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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四章 被殺的兒媳1

  來自農村的徐衛彬憑優異的成績考上了首都的大學,畢業后也找了個不錯的工作——就是很可惜,首都的房價太貴了,他倒在了首都的房價上,首付都拿不出來。

  這個世界本國首都的房價,跟現實中的京市一樣,貴的厲害,不說中心地帶了,便是稍微偏遠一點的地方,也要五萬一平方米,稍微買個三室八十平方米的房子,就要四百萬,百分之四十的首付,就要一百六十萬。

  而徐衛彬雖然畢業后找的工作還不錯,年入二十萬,拿回老家說,絕對是個能讓同村小伙伴羨慕的高薪,但在首都,刨去衣食住行,再加上給家里的補貼,一年頂了天,也只能存個十萬塊,這還是徐衛彬節省的結果了。

  于是工作五六年,他也只存了五十萬,離首付的錢還遠著呢,按他這收入水平,起碼要十年才買得起房,這還得房價不漲,但首都的房價不漲怎么可能,到時就算他工資漲,也趕不上房價漲的速度,到最后的結果就是,越來越買不起房子了。

  所以當他碰到了原身,發現原身喜歡他后,便接受了,然后兩人迅速談起了戀愛,并準備結婚。

  呂父呂母自然不高興自己一直寶貝的女兒嫁這樣一個人的,怕她吃苦,所以自然阻止。

  但腦子進水的原身堅持,而徐衛彬則顯的很有誠意,他表示,買房可在領結婚證前,這樣,他們家出的大頭,將來要是他跟原身沒走到一起,也不會讓他們家有任何損失。

  徐衛彬這樣說話,顯的相當坦誠,畢竟有些藏奸的人,可能會想著自己錢不多,女方錢多,婚后買房,這樣呂家出的大頭首付,就會被共同財產,將來兩人要分開了,自己跟對方平分房子,就能賺到了。

  不要說什么只要有支付來源,婚后付的也不能共同財產,人心只要貪婪,總能做手腳,讓人家父母的錢變成他們小夫妻的共同財產。

  而要將婚前的錢,變成共同財產就有點難了。

  所以當時呂父呂母看這小伙子還挺誠實的,就同意了,婚后考察發現的確不錯,甚至出了棺材本,將房款全付了。

  哪知道就是這樣一個同意,就是這樣一個善舉,就將女兒送上了黃泉路——對方早就貪圖他們的財產,正常方法的確變不成婚后財產,但要是將人殺了呢,當然了,為防被發現了要吃槍子,徐衛彬不可能殺的,但他有一個七十歲的老母,將人殺了,這樣,沒發現就罷了,發現了,就可以朝外說兒媳婦這樣不好那樣不好,她氣不過才殺的人,到時年紀大了,又是家庭糾紛,再加上還有病,法院肯定不會判她死刑,因為徐家母子兩個都是看過以前新聞的,有這類類似新聞,老太太都是沒判死刑的,到時搞不好還能保外就醫,讓她殺了人就像沒殺人一樣,照樣在外面過著好日子。

  不過他們的運氣顯然很好,他們將原身殺了,沒被誰發現,呂父呂母雖然傷心女兒怎么意外死亡,但是日子還要過下去,看在外孫的份上,呂父呂母沒將買房的錢要回來,那幾百萬就成了徐衛彬的了——本來按法,呂父呂母徐衛彬還有孩子,四人平分遺產,但現在,呂父呂母不要錢,那幾百萬的房產,自然落到了徐衛彬的手上。

  至于孩子該分的那一份,徐衛彬表面上說房子以后都是孩子的,但事實上呢,等他重新結了婚有了孩子,別說全部給孩子了,孩子該分的那一份,在新婚妻子的挑撥下,再加上徐衛彬對這個被自己殺了母親的孩子的膈應,只怕都沒戲。

  呂父呂母雖然也有此憂慮,怕以后徐衛彬不把房子給孩子,但是他們更不敢爭奪,免得惹惱了徐衛彬,將來不但不給孩子房子,還對孩子不好就慘了,畢竟徐衛彬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他們倒是想把孩子搶回來自己撫養,那樣就可以正大光明地爭房子,將來把房子給孩子,但是法律如此,他們搶不到孩子的,既然搶不到,自然就不敢爭房子了。

  有了首都這種高房價地方的全款房子、然后收入也不錯的徐衛彬,在婚姻市場上非常吃香,不多久就重新結婚,第二任妻子年輕漂亮,徐衛彬可說是通過結一次婚,當上了人生贏家。

  這還是呂家沒發現女兒被人殺了,其實就算呂父呂母發現了,徐衛彬照樣有遺產繼承權,因為是他老母殺的人,不是他,到時呂家要計較起來,他手上還有孩子做要挾,看在孩子的份上,呂家投鼠忌器,估計也不敢怎么樣的,免得徐衛彬對孩子不好,要是呂父呂母不敢要錢,那幾百萬的房產,還是會落到徐衛彬的手上,就算曝光了,會出社會新聞,對他們有影響,但現在一般注意隱私,只要不是徐衛彬殺的,媒體不敢曝光他的長相的,要不然他一告對方,對方得賠死,既然別人不知道他的真實長相,到時大不了變名更姓,賣了原小區的房子,重新在其他地方買房子,再相親結婚,照樣能過上美好生活。

  正是徐衛彬都打算好了,有心算無心,所以才導致呂家和原身,吃了這樣一個大虧。

  要問原身長的也還不錯,性格也不錯,雖然由于從小嬌慣著長大,所以有點十指不沾陽春水,但家里養得起,家務請個保姆就是了,這也不是什么非殺不可的大問題,那為什么徐衛彬不想跟原身過,就是想殺了她,重新找人呢,說到底,無非還是個自尊心問題。

  從農村到城市,雖然成績不錯,讓他可以在家鄉同齡人跟前驕傲,但在原身這個城市大小姐跟前,不值一提,因為他掙的雖不少,但人家有房子,要按他現在的標準,他得掙幾十年,才能掙到對方家里一套房子的價值,這樣的情況,讓他總覺得在原身跟前抬不起頭來,所以他從一開始就沒想過跟原身過下去,從一開始就做著將房子騙到手,然后將人弄死,再重新找個更好的、不會讓他自卑的人過上被人當大爺的日子。

  而讓原身感到老天無眼的是,對方還真的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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