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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龔莎電話的李紹林。思考了很多:
張英夏現在的位置很尷尬。他是一部大熱劇的男配。
再去演配角有點可惜,可是演主角的話,人氣跟觀眾緣又完全擔不起一部電視劇。
這不是開玩笑的事情。娛樂圈這樣的事情多了去。除非是有人專門給張英夏定制一部劇。這就是力捧。
可問題就在于,專門捧張英夏的付出跟收入比,太低。
所謂的力捧,那就是集中公司一半以上的資源,不計效費比的砸。金錢,公關,劇本資源。而且這個時間往往長達幾年。不停繼續花錢炒作包裝,藝人靠的是話題性和曝光率。這些需要錢!開個發布會,對藝人進行采訪。這個人沒任何吸引眼球的地方,媒體為什么來,為什么給你發布。因此公司得給人家錢!
這種情況下。公司的大投入,意味著要從你身上獲取更多。
而張英夏具備了九成九的力捧因素。他有作品,有唱片,現在有能吹的代表作。
唯獨一條:他結婚了。而且有很多人知道。不光公司內,那時候拍南愛的時候,王蕾跟范亞楠也知道,相當于金風細雨樓跟半部堂都有人知道了。跟這種娛樂圈里的大鱷談條件,那不是送上門挨刀么?保密的成本,太高了。
不是公司不想在張英夏身上傾注資源。僅僅他結婚這一條,就足以讓公司傾注的資源,一半白白浪費。有這資源去浪費,去捧單身的藝人不好嗎?砸個一兩年,也有成績了,好操作,好控制。這對于一個公司的決策者而言,才是最好的決策。
于是,前面的九成九優勢,一票否決。
還有一點,娛樂圈里結婚的很多,可是結婚后能登頂的卻很少。
結婚后的男人,靠的只能是實力。這是娛樂圈里的共識,或者說是執行的最徹底的一條潛規則。你有作品的時候,可以做宣傳。可以參加綜藝。都沒問題。
沒作品的話,你一個結婚的人,最好就不要想什么偶像新人一樣,到處的蹭熱度,搏版面。這是人家受捧者的領地。胡亂插進去,容易招黑的。
而且,結婚的男人,連商家找代言的時候,都會慎重考慮。而公司砸資源什么的,基本就是想在代言方面收回來的。
商家找代言,兩種不考慮的明星:一種就是緋聞不斷,一種就是結婚的。緋聞不斷的就不用解釋了。結婚的,這又怎么講?
張英夏二十啷當的年紀,最好代言的就是各種面對青少年的商品,新奇玩意兒,潮流服飾什么的,可是一旦你結婚的消息傳出后,那對青少年的吸引力也就不在。代言的效費比太低,這都是商家所考慮的問題。
而那種成熟類的代言。人家找三十多的魅力男星不好嗎?非要找你個二十多的?
有人說,不是有商家照樣找結婚的明星代言的嗎?那些是至少經過了十年以上的時間考驗。圈內風評好,才會有商家找的。
因為娛樂圈里的婚姻跟愛情,都很難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經得起考驗的,又很多不出名。所以,人家在選擇代言人的時候。都會很小心。
啊,又扯遠了。
衡量了許久后,李紹林做了決定:不壓了,直接承認。這是照顧公司多數人的意見和利益。
事情沒大的時候,還可以提前預控。現在估計早就傳遍了吧。
趁這機會。讓這小子安心做演員吧。即便不是主演,拍戲照樣能過日子。何況這小子一年多掙的錢,比許多人都多。不拍戲的話,都能安心過好幾年。
以前做了那么多鋪墊,又是不給這小子弄粉絲見面會,又是讓他嘗試去學歌曲制作。不就是想讓張英夏照著自己安排的路線走嘛。
現在,正好。
想通了的李紹林給龔莎打電話:“把這小子帶回來吧,我親自跟他說!”
“是,部長!”龔莎道。
幾個小時后。趕到塵緣公司藝人部辦公室的時候,已經是行政下班時間了。
龔莎帶著張英夏進到了辦公室里:“部長,張英夏我帶來了!”
“好的。謝謝!”李紹林笑道:“龔莎,你先去休息一下,我跟張英夏單獨聊聊!”
“是,部長!”龔莎應道,隨即開門離開。
房間里就兩個人。
張英夏先開口道:“部長你好!”
“你好!請坐。”李紹林示意道:“今天讓龔莎帶你過來,就是先給你聊聊以后的工作安排!”
“安排?”剛坐下的張英夏一愣。
“沒錯。一年多來,你的成績有目共睹,可公司卻沒有給你太多的幫助,對此,我要說聲對不起!”李紹林歉意道。
“部長您過謙了!”張英夏趕緊推讓道:“公司已經幫了很多了。莎姐都跟我說了,像電影節獎項的公關,以及我那張單曲的兩白金認證。”
“現在是三白金了!”李紹林更正道。
“啊?哦!而且公司沒有追究我私自出唱片的責任,我已經很感激了!”張英夏這是真心的,當初每次收到唱片公司的結算款的時候,他都有點不真實的感覺。雖然有龔莎作保,保證公司不會追究。可是按照正常的分成來算的話,也有不少錢沒進公司的口袋。
張英夏怎么能不惴惴不安。也因此,之前龔莎安排一通的商演,那可是要分給公司四成的。自己只拿四成五,張英夏是硬著頭皮也要走完。圖的就是個心安。
“不要說這個!”李紹林擺手道:“那是你應得的,當初公司跟你簽合約的時候,還保證過一年至少給你一部戲,角色地位至少是男三。這一點,據我所知,龔莎可沒做到。被龔莎往電視臺一扔就沒了下文。不光是你,你妻子那邊也一樣。虧你沒投訴,不然龔莎早就吃不了兜著走了。你妻子現在還在電視臺里的吧?”
“哪里哪里,還是有一部戲的!”張英夏不明白這位葫蘆里賣的什么藥,只能說先揀好的說了:“而且,我妻子也蠻喜歡在那工作的!”
“行了,咱們就不要互相吹了,”李紹林笑道:“這部戲能找你,到底是什么原因,你我都清楚。我就說說你以后的安排!你愿意進入公司影視劇的后期音樂室工作嗎?領行政待遇,可是有戲合適的話,你照樣可以接,那時候拍戲片酬照領,還有出勤補貼。啊,差點忘了,你都接了那部邂逅了。到時候你就可以試試這個待遇了!”
“嗯?”張英夏愣了一下,想到的卻是韓勤先生那樣,靠著幾排幾列的按鈕旋鈕,就能制作出一首首的配樂,頓時猶豫道:“而且這個?我好像不行吧?”
“沒有人天生就會,這東西,可以學。”李紹林擺手道:“就問你愿意不愿意?”
張英夏不說話,瞇著眼在盤算著。
“同意的話,就把這合約簽了吧?”李紹林從抽屜里拿出一份合約,推到張英夏面前。
“B類藝人合約。”看著合約上的幾個大字,張英夏眉頭一跳,心中一陣狂呼:老子終于混到升級的這一天了嗎?可是這可括弧里的合約類型為什么標明的是音樂制作人啊?
“這是什么意思?”張英夏指著括弧里的字問道。
“就是字面意思啊!”李紹林道:“因為音樂制作人的合約只有兩個類型,一個是B類,一個就是A類。此外的就是不入流的!不過很少有音樂制作人在意是自己簽的什么類型的合約。制樂師靠的是實力吃飯。拿的都是各種作品版權分成收入。只要合約上的版權分成什么的標注清楚就行了。”
“那這個合約豈不是?”張英夏一臉古怪!
“你知道就好。”李紹林點頭道:“這合約除了能嚇唬公司里一眾C類合約藝人外。其實也沒多大用?你先這樣用著,公司申報的牌照轉化,還沒批下來。到時候有機會的話,給你加上一份B類歌手合約就是了!”
張英夏目瞪口呆,心里瘋狂的吐槽道:什么時候B類合約這么隨便了嗎?還有機會?部長,你這樣隨意的說出很多人渴望的東西,讓我一下很難接受啊!
“對了,還有一件事,你愿意向媒體宣布你已經結婚這件事嗎?”李紹林正色道。
正戲來了。張英夏心道:前面鋪墊那么多,又是聊天又是轉職,又是B類合約的,重要的就是最后這句吧。
思考了一會,張英夏抬頭問了一句:“這不會影響我接邂逅吧?”
李紹林搖頭道:“我保證,不會影響!”
“那就宣布吧!”張英夏道:“我也煩了這種明明結婚了,還要遮遮掩掩的日子!”
李紹林:“…”
人生最無常的事情,就是你費盡心思的去構筑一個氛圍逼迫一個人轉向的時候,卻發現,那個人本來就是想走那個方向。
龔莎跟李部長費心心思的,帶張英夏過度的商演,消費名氣。就是想著讓張英夏有一天突然開竅,厭惡這種商演的路子。而安心的做演員。做音樂制作人。而不是做人氣偶像。
因為他才二十四,快二十五歲,就已經做了很多藝人三十歲都沒有做的事情,結婚聲生孩子,而他掙的錢,也是很多新人起碼五年以上,還得是有機遇的情況下才能掙到。與張英夏同年進公司,甚至是早一兩年進公司的藝人,都在苦熬等機遇,到處面試劇組,或者是在一些幾十場的戲中積累經驗。
………
泰羅花的傳媒,就屬于南世市的傳媒體系。沒多久,其實就是一小時不到,張英夏已經結婚消息就傳遍了南世娛樂圈。
雖然不知道真假,但是不妨礙各種娛樂媒體報紙搞個新聞,樂呵一下。接著就是派出一些娛記去采訪什么的。畢竟南愛的熱度還在,而男一女一都在北世經那邊。在南世扛起這個熱度的,就只有張英夏跟謝一寧了。不由得媒體不關注這個消息。
除了少數知底細的以外,N多的娛樂經紀公司都一臉想吐的表情。最煩這種炒作感情線的。你妹的,知道你們南愛第二部被人插了好幾腳心里不舒服。知道你塵緣準備拍電視劇了,想弄點新聞占據版面,炒個話題熱一熱什么的。大家都可以理解。
像這種程度,通常都是冒來個緋聞女友啊,夜店聚會什么啊。意思到就行了。
犯得上炒結婚這種頂級話題嗎?這可是炒一次就過的,用完就扔的啊。不像緋聞之類的可以隨便炒,這種話題敢炒第二次,就屬于敗藝人的人品了。
有必要玩那么大?
可當天晚上,一個新的消息傳遍了南世娛樂圈。塵緣經紀公司將就此事在第二天召開新聞發布會。向所有傳媒 第二天的發布會上。塵緣經紀公司藝人部部長,張英夏的經紀人。以及坐在中間位置的張英夏,跟莫媛媛。
頭一次面對四排。四十多個媒體記者。以及后面至少二十多的閃光相機。稀里夸擦的一通亂拍。
聽著主持人的把張英夏進公司的經歷介紹一番后。從小夫妻結婚,在入公司,接通告,工作之類,說了一通。
聽的所有記者都在心里吐槽:艸艸艸啊。入行一年多,有電影作品,有唱片銷量,當下人氣爆棚,在南世城市圈一時無兩的大熱新人。你居然告訴我你一個二十五不到的小年輕結婚了?還有孩子了。你讓一眾三十多還在為事業拼搏的藝人前輩情何以堪。
原本,過來參與新聞發布會的諸多媒體報紙都想著,應該又是一樁大家喜聞樂見的炒作。媒體藝人經紀公司,你要曝光率,我要發行量。你我互動一番,大家坑坑那些圈外的觀眾,多么完美的合作啊!
就在媒體準備一擁而上,大快朵頤的時候。
沒想到,塵緣這邊開了個發布會。居然承認了,承認了,認了。
你妹啊,這種事情的流程不應該是:我詢問,你推脫,我再口氣嚴厲的詢問,你再遮遮掩掩的推脫;我繼續急功近利的追問,你再落荒而逃的推脫;諸如此類的互動才對嗎?要是再來幾個打記者,拍攝像機之類的動作,就更完美了。半個月不敢說,一星期的熱度就有了。
可是現在,眾多媒體有一種一下被拍死的敢腳。就這種一次性的新聞,你讓我以后還玩個屁啊?
不過牢騷歸牢騷。發完還的回去交稿發布的。也玩不了什么虛頭巴腦的。照實寫唄,這類新聞沒誰愿意多費筆墨的,就當個通稿就行了。
塵緣公司這邊也無奈,決定了就趕緊通告世界唄,別弄得被別的公司——諸如金風細雨樓跟半部堂之流——先爆出來,那就不好了。還容易影響公司的工作安排。像現在多好,炒一次,爽完就通通透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