力賺來的錢都給對方花,還能是心里沒愛嗎?
原文瑟就說不要錢,等過了這段風頭,她就會回來找凌母了,只是需要出去確認一件事情而已。
原文瑟當然是南下找老十。
她想和老十一起過年,兩個人穿越到這個世界三年多了,年都過第四個了,還沒有一起守過歲呢。
老十知道原文瑟終把把周燃那個損色給甩了,十分高興,但是他這個人吧,比原文瑟要迷信的多,一定要讓原文瑟到山上寺廟里呆一段時間,去去周家的晦氣,免得她身子有什么不好的。
畢竟原文瑟還活著,那邊給她就舉行葬禮,老十還是很不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