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奏官點頭,崔寧頓時覺得一陣目眩,往后踉蹌數步,“節帥,節帥!”四周的軍將急忙將他給扶住,崔寧是又痛心又惱火,自己就這么個掌上明珠,女婿居然不拜見岳丈就把她給拱了。
“節帥勿怪,這里有小娘子的信,里面有是非曲直。”那奏官便將云韶的信奉上。
中堂上崔寧將信箋展開,在信中云韶詳細說了自己夫君的苦衷,“原來是為了拒尚唐安郡主的,才搶先娶了阿成禮的,夫君你這不能怪責我們的嬌婿。”旁邊的柳氏也注目來看,看明白后就急忙勸慰丈夫。
崔寧點點頭,嗯了兩聲,語氣明顯松動,對妻子說“信里阿霓提到,這高三還真是可憐呢,二人婚后就住在懷貞坊那種地方,馬上讓京中進奏院撥二百貫錢去,充當阿霓的嫁妝,月堂也給他倆去住——我女婿女兒豈能讓人看低?”
柳氏莞爾,指著信箋末處阿霓的筆跡,說“夫君你看信也得看全些。”
崔寧這次向那里看去,原來云韶明明白白寫著,“草堂有樂,不思月堂,父母勿念。”
“唔唔唔!”看到女兒的話,崔寧又暴躁起來,拽著大胡子,心疼地對柳氏說:“草堂有樂,草堂有樂......這小畜生還不知道對我阿霓如何放肆的呢!”
柳氏便繼續讓夫君放寬心,女兒鐘意不就是最好的嗎?接著夫妻倆又竊竊私語,開始關心起女婿的前程來,柳氏當然歡喜女婿,不但高中狀頭還起家為集賢院正字,“可比夫君你強多了。”
“強什么,區區九品青衫官,并且還拒了出降的郡主。坐紫宸殿的那位我是了解的,心胸也不甚寬廣,以后高三在京城里怕是要受委屈,連累我兒阿霓——這樣,叫進奏院備下禮物,把高三聘到西川幕府里來,我一個月支給他數十貫的俸祿,不比在京的集賢院強上千倍萬倍?”
“哎,夫君。女婿有女婿的想法,你不要強行為之......”
“這怎么能叫強行為之呢?現在阿霓嫁人,女婿又是狀頭,而如今西川幕府內真的缺少文士,女婿依舊是規規矩矩敕授的正字,我送辟書去上都,讓他來幕府為參事,只要女婿和阿霓回到西川來,還不是我的天下?女婿只要二三考(唐朝官員每年都要考核,正常六品官任期是四考,也就是四年后考慮遷轉或罷秩守選,而在幕府任職遷轉的速度則要快得多),我便立即奏授他CD縣縣尉的官職。”
柳氏聽到丈夫的話后也頻頻點頭:崔寧所鎮守的劍南西川地,方鎮所在就是CD城,因昔日玄宗曾避難于此,故而在肅宗時代升格為府,下轄十縣,其中有兩個次赤縣,即CD縣和華陽縣,崔寧許諾要將女婿擢升為次赤縣的縣尉,可以說正是中唐藩鎮幕府權力膨脹的表現——不但可以用“辟署”名義招攬人才,而且可“不次擢拔”,讓受辟之人迅速升遷。
夫妻倆合計好后,崔寧便當即喚來名書手,口述了份“辟書”,然后便問妻子,“你說幣馬(聘請高岳來幕府的禮金)多少為合適?”
“你得給你女婿漲漲門面,把原本要給阿霓當嫁妝的二百貫錢也算入進去,一共四百貫錢好了。”
四百貫,也就是四十萬錢,大概是一位上縣縣丞兩年的俸料錢。
于是辟書擬就后,崔寧便嚷道“韋馱天!”
一名皮膚黧黑、身材健碩的昆侖奴,即刻跑到中堂廊下候命,這個昆侖奴是崔寧花重金自廣州的市舶那里購得的,極其善走,跑得比駿馬還快,崔寧便將辟書和驛站符牒交付給他,“你最擅健步,直接替本帥長途奔去西京上都進奏院,叫那里的進奏官速速按照辟書上所說的去做,不得耽誤。”
“Emmmmm!”韋馱天將辟書收好,撒腳丫子便閃電般沖出節度使衙署,腳下生風般,攪起濃濃飛煙,大約一個時辰后就奔走到了華陽縣萬里橋,順著新都、漢州的大道疾走,直向長安城而去,跑累了就在沿途的大驛或小館吃一頓,睡一覺,醒了后便再跑,目標只有一個,那便是長安城的西川進奏院。
就在韋馱天疾奔的途中,這些日子里高岳依舊和云韶小娘子享受著“草堂之樂”,初夏驟雨而至,草堂窗外的綠葉芭蕉被打出萬點聲響,皇帝下令罷朝,集賢院也不用視事,整個清閑的下午,這對年輕夫妻除了百般繾綣外也沒別的娛樂活動了。
《花營錦陣萬方圖》的卷軸橫在窗下書案的桌面上,云韶美美地閉著雙目,停止了方才激烈的低吟,歪著發髻,吐氣如蘭。她坐在案上,被高岳抱持著,雙腿纏繞著他的后腰,羅衫輕解,還在因方才的大極樂而喘息抖動著,高岳則雙腳松如泥,頭就埋在云韶的酥胸里蹭來蹭去,云韶溫存地摩挲著夫君的頭發,聽著窗外淅淅瀝瀝的殘雨聲。
入夜后,高岳坐在剛剛興云布雨的書案前,寫完筆名“少陵笑笑生”的新作第一編,云韶則一手托腮在旁充當第一個讀者,另外只手不斷對著夫君把扇輕搖,幫他祛暑驅蚊。
又過了數日,高岳提著書笥,里面裝著自己的得意之作,于集賢院視事結束后,難得沒有在那里義務當直,而是直接走到勝業坊,準備將其交給吳彩鸞。
印刷出售自己作品的事宜,高岳已完全籌措好:先前蕭乂送來三百貫潤筆,除去給云韶家的聘禮外,還節余一百多貫,便全給吳彩鸞,讓他和寫經坊的諸位經生,于東市大畢家購買來大量的雕梓,并將其移到東市放生池北,那座蕭乂饋贈自己的商邸里——只要將自己作品刻好,便直接印制出來,那所商邸高岳決心直接當自己的“書肆”,由其直接販賣。
因高岳是中了進士的衣冠戶,故而他名下的商邸是不用交稅的,這是個非常大的優勢。
這時唐朝的書肆業已十分發達,正所謂大到五都之城,小到十室之邑,都有書肆。不過這時候書肆主要還是販賣文集書卷,兼抄寫刻印,文人的版權意識還不算發達,比如韓愈每每寫完詩,就讓自己一名叫阿買的仆人用八分書抄好,隨后送到書肆去賣,買來的錢就換酒喝;晚唐的李逢吉,在當校書郎時因為薪水不高,直接抄白居易的詩去賣,銷量還不錯,二十本一天內就賣出十七本。
可這哪里能滿足高岳的需求,他要革新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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