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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一十三章 廟小神仙多

  “成!”

  “那就去看看吧!”

  李長青想著張時穹獲得的一本書就能夠讓他開啟法家職業,說明三十六英挖掘焚書坑引起的辛亥之亂跟諸子百家有莫大的關系,去贛西龍虎山參加羅天大醮說不定有機會揭開在華夏歷史上諸子百家衰落之謎。

  “哈哈,師弟到時候必定能在羅天大醮上大放異彩,給咱們御制派爭光!”

  張仲魁見李長青答應了,手舞足蹈分外高興地說著。

  “距離羅天大醮的時間還早著呢,師兄在李家坳多住幾日吧!”

  李長青雖然打算去參加龍虎山的羅天大醮,但對勝負無所謂,主要想見識在焚書坑中挖掘出來的與諸子百家有關的八絕技,到也無需準備什么,心態也非常放松,含笑對張仲魁說道。

  “你們這村子還不錯,老道就逗留幾天!”,張仲魁絲毫不矯情,灌一口酒后說道。

  “我們村里正好建了一座三清廟,里面也住著一位道士,你倆正好做做伴!”

  只有孟鴻儒住在東風茶場的三清廟里,廟里有好幾間空著的客房,李長青自然就想把張仲魁安排到三清廟里住。

  “老道向來以天為被、以地當席,住哪都無所謂,都聽你的!”,張仲魁毫不在乎地說道。

  天色漸漸昏沉,李長青親自送張仲魁下山,到東風茶場的三清廟。

  將近傍晚,夕陽染紅了半邊天,去三清廟的路上依稀有不少香客游人下山。

  “這三清廟真有些門道,剛才上香的時候,感覺大殿上的三清神像就像是活著的一樣,總感覺他在用眼睛看著我!”

  “那時當然,聽說過畫龍點睛沒有?當初三清廟舉行落成既開光典禮時,我就在現場,神像在開光之前,李家坳的李大師怕神像活過來,才一直沒畫眼睛的!最后在眾目睽睽之下,李大師點上一筆,那神像果然如同有了生命一般,現在回想起來,仍然覺得非常神奇呢!”

  “說到李大師,那可是真活神仙啊!知道院里的那口鎖龍井里為什么經常傳來龍鳴的聲音嗎?就是因為李大師曾經將一頭神龍鎖在里面呢!連神龍都能鎖得住的人,不是活神仙是什么?”

  幾位下山的香客正興致勃勃地討論著李長青,但由于天色昏暗,而且李長青故意隱藏自己,一路上沒有人認出他來。

  “看來我是在玄宮山的深山里住久了,之前居然沒有聽說過師弟活神仙的大名!”

  張仲魁耳聰目明,把那幾位下山香客的話聽得真切,覺得李長青有本事是真,不過再道家修為上比他尚要弱上一籌,那幾位香客的言辭有所夸大,揶揄著說道。

  “呵呵,以訛傳訛就越來越離譜了,師兄聽個樂可兒就可以啦!“,李長青笑笑道。

  張仲魁、李長青都非常人,行走在山路上看似不快,實則只用了十幾分鐘就走完了別人半個多小時的路程。

  遠觀三清廟,張仲魁察覺出些異樣,心中疑惑地對李長青說道:“師弟,這里曾經應該是一處風水寶地,可惜后來走了龍,但為何這座廟又充滿了靈性呢?”

  “這條小龍形的確差點就跑了,后來被我用五行封印在井里!”,李長青解釋道。

  “鎖龍井竟然真鎖一條龍在里面,后生可畏啊!師弟在陰陽風水上的造詣,恐怕就連中江南派的陸謙都有所不如吧!”

  年紀輕輕就精通儒道陰陽,張仲魁無限感慨地說道。

  李長青只是笑笑,沒有說話。

  “稀客啊,李大師竟然主動來三清廟了!”

  三清廟很小,只有一座大殿兩座偏殿,孟鴻儒就站在大殿上,瞧著李長青。

  “這位是我師兄張仲魁,要在村里住幾日,我就安排到你這了!”,李長青直奔主題。

  “見過張道長!”

  孟鴻儒曾聽李長青說起過張仲魁以及加入御制派的事,見到張仲魁時心里就有準備。

  張仲魁進門后,目前都投放在正殿上的三座神像上,孟鴻儒跟他打招呼也沒有聽見。

  所謂心誠則靈,但普通的神像沒有任何神韻,就算有再多的人虔心禮拜,都很難形成靈性,即便一些名山大川上的千年古觀,擁有靈性的神像也不多,玄宮山上經歷幾次戰火后,更是連一座擁有靈性的神像都沒有了!

  而東風茶場一座新建的小苗,竟然有三座擁有靈性的神像,難怪那些香客們會有種神像活過來的感覺。

  “師兄,這位就是我們李家坳三清廟的廟祝,孟鴻儒孟道長!”,李長青見張仲魁盯著神像發愣,出言再介紹一遍。

  “你們李家坳都是怪物么?“

  張仲魁完全看不透孟鴻儒身上的氣息,說明這位三清廟的廟祝道家修為至少在煉精化氣后期,忍不住出聲問道。

  煉精化氣后期的修為,在一些名門大派中,也是最頂層的那一撮人,竟然甘心在李家坳當起了一位名不見經傳的小廟祝,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鐘南山上有一位,這東風茶場也有一位,李長青究竟是何種魔力?

  張仲魁一直在李家坳待了半個多月,才依依不舍地離開李家坳,這個地方還真有魔力,來了就不想走了。

  李長青將新得的《法經》基本上都看了一遍,主要分成《盜法》、《賊法》、《網(囚)法》、《捕法》、《雜法》、《具法》六個篇。

  《盜法》與《賊法》組成一部分,《盜法》重在‘盜’字,是指竊取財貨,在受到方士異人攻擊的時候,可以盜取對方的攻擊法術或者異能,而《賊法》則重在‘賊’字,是指對人身的侵犯,可以將盜取的方法或者異能還給對方!

  《網法》與《捕法》組成一部分,《網法》即囚法,是為了囚捕盜賊而設的,即“盜賊需刻捕,故著《網》、《捕》二篇,合在一起講述了如何根據對手的缺陷、錯處編織一張天羅地網,將對手困住!

  《雜法》與《具法》組成一部分,則補充前前兩個部分。

ps:引入一人之下的部分,以及關于《法經》的解釋勿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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