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的外海,一支龐大的船隊在航行。
天高云淡,一隊大鳥集結著緩緩飛過,偶爾有鳥鳴傳來。
岸邊的植被枯黃,秋風吹過,落葉緩緩落下。
這便是交趾的深秋。
“這是水軍的春天!”
戰船上,秦臻看著岸邊一個飛快奔跑的交趾人,笑道:“大宋水軍一戰擊敗遼人,接著又耀武升龍城,這不是春天是什么?此次咱們來此…沈縣公說過,朝中大部分官員還是傾向于步卒,認為遼軍才是大敵,水軍不過是湊數的。所以咱們最好是能養活自己,若是有余,那就是大功。”
常建仁在磨刀。
磨刀是個技術活,按照秦臻的說法,自己的刀必須要自己親自打磨,在一步步的打磨中,你會感受到長刀的每一個細微處的變化,漸漸的,這刀仿佛是有了生命,和你同呼吸…
他抬頭看著岸邊的交趾人,說道:“軍主,交趾貧困,唯一值錢的就是人,此次咱們還是要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第一次閃亮登場,卻是這個含義,后世人得知,絕對會噴血。
可秦臻卻很是贊同這個說法,“咱們出來不能虧本,可交趾窮困,只有人值錢,這可不是以人為本嗎?只是怎么動手?”
常建仁拿起長刀,用毛巾緩緩擦拭著。他瞇眼看了一眼天空,被陽光刺的想流淚,于是就流淚了。
“軍主,升龍城是沒法打了,不過周圍卻有不少地方能去弄弄,咱們…”
“發現敵軍!”
他們在交趾外海已經飄蕩兩天了,昨天尋了個偏僻的地方靠岸,讓將士們上岸適應陸地活動。
秦臻還在觀察敵情,常建仁霍然起身,說道:“軍主,某去了。”
三千余敵軍沖到了岸邊,正在沖著船隊嘶吼。
交趾將領騎著一匹矮小的馬,指著船隊笑道:“咱們在岸上,他們在船上,待他們靠岸時,咱們就去沖殺一陣,斬殺數百人就回去。”
麾下有些怯,將領就笑道:“你們沒坐過船嗎?宋人在船上幾個月,腳早就軟了!哪里是咱們的對手?”
這里水道密集,交趾人坐船的次數不少,但凡乘船時間長一些,上岸后會站不穩,需要慢慢的適應。
那宋軍豈不是待宰的羔羊?
不,是行走的人型戰功!
戰功啊!
交趾人興奮了,嘶吼了起來。
勇氣很足啊!
秦臻點頭,常建仁喊道:“進內河!”
船隊開始轉向,大半船只緩緩駛進內河。
那些交趾人呼喊著,跟著船隊在跑。
不能讓宋人上岸,這是李日尊的命令,死命令。
但凡讓宋軍上岸,當地官員免職,將領殺了。
在這等嚴苛的命令之下,交趾人對大海多了不少熱情,每日都有人在岸邊守候,期待早些發現宋人,然后回去報信能有十貫錢的獎勵。
船隊緩緩沿著內河行駛了一段,岸邊的交趾人已經氣喘吁吁了,常建仁吩咐道:“弩箭準備…”
弩手在甲板上集結起來。
“靠岸!”
船隊開始靠岸,那些交趾人大呼小叫的,剛沖到岸邊,就被一陣弩箭射的損失慘重。
“敵軍后退,這是在等我軍上岸,前后不濟時。”
船隊不可能同時靠岸,所以這里面有個時間差,若是抓住了,就能給宋軍重創。
交趾將領看來不錯。
可常建仁卻很喜歡,他舔舔嘴唇,眼睛漸漸紅了,“某先登岸!”
在軍中,率先沖陣的就是猛將,而在水軍里,率先登岸的更是猛將中的猛將。
交趾人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在看到干瘦的常建仁時,不禁就大笑了起來。
“宋人沒有勇士了嗎?竟然讓這樣的人…咦,他在做什么?”
戰船在緩緩靠岸,船上的將士們用崇敬的目光看著自己的軍侯在解衣。
常建仁緩緩解下衣裳,露出了瘦骨嶙峋的上半身。
來了,來了!
宋軍將士都在看著這邊,連操縱船只的船工都在忙里偷閑的看著這邊。
傳奇來了。
常建仁拍打著自己的肋骨,仰天嘶吼道:“為了大宋…”
戰船靠岸,宋軍將士狂呼道:“為了大宋!”
以前他們喊著這樣的口號沖殺,從未覺得熱血沸騰。可現在卻不同了,有前面那個干瘦的身影在,他們就覺得這一切是那么的順暢,不殺人就不舒暢。
“殺!”
常建仁從船上跳了下去,空中就在揮刀。
快刀一閃而逝,無需不要命的砍殺,常建仁就憑借著自己的快刀斬殺了對手。
他一手拎著人頭,呼喊道:“殺敵!殺敵!”
“那人竟然脫衣?”
交趾將領愕然,在他看來,沙場上有甲衣不穿的都是腦子有問題。
既然這個宋將的腦子有問題,那斬殺了他豈不是大功?
“那是個蠢貨,去殺了他!”
他剛下了命令,卻見宋軍后續的將士都在干一件事。
他們紛紛解衣,拍打著自己的肋骨在嘶吼著。
“為了大宋!”
宋軍就像是瘋子般的脫去了甲衣,赤果著上半身沖殺過來。
交趾將領見狀欣喜,喊道:“殺過去!”
三千余交趾人沖殺了過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這是宋人的將領!”
被包圍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標,交趾人都興奮了。
斬殺敵將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會親自封賞,那個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著最為瘦弱,想來最好斬殺,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撿便宜。
可他們找錯了對象。
苦練不輟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長刀閃電般的斬殺當面之敵,靈活的在人群之中沖殺。
長刀飛快的揮動,鮮血飆射中,常建仁已經沖殺了出來。
他的身后躺了一地的尸骸。
“殺敵!”
他舉起長刀,沖著對面的交趾人嘶吼著。
他身后的宋軍赤果著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個…那個排骨…那個宋將!”
交趾將領突然想起了一個傳說。
在上次宋軍襲擾升龍城之戰中,其中一個排骨最為兇悍。那人瘦骨嶙峋,卻異常悍勇,手下沒有一合之敵。
天吶!
那人竟然又來了嗎?
李日尊懸賞一萬貫要此人的頭顱,要不要?
軍情如火,宋軍已經蜂擁而上,交趾將領想了一瞬,喊道:“跟著來!”
一萬貫啊!
有一萬貫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賄上官,升官會和喝水般的輕松,剩下的一半留著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帶著一隊精銳沖了過來。
“殺!”
常建仁依舊是不格擋,不防御的招數,對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這么愕然的瞬間,常建仁一刀梟首。
某就是天下無敵的勇士!
這等不要命的砍殺方式很危險,常建仁從菜鳥變成老鳥之后,深知對手一個變化就能導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變嗎?
他在變,苦練刀法。
可不夠啊!
他想到了當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并非是不能受氣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讓他這個老實人忍無可忍。
特別是那個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這些人,特別是任守忠,他必須要立下大功。
可軍中怎么立功?
殺敵!
唯有殺敵才是大功。
他煎熬許久,最終依舊是選擇了這種不要命的殺伐方式。
他也懼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懼怕自己變成行尸走肉。
所以他把決定權交給了老天爺,自己只知道砍殺。
可立功的速度還是不夠快啊!
常建仁很痛苦,最后留下了一份遺書。
在臨出發之前他就留下了遺書,遺書里有對妻兒的愧疚,也有對官家的忠誠。而在最后,是他對任守忠和翰林院某些官員的怒吼…
若是某戰死,官家定然會感動,然后遺書面世,官家會毫不猶豫的拿下任守忠…還有那些官員,他們將會成為過街老鼠。
哈哈哈哈!
常建仁的眼睛越來越紅了。
第二個交趾人非常狡猾的沖了上來,在常建仁剛收刀時揮刀。
你只能防御吧?
常建仁一旦防御,第三個就是交趾將領,他將會趁機下手,一刀干掉常建仁。
這是一個殺局,最后的受益者就是交趾將領。
作為麾下,討好上官是本能,只要斬殺常建仁成功,交趾將領絕壁會把此人當做是心腹,從此就跟著他青云直上。
這是底層人的升官方式,很妥當。
可他們卻沒看懂常建仁。
這個人壓根就不想活了。
“讓某去死吧!”
常建仁身體前沖,長刀閃過,他的腰部也閃過了血光。
于此同時,他的長刀掠過當面交趾人的脖頸。
他竟然不怕死?
剛才長刀若是再快一分,常建仁就要完蛋了。
可就是晚了這么一分,對手身死,常建仁拎著人頭,奮力砸了過去。
這是個魔鬼!
不要命的魔鬼!
交趾將領從未見過這等悍不畏死的猛人,一下就被鎮住了,接著被人頭砸在臉上。
這人是傻了嗎?
常建仁不知道自己現在的模樣有多嚇人,他大步過去,喊道:“讓某去死吧!”
交趾將領突然發一聲喊,然后轉身就跑。
“鬼啊!”
常建仁來了,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