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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鹽法大敗壞

  只見李元平說了句話,即“以鹽代兵,紊亂鹽法,困弊朝廷”。

  夏六月,大明宮紫宸殿西耳室,白喇喇的雷電轟鳴里,豪雨萬千條直線傾瀉而下,雨水匯聚起來,順著翹起的檐角而下,白玉勾欄處伸出的螭首微微昂起,水不斷從它口中排出,灌入到翻騰的龍首渠中。

  高岳臉色不安地站在耳室的礎柱邊側,感受著外面的風雨咆哮。

  就在下雨前,陽光還非常明朗時,義陽的幾位奴仆在宮門前找到他,告訴自己,義陽(實則靈虛)剛剛誕下個男孩,得名“王承岳”。

  靈虛永遠是個說到做到的人。

  高岳也只能接受自家兒子姓了王這個事實。

  而耳室的中央,皇帝則雷霆震怒,他前面的長案上擺著些貨物。

  這些都是揚子巡院的鹽鐵兼江淮轉運使張滂,以“鹽利”的名目,剛剛送到京師來的。

  三司當中的鹽鐵司,最重要的任務便是將東南的鹽利轉輸到朝廷里來。

  代宗皇帝的大歷年間,鹽利就是居天下賦稅的一半,朝廷極度倚重。

  可今年,皇帝看到所謂的“鹽利”,卻徹底發飆了。

  只見他怒氣沖沖捻起個玳瑁,“這就是張滂送來的所謂折納過的輕貨,簿子上居然標價,一個要四貫錢!”

  隨后皇帝又拿起個小小的漆器,好像是個碗,對在場的高岳、陸贄、賈耽和董晉咆哮,“這個漆器,一個算一貫錢。”

  最讓皇帝暴走的是,長案上堆著卷粗劣的土絹,這樣的貨色居然一匹算得兩貫兩百錢皇帝爆發神力,在極度憤怒下竟然把土絹布給撕得粉碎。

  清脆的響聲,頓時回蕩在殿內。

  大家都曉得皇帝是真的真的,非常生氣。

  董晉直接不敢作聲,倒是陸贄上前說:“此乃張滂以虛數欺罔君上。”

  聽到這話,皇帝也無奈地點點頭,接著坐在繩床上,有氣無力地對各位說,比部和御史臺核查出來實際的鹽利了,今年才一百九十萬貫,比往年足足少了八十萬貫。

  聽到這個數目,各位執政大臣莫不吃驚。

  這縮水得也太厲害了!

  高岳這時開口說話:“昔日晏相在東南施行的鹽法,而今被關東各方鎮給徹底敗壞了。此事真的不關鹽鐵轉運使張滂的責任,他想必也是無計可施的。”

  言畢,高岳將地板上撕碎的土絹拾起,對在場的人說,這種布紋我識得,就是淮西鎮自己織出來的玩意兒。

  另外高岳還得出個判斷:此次鹽法大壞,鹽利銳減,背后還有魏博和淄青的黑手,及東南各位鹽商、官吏的搗鬼。

  皇帝將手抬起,示意高岳給各位大臣當面“抽絲剝繭”。

  于是高岳便說起來。

  這些事項,劉晏、蕭都詳細回復過他,故而他對大唐的鹽法問題認知還是很深刻的,自然不難識破李元平的花招。

  “現在我唐在東南的鹽法出現了怪現象,那便是榷鹽價為三百五十文,市面價卻只為二百文,可鹽商還在其中牟取極大暴利,諸公可能感到奇怪,為什么鹽商買鹽的價錢遠遠高于賣鹽的價錢,還能有這么大的利潤?”

  沒錯,高岳而后指出,這便是“虛估法”變質后的惡果。

  鹽利這東西是怎么來的?說穿了,就是國家強制地將這種自然資源搞成專賣制,老百姓要吃鹽,就不得不掏錢給國家,如此構成了古代最重要的間接稅。

  流程大約是這樣的,國家設立院、監、場、亭等機構,把鹽的生產、販售、運輸、儲藏的環節都包攬下來。鹽這種東西,和田地出產的糧食不同,種糧食的成本其實是很高的,人力、畜力、水力、種子、肥料等等,鹽要什么呢?海里湖里應有盡有,最多費個熬制成本,七算八算,唐朝一斗鹽的成本(也就是所謂的鹽本)是七文錢,再加上運輸的腳力錢,平均下來也就十文的本錢,唐朝每年海鹽產量,光是東南一地,就有六百多萬石之巨。

  物以稀為貴嗎?不存在的,鹽利是完全脫離市場規律存在的,就好像現在的房價一樣(這條刪除)。

  可當鹽從亭到了場榷賣時,一斗鹽的榷價,就變成了一百一十文錢,一下飛騰了足足十一倍。

  鹽商們就按照榷場價,從國家手里以每斗一百一十文的價格把鹽給買下來,你必須從榷場買,不然就是“私鹽販子”,抓住要砍頭的。

  然后鹽商就把鹽轉到市場賣給老百姓,每斗兩百錢,鹽商在中間賺了九十文錢,政府則是一百文錢,總之就是官商分吃老百姓的。

  大歷年間朝廷財政困難,什么都貴,特別是西北的邊軍每年春冬季節都要衣賜,可原本的衣料主產地,河朔割據了,河南則被戰爭摧殘得七零八落,朝廷的布帛衣料繼續要依仗東南當時主掌國計的劉晏就搞了個虛估法來,規定鹽商在買鹽時,一半用錢來支付,一半必須用布帛來支付,為了提高鹽商給布帛的積極性,劉晏便說,布帛價錢固定為一匹四貫錢,而后用布帛換鹽,每一貫錢再往上抬二百錢。

  中間的計算公式不難,但有點繁瑣,簡單地說,就是鹽商用布帛買鹽時,拿出一匹布來,就能賺取八百文錢。

  這樣鹽商除去榷買和市賣間,每斗鹽固定賺取九十文錢外,還可從虛估法里賺取一部分,鹽商肥起來了;

  朝廷呢,更是一本萬利賺翻了,劉晏時代,每年鹽利號稱有六百萬貫;

  對老百姓來說,雖然是絕對無疑的被盤剝階層,可每斗二百文的價錢,也不算太貴,還能保證自己的食鹽攝入量。

  不過應清楚地看到,劉晏這六百萬貫的鹽利并非純乎是錢,按照虛估法,一半即三百萬貫是錢或者輕貨,另一半三百萬貫則是布帛,按照大歷年間的物價,應是三百萬除四(一匹布四貫)即七十五萬匹。

  這七十五萬匹布帛,就拿來賜給西北的邊軍,和防秋的關東方鎮兵,有效地增強了唐朝在最危機時刻,對西蕃入侵的防御力量。

  原本如此持續下去,劉晏的鹽法對朝廷、鹽商和百姓三者都是合意的,可謂最完美的均衡。

  那么為什么時至今日,軍國用度的支柱鹽利,居然淪為皇帝眼前這堆土絹、玳瑁、漆器這樣的貨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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