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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避籍任官

“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其后官制漸定,自學官外,不得官本省,亦不限南北也。”明史選舉志  雖然皇帝這話是在暗示賈詡身為平準監,卻對自己本職之外的選官任官一事妄加議論,有越俎代庖之嫌。但賈詡卻我行我素,繼續提出建議,要在河東選派官員的時候,嚴格遵循三互法的原則。

  三互法是最早的官員籍貫回避制度,其初衷是為了防止地方官員利用職權之便,為宗族徇情營私、在地方結黨自立。只是到后來回避范圍越來越大、禁忌也越加嚴密的情況,導致官員選用艱難。逐漸的便不再墨守這個規定,只是保持著本地人不得任本地官的基本要求。

  皇帝默然,如今朝中其實并沒有嚴格的貫徹執行三互法,最為明顯的就是本地人韓遂擔任涼州刺史、作為韓遂的幕僚、金城人成公英卻在做金城太守,當然,朝廷對于地處偏遠、羌漢雜居、又被豪強把控著的涼州實在是鞭長莫及,采取涼人治涼的策略也是無奈之舉。

  賈詡重提三互法,不僅是針對河東,若是真的細究起來,首當其沖的涼州上至刺史、下至縣令等一系列官吏都將遭受撤換,連帶著關中各郡也要遭受波及。

  一下子要推翻現有的政治格局,破壞馬日磾等關西士人的根基,這就是賈文和的手筆么?

  荀攸眉頭緊皺,上回算計河東豪強的時候也是這樣,賈詡似乎一向都喜歡采取激烈、狠辣的手段來對付豪強,全然不計后果。荀攸看向皇帝,發覺皇帝面露沉思,似乎在慎重考慮賈詡話語中隱藏的深意,他自覺要說些什么了:“陛下,三互法交錯繁復,施行嚴密,昔日三府選舉,逾月不定,以至部分州郡長官久缺不補,不利于朝廷選官任事。”

  “荀君說的是,現在追究起來,朝野動蕩,終究是不好。”皇帝眼神從未在賈詡身上離開過,賈詡感受到皇帝審視的目光,微微低下了頭去。

  賈詡在打什么主意,皇帝心里大致明白一二,只是他并未與賈詡有過事先交流,重新提出三互法來打壓愈加膨脹的關西士人的主意完全是賈詡一人的想法。

  荀攸似乎察覺到皇帝并不贊同賈詡這次過激的手段,趁熱打鐵道:“本郡人任職本郡,的確易有鄉黨包庇、徇私鉆營之嫌。回避之制確有可行之處,只是需稍作改動,至于現有郡守、縣令,則要顧念情勢,不可一概而論。”

  皇帝嘴唇微動,似乎想說些什么,但話到嘴邊,又臨時改口道:“還是荀君老成,三互法今后只需回避籍貫、親屬即可,至于什么甲州人為乙州官,乙州人為丙州官,而丙州人不得為甲州官這樣的條例未免太過苛刻,予以免除了吧。”

  賈詡對此沒有意見,反而表示支持,像是根本沒打算掀起朝野震蕩似得。

  在皇帝與荀攸、賈詡三人商議之下,新的三互法也就是官員回避制度被大致敲定了出來今后無論是刺史、郡守、還是縣令,甚至是他們屬下的從事、曹掾等部門官吏都要遵循籍貫回避制度。雖然范圍擴大了,但回避的細則較以往卻寬松了許多,縣令一級的官員除了本縣人以外,可以由本郡人擔任郡守一級的官員也是一樣,其中依然嚴格禁止跟當地有親屬關系的官員任職。

  為了避免三互法推行之初會出現許多不成熟的地方,所以暫定只在河東郡施行,等河東郡培養出經驗了之后,再逐一推廣。

  這樣一來,河東郡守王邑肩頭的擔子就更大了。

  “河東如今可以說是一片白地,王文都在河東既要修養生民,又要布施新政,實在是任重而道遠。”皇帝說道:“我等既有定計,以后但有所新政,皆先施與河東,以觀成效,而后再推行四方。是故河東必是朝廷首重之地,依我看,不如給河東郡守增秩中二千石,以向世人表示河東與弘農等他郡之與眾不同,以及朝廷之重視。”

  除了京兆尹與河南尹情況特殊以外,其他郡守基本上都是兩千石的品秩,按照皇帝從后世角度的理解,給予河東郡守跟京兆尹、河南尹同樣的比同九卿的中二千石待遇,不僅是對王邑的嘉賞,更是提高了河東的政治待遇,將其拔高到直轄郡的地位。

  “王文都治下不嚴,本是戴罪之身,受如此嘉賞,若還不能為陛下辦好事,那就真要嚴懲治罪了。”賈詡淡淡說道。

  “我這不是給他一個人的,今后所有的河東太守,皆為中二千石,他若惶恐,那就愈該勤勉為政。”皇帝輕笑一聲,說道:“不要讓我失望。”

  賈詡默然不語,好像這話不是說給他聽的。

  三人就王邑的封事商議完了之后,皇帝打算再說說劃清、設置地方職能部門的事情,卻被賈詡一時攔下:“曹掾屬吏乃地方制度,沿襲數百載,一旦更易,是不是要先詔司徒等諸公,一并議事?”

  “不用,馬公等人雖然德高,但太過墨守成規,不會變通。到時候各執一詞,爭執起來愈發難斷,還不如由我等先議定,再發給中臺商榷擬詔就是了。”皇帝輕描淡寫的說著,想了想,又補充道:“我等以往不也是如此商議要事的么?像是河東新政、或是對關東的籌劃,哪樣不是我等商議好了,再另行頒詔的?不必多慮了。”

  賈詡若是真有異議,早在開始的時候就提出來了,何必等到這時候?聽了皇帝的話,他很快便不再糾結于這么做合不合乎流程,也不再擔心自己身為一個六百石的平準令、以微末之官參與國策的越權行為。

  荀攸在一旁安靜的看著這一切,什么話也沒有說。他知道皇帝一直以來都有分尚書臺權勢的意圖,有意重新設立決策機構,將尚書臺當做純粹的執行機構,分權與集權,是每個合格的皇帝都會做的事情,這是帝王制衡的手段。不管以后是尚書攬大權、還是變成侍中決策、尚書實行的模式,只要荀攸保證自己的權力不被分走就是了,哪里還會顧忌到別的。

  由平尚書事、侍中荀攸與平準令賈詡議定的事很快就通過口諭的形式傳到尚書臺。

  除了三互法、策試三署郎、太學生入河東等政策以外,更有皇帝對河東郡縣改制的內容從今往后的定制,郡府官署稱為曹,縣府官署稱為掾,按照職能各分為主司法刑罰的決曹掾、負責基層官員策試選派的五官曹掾、負責各級學校的曹掾,以及負責掌管驛站道路以及巡視諸縣的督郵等等。

  與他郡不同的是,這些曹掾部門與中央九卿等官對接,就如決曹掾歸屬廷尉,五官曹掾歸屬五官中郎將,曹掾歸屬太常等等,幾乎中央各官每一個都在地方上有相應的職能掾屬,變相加強了中央的權力。

  這些政策本來是件好事,但對于司徒、錄尚書事馬日磾來說,讓他不能接受,卻不是這個新政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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