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更 八月,郭鵬就回家了,進門就收拾東西。
“你干什么?”王妃聽說兒子回來,結果他沒進正院,卻直接回了自己的小院,她忙自己過來了。
“收拾衣服去府河。”
“去府河做什么?”
“鯤弟要收糜子了,我得去幫忙。”
“怎么什么都有你,現在別人家糜子都收了,地里的人多得很,他有錢,能找人幫忙。”
“再說,他們要搬家了,收了糜子就搬家。不幫收糜子,總得幫搬家吧,好些事呢。”
“你不是天天在營里忙嗎?”
“我請了假了,娘,過些日子見。”郭鵬拿上包袱就跑了,頭都沒回。
“活該你沒媳婦,這樣討得到老婆才怪。”王妃跳起腳在背后跳著,但看看人都沒影了。估計也沒聽見,“這個小子!”
“小王爺是一片赤誠。”幸珠笑著。
“你說,這樣的,找什么樣的才能管得住?”王妃側頭看著幸珠。
“這個奴才真的想不出來了。”幸珠忙退了一步。
“別說你了,我都想不出來。真該聽王爺的話,給他找個一天打他三頓的丫頭才好。”王妃恨恨的說道。
幸珠‘噗’的笑了,“那您怎么舍得,再說小王爺的功夫多高啊,一般侍衛想打他都不容易。上哪找這么好功夫的小姐。”
“就是啊!”王妃重重的點點頭。
“可惜辛少爺家沒有女孩,若是辛少爺有個妹妹就好了。長相好不說,小王爺又聽辛少爺的話,不過門地太低了!”幸珠扶住了王妃。
“也是,若是長成辛鯤那小子那樣,倒是不錯。門地不是問題,辛鯤小子要是考上進士,那門地就說得過去了。”王妃想想辛鯤的長相,臉黑了點,不過看得出之前很白。若真有個妹妹,倒是不錯了。又嘖了一下,“真是,盡說沒用的,他得有妹妹啊!”
“所以奴才才覺得可惜啊!辛少爺都那般俊俏了,那若有辛小姐,真不知道漂亮成什么樣了。”幸珠笑著。
“盡說沒影的,王爺讓我找平凡人家的孩子,你說,我怎么打平凡人家的姑娘。”
“王妃要不我們穿著素服去上香吧?找平凡人家女孩上香的地方,咱們也上香去。”幸珠忙建議道。
“這主意不錯,穿得樸素一點,能看到最好的一面。”王妃點點頭,一下子就興致勃來。
幸珠笑了。
郭鵬帶著人快馬飛奔著向府河跑去,后面的人也快馬加鞭,他們也知道是過去收糜子的,那些糜子他們也有份種,所以一聽郭鵬說要去收糜子,就忙跟著。他們也幫了忙的,自是想看看自己的成果。
辛鯤和蔡關一塊在看莊稼,蔡關細細的數著糜子上的穗粒,甚至還摘了一束下來,稱了重量。
“你有做筆記吧?”蔡關做完一切,回頭看著辛鯤。
“是,因為也是試驗,我也不知道會不會成功,所以每一步,都有記錄下來。回頭收成了,有了最終的數據,會一并交給您。”辛鯤點頭,她雖說是文科生,但是做筆記的習慣卻是從小養成的。蔡關之前有問過她,她也如是說,現在當然不會藏私。
“做得好,你之前做的幾種點心方子,我已經派人送上京了。不過那些都是點心啊!”蔡關還是一臉頭疼的樣子。
“糜子又稱黃米,用來煮粥,粥會很稠,也可以做米酒,非常清爽。它天生就該與甜味相配。當然也可以煮成黃米飯,沒有大米飯好吃,但是真的比大米飯的益處大。北方人愛吃面食,做成類似玉米餅一樣的東西,也能成。不過應該不如玉米餅頂飽。”辛鯤想了一下,她特別想說,現在是物資豐富的時代嗎?肚子都糊弄不過去了,現在去想不好吃的問題。
“人心總是不知道滿足的。”蔡關不用她說,也知道她怎么想了。
“不是有運河嗎?南方富庶,江南若是大熟了,以米易糜。南方人有錢,糖也多,讓他們做成黃米的各種點心,可以賣錢。而北方人可以用來吃飯。也可以當成西北的軍糧,哪有那么煩。”辛鯤笑了一下,聽說到了八十年代中,新中國還沒解決部分農民的吃飯問題。現在這些人竟然還在擔心不好吃。
“幼稚!”蔡關拍拍手,輕斥道。
“是您想得太復雜,對百姓來說,豐收就是喜悅,朝廷又少收了稅,于是他們這一年,就不用擔心餓肚子,這就是幸福。若是朝廷能把往年的陳米、陳麥換他們手上的糜子,他們會感激涕零的。糜子比大米好存吧?”
辛鯤也拍了一下手上糜子皮,她當然知道蔡關在說什么,不過她可不想去深究朝中貴人們的想法,沒想法才怪。但是,對于這種雞蛋里挑骨頭的事,她懶得搭理。她是匠戶,以后,她除了管理祖父買的莊子之外,其它的事,她都懶得管了。
“怒飛常寫信來?”蔡關橫了她一眼,問了句題外話。
“是,他在神機營里玩得很開心。說神機營里有劊子手家的次子,有教他怎么切冬瓜和香頭,說回頭切給我看。”
“切冬瓜、香頭?”蔡關怔了一下,這是什么跟什么?
“說是劊子手的絕活,白天砍冬瓜,晚上砍香頭。砍冬瓜時,先在冬瓜上劃條橫線,然后隨手將冬瓜斬為兩半,下刀處與劃線不差絲毫才算練到家;砍香頭時,要看準線香的發光處,隨手一刀,不上不下剛好把火炭頭子切下來。如果練不好刀法,在刑場上就會出丑,這行當也就別想干了。”
“他學這個做什么?”蔡關張著嘴。
“我讓他學殺人,能名正言順殺的事,不就只有劊子手了嗎?”辛鯤笑了一下。
“為什么?”
“因為我不想他第一次殺人是在戰場上,等著見血成了習慣,對敵時,他就比別人多一份從容,他活下來的可能性就比別人大很多。”辛鯤笑了一下,想想自己其實也是心狠的人吧?
她聽一位大姐說過,大姐的老公是警察,在兒子十八歲考上大學后,就帶他去警校打實彈,看吸毒的人。理由是,讓兒子知道‘怕’字怎么寫。
她就是想到這個,才讓郭鵬去練習殺人的。她比大姐狠多了,那是因為她知道,這個時代,跟二十一世紀不同,在這個時代,殺人與被殺,實在太平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