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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章時間=法外之人

  鈦金手機公司在紐約只有銷售門店,其它的工廠遍布各地,總部在拿騷縣。

  需要NYPD的時候很少,頂天就是普通治安的需求。

  所以它的捐贈是麻煩最少的那一種,這種輕松錢尼爾森專員這輩子都沒遇見幾次。

  既然給了錢,那路克兩人工作成績的好壞,對達斯丁和艾爾莎沒影響。

  甚至他們不做警探,對這兩位老上司也沒什么影響。

  當初答應過來幫他們,現在的情況也算功德圓滿。

  路克又喝了一口酒,才說到:“第二,因為兩年時間,已經足夠我們離開警局了。”

  賽琳娜不解:“什么意思?”

  路克:“如果我們不接受達斯丁的邀請,卻自己跑過來開一個偵探所,紐約跟著就“熱鬧”起來,那太顯眼。”

  賽琳娜立刻明白:這就是在說蝙蝠俠黑貓女出現的“節奏”,很容易與兩人行蹤“吻合”。

  沒人查就算了,但路克和賽琳娜的戰斗力都不一般,未必沒人真懷疑到他們。

  這點不適合在露天環境細說,見賽琳娜理解了,路克也就繼續:“第三,這兩年鈦金手機公司的發展很快,我們已經是美國最有錢,最有權的那一撥人,不需要顧忌太多。”

  賽琳娜不由得想起當初,青木老頭送路克一棟平房別墅,自己都羨慕得不行。

  現在…完全沒感覺。

  光是她和金塊的小金庫都能買棟千萬級的豪宅,而剛到洛杉磯時她還在為房租肉疼。

  至于路克,他捏著鈦金手機公司和帝企鵝軟件公司過半的股權,總估值超過兩千億。

  這兩年里,路克還用股權激勵的方式,光明正大增加金妮手里的股權,讓她的持股份額都在1520之間,加強她在公司里的話語權。

  其余股份則由金妮操作,與超過五十家資本集團交叉持股,形成利益共同體。

  隨著路克手里的技術越捏越多,絕大部分不重要的專利也從短期授權,變成了超長期授權。

  以這兩家公司的體量,別人也很難一口吞掉,他沒必要再捏著那些“過時”的專利。

  他和金妮都過了缺錢的日子,更需要權勢來保護自身,讓出利益是必然選擇。

  實際上,這兩家公司是由金妮一手發展起來,有“第一次”這個屬性。

  否則即便它們落入其它人掌控,也根本不重要。

  反正路克要的只是手機網絡這個信息與媒體平臺而已。

  即便被人踢出局,他和金妮依然是掌握權勢的頂級階層。

  分散持有的那些資本集團的各種股份,就是他們的“保底資產”。

  不過這一切的前提,也得對方先通過系統的善惡判定。

  如果對方紅名過多,手段太臟,那路克不介意用更臟的手段,反吞對方。

  精神催眠致幻,能解決大部分問題。

  資本集團里有非紅名嗎?據路克目前觀察,這種存在屬于大佬群體里的“珍稀動物”。

  因此,他有99.99的機率可以動用非常規手段。

  而只要不出現極端情況,十年內路克和金妮就會成為“法外之人”。

  這種人不會出現在法院的被告席,因為基本沒有官司能落到他們頭上。

  公司出了事,有公司管理者出去頂缸。

  私人出了事,則有替罪羊主動認罪。

  而在絕大多數普通人的眼里,這些人個個都是大慈善家、收藏家等等。

  在這一點上,美國的摩根、莊臣、洛克菲勒、布什等等知名家族就是最直接的例子。

  美國的有錢人可能被拉出來,當眾處刑——比如殺妻的湯普森。

  但有錢又有權的人,從來不受懲罰。

  路克讓金妮所作的,就是從單純的有錢變成權錢皆備。

  只有這樣,他才能以權制權。

  別人再也不能因為一點懷疑,就對他大肆追查。

  用最實際的例子來說,只要再過五年,FBI、CIA這些人即便發現一點蛛絲馬跡,懷疑路克是超級英雄,那也只能將證據拿給某些大佬。

  這些大佬再用它與路克進行利益交換。

  除非是不可調和的死仇,沒誰會傻得去揭發他。

  九頭蛇的那些“盟友”就是現實案例。

  沒有鐵證告不倒他,那只能換取利益。

  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路克一直不與美國官方明著對抗,不是因為什么精美,純粹是沒必要。

  他茍著發育幾年,就成為了執棋者,可以動用官方的力量為自己辦事。

  他又不是形勢所迫,那為什么要以個人對抗整個美國社會呢?

  這種極其愚蠢的想法,沙雕才會有。

  換個角度來說,路克的發展路線高度類似九頭蛇。

  本尊披著美國官方的皮,給自己撈好處,再把黑鍋扔給美國官方。

  私下里馬甲依然想干什么干什么,還能利用官方力量,清除某些手尾。

  路克只是個普通人,更不懂什么正直。

  唯一的好處是他有自知之明,從不把自己上一世當鍵盤俠時的某些口嗨當真。

  時間永遠是站在他這邊的。

  他才二十一歲,就已經邁入美國頂級階層,基本排除別人用官方力量來追殺他的可能,這還有什么不滿足。

  之后幾天,路克將達斯丁、艾爾莎、伊麗莎白邀請到家里來。

  在聚會上,他宣布了自己即將辭職的消息。

  三個人都相當吃驚。

  最后,他又分別和三人談了談。

  以后的安排,他只跟達斯丁與艾爾莎交流了一下,伊麗莎白沒這必要。

  因為伊麗莎白很有錢,且達斯丁和艾爾莎都能照顧她。

  三人的反應比較類似,但又各有不同。

  達斯丁最灑脫,即便不舍也覺得很正常。

  像路克這種有錢人,一直當個小警探才奇怪。

  不過從路克兩人的吃穿用度,達斯丁大概能推測出,路克發財是在他手下當差之后。

  只能說路克發家速度太快,計劃趕不上變化罷了。

  甚至他也明白,路克跟著他調來紐約,基本是人情。

  當時的路克應該就很有錢了,否則不可能在克林頓區弄出這棟五層小樓住。

  哪怕這里當時是混亂的地獄廚房,這么大一棟樓的租金也是普通人難以想像的高昂。

  所以達斯丁早就有心理準備,對路克的這個決定只有祝福。

  艾爾莎和達斯丁的反應差不多。

  她甚至比達斯丁更了解路克兩人——達斯丁跟賽琳娜可不是閨蜜。

  女人對很多東西的價格更敏感,比如香水、護膚品、首飾、衣著等等。

  即便賽琳娜是比較“節儉”的那種女性,這些東西數量不多,但檔次就在那里,瞞不過艾爾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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