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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漆氏殺夫案(四)

  醉音吸了吸鼻子,流著淚說道:“我打小兒便被賣進了翠紅樓…你們知道什么叫做心如死灰么?容資大盛,才情卓絕的花娘,可以賣藝不賣身,或者是挑選人。”

  “但是像我們這樣的…生不如死。我一直渾渾噩噩的過著,痛苦的時候就在想,指不定我家中窮,阿爹阿娘把我賣了,就能有錢買米,養活一家子人了。我若是是在家中,那也是要餓死的。”

  “在這骯臟之地,好歹也是能夠吃得上一口飽飯的。我若不是這樣安慰自己,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直到我阿娘找到了我,我才知道,壓根兒不是我想的那么回事。”

  “我開始拼命的想要贖身,可是翠紅樓的老鴇子,卻不肯放人,但是我的心已經活了,我看到了希望,等我們一家人走得遠遠的,我的過去,就一干二凈了。”

  “那日我去找阿娘…那個姓李的乃是翠紅樓的常客,同我也…他自然是認識我的。他聽到了我們說的話,便拿了刀要來砍死我們,阿娘去拿斧子了,我當時想的是,就算是我死,也不能讓我阿娘死。”

  “我拼命的跑,可是屋子統共就那么大,亂七八糟的東西又多,夜里油燈不亮,我不知道被什么東西絆倒了。那個李中人見我跑不了了,便將刀放在一旁,想對我行不軌之事。”

  “我慌亂之中,抓起旁邊的刀,就一下子砍在了他的身上…”醉音說著,想了想,“應該第一刀是砍在了腰上,因為我當時砍的時候,很順利就砍下去了,沒有砍到骨頭。”

  “姓李的受傷大叫起來,想要掐死我。但是他流了好多血,力氣越來越小,很快我就將他推開,跑了出來。我想要跑,可是他抓住我的腿不放,還說那些拍花子們一定不會放過我和我阿娘的。”

  “他這個人太惡心了,不停的說我做過花娘,乃是賤籍,就是逃到天涯海角,都洗不干凈這個出身了。他說我的哥哥還有阿娘,我的家人,都會因為這個嫌棄我。”

  “我當時太激動了,提刀就砍。我也是好人家的女兒,我到今日的地步,是誰害的?都是這個姓李的啊!我…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時候死的,我就是胡亂的砍了一通。”

  “等砍完了之后,我已經完全沒有辦法想任何問題了。我殺了人啊,我殺了人啊…后來阿娘進來了,她一開始也很怕,可是后來,阿娘說她會保護我的,讓我去找哥哥。”

  “我當時腦子亂哄哄的,聽了她的,換了衣衫就去了上枝村找我哥哥,把哥哥家養父母的棺材本本都拿出來了,才勉強湊夠了我的贖身銀子。于是哥哥便裝成是過路的商人,給我贖了身。”

  “我躲在上枝村里,聽到阿娘被推官抓了,說她以妻殺夫,當斬。我…那是我阿娘啊,我怎么可以讓她替我去死,可是,可是我…我又很沒有用,沒有勇氣去投官,說人是我殺的。”

  “后來,不知道為何,阿娘被押解進京了,我和哥哥一路上悄悄的跟著…四處的打聽消息…這才下定了決心。三大王,我阿娘是代我受過,人是我殺的,你把我抓起來,把我阿娘給放了吧。”

  “她是一片慈母之心啊,她為了找我們,已經一無所有了,我又怎么可以,讓她就這么死去。她應該好好的活著,讓哥哥承歡膝下,看著哥哥娶妻生子,活得長長久久才是啊!”

  閔惟秀聽得揪心,這一家子真的是太慘了。

  她扭頭去看姜硯之,卻是揪住的心一下子就放開了,她暗暗的捅了捅姜硯之,“干啥呢,你不是主審官么,你咋還哭上了?”

  姜硯之回過神來,擦了擦眼淚,認真的說道:“可悲又可嘆!”

  閔惟秀不明所以。

  姜硯之朗聲說道:“漆氏,你乃是書香門第出生,竟然沒有讀過大陳律么?發現了拍花子,怎么不報官呢?”

  漆氏譏諷的笑了笑,“孩子的親生父親,都不肯去找,官府的人,又怎么會為找別人的孩子,勞心勞力呢?那會兒,新舊交替…”

  姜硯之搖了搖頭,“糊涂啊你!就算當初你沒有報官去找,那么后來,你發現了拐子的蹤跡,也應該報官,而不是去嫁給拐子,把自己置于危險之中…若當時你們母女二人都被那李中人殺人滅口了,那可如何是好?”

  “你可知道我大陳律如何懲治拐子的?”

  “諸略人,略賣人,不和為略。十歲以下,雖和,亦同略法。為奴婢者,絞;為部曲者,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因而殺傷人者,同強盜法。”

  “這是什么意思呢?販賣女子小童為奴,絞死;販賣女子小童為役,流放三千里;販賣女子小童去給人當妻妾子孫,判刑三年;若在此其中,讓被拐人有了傷亡,一律按照強盜處置。”

  “強盜多半是要被斬首的。就你們那個李中人,按照你說的,不知道拐賣了多少小童,怎么死都不為過了。”

  漆氏聽得發愣,醉音卻是大哭起來,“三大王,事到如今,說這些個還有什么用呢?”

  姜硯之搖了搖頭,“李中人死了,但是拐子可不止他一個,其他人怎么可以讓他們逍遙法外。”

  “受苦的并非只有你們一家人,我們要通過抓住這群拐子,救出更多的人。”

  姜硯之想了想,“原本漆氏你冒名頂替,胡亂認罪,已經觸犯了大陳律,應該治罪,但是本大王念你一片慈母之心,給你一個將功折過的機會。”

  “現在你便把你知道的關于這群拍花子的各種線索,一一的,事無巨細的全部告訴本大王,然后我們去把那些人全部給抓了。”

  “至于醉音你,你殺人手段兇殘,按律當斬。但是,法理不外乎人情,本大王會在卷宗上寫上,你是瀕死之際,反抗才會提刀砍人的,而且姓李的乃是拐賣你的拍花子中的一員。”

  “但是你一共砍了十八刀,后頭不可謂不是故意的。因此,即便是免了死罪,那也是活罪難逃。”

  姜硯之說著,又拍了一下驚堂木,抖了抖袖子,大搖大擺的走了出去。

  閔惟秀看著,勾了勾嘴角,這廝當真是照著話本子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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