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訂,待會修改刷新即可。)阿史那思摩的態度已經做足了,作為突厥人的首領,他親自過來請罪,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出來處置,這已經是他能做到的極限了。
有句話叫做,殺人不過頭點地。在這種情況下,雖說李世民仍然可以把阿史那思摩處死問責,但是如果這樣做了,難免有一些顯得不仁了。
李世民想要的天可汗的名聲,是靠包容活得,而不是靠酷刑活得的。除非李世民拼了名聲不要,否則他不能對阿史那思摩痛下殺手。
另外,阿史那思摩也有他的作用。在突厥人中,阿史那思摩以及他的部族,是接受大唐比較深,心中更加向往大唐的部族。這樣的部族可不多,如果把阿史那思摩殺了,再想培養出來一個像他這樣親近大唐的突厥首領,一時半會很難做到了。即便做到了,代價也會非常的大,并不符合大唐的利益。
何況,突厥人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應當是很想看到這個局面的。所以李世民更加不能這樣做,如這樣做了,那便是親者痛仇者快,李世民不是短視之輩,是斷然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所以,這道奏折就顯得很重要了,如何能顯得李世民非常生氣,但是又得保住阿史那思摩這個人,怎么說這個話,就得要點技術了。
李牧替李世民擬的旨意,大體上是這樣的意思。首先是質問,質問突厥人是什么意思,如果謀害大唐皇帝的性命,是所有突厥人的選擇,那么阿史那思摩不必請罪,可以立刻回轉,準備開戰就是了。
如果不是所有突厥人的意思,那么肯定就是突厥人的隊伍里出現壞人了。出現壞人了,也好辦,大唐皇帝胸襟如海,如果是少部分人想要刺殺大唐皇帝,把這部分人交出來就行。這件事可以當做是什么都沒發生過,從今往后,大唐皇帝對待突厥人,還是一般的看待,絕對不會因此遷怒起來沒完。
如果突厥人阿史那思摩的態度已經做足了,作為突厥人的首領,他親自過來請罪,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出來處置,這已經是他能做到的極限了。
有句話叫做,殺人不過頭點地。在這種情況下,雖說李世民仍然可以把阿史那思摩處死問責,但是如果這樣做了,難免有一些顯得不仁了。
李世民想要的天可汗的名聲,是靠包容活得,而不是靠酷刑活得的。除非李世民拼了名聲不要,否則他不能對阿史那思摩痛下殺手。
另外,阿史那思摩也有他的作用。在突厥人中,阿史那思摩以及他的部族,是接受大唐比較深,心中更加向往大唐的部族。這樣的部族可不多,如果把阿史那思摩殺了,再想培養出來一個像他這樣親近大唐的突厥首領,一時半會很難做到了。即便做到了,代價也會非常的大,并不符合大唐的利益。
何況,突厥人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應當是很想看到這個局面的。所以李世民更加不能這樣做,如這樣做了,那便是親者痛仇者快,李世民不是短視之輩,是斷然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所以,這道奏折就顯得很重要了,如何能顯得李世民非常生氣,但是又得保住阿史那思摩這個人,怎么說這個話,就得要點技術了。
李牧替李世民擬的旨意,大體上是這樣的意思。首先是質問,質問突厥人是什么意思,如果謀害大唐皇帝的性命,是所有突厥人的選擇,那么阿史那思摩不必請罪,可以立刻回轉,準備開戰就是了。
如果不是所有突厥人的意思,那么肯定就是突厥人的隊伍里出現壞人了。出現壞人了,也好辦,大唐皇帝胸襟如海,如果是少部分人想要刺殺大唐皇帝,把這部分人交出來就行。這件事可以當做是什么都沒發生過,從今往后,大唐皇帝對待突厥人,還是一般的看待,絕對不會因此遷怒起來沒完。
如果突厥人阿史那思摩的態度已經做足了,作為突厥人的首領,他親自過來請罪,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出來處置,這已經是他能做到的極限了。
有句話叫做,殺人不過頭點地。在這種情況下,雖說李世民仍然可以把阿史那思摩處死問責,但是如果這樣做了,難免有一些顯得不仁了。
李世民想要的天可汗的名聲,是靠包容活得,而不是靠酷刑活得的。除非李世民拼了名聲不要,否則他不能對阿史那思摩痛下殺手。
另外,阿史那思摩也有他的作用。在突厥人中,阿史那思摩以及他的部族,是接受大唐比較深,心中更加向往大唐的部族。這樣的部族可不多,如果把阿史那思摩殺了,再想培養出來一個像他這樣親近大唐的突厥首領,一時半會很難做到了。即便做到了,代價也會非常的大,并不符合大唐的利益。
何況,突厥人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應當是很想看到這個局面的。所以李世民更加不能這樣做,如這樣做了,那便是親者痛仇者快,李世民不是短視之輩,是斷然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所以,這道奏折就顯得很重要了,如何能顯得李世民非常生氣,但是又得保住阿史那思摩這個人,怎么說這個話,就得要點技術了。
李牧替李世民擬的旨意,大體上是這樣的意思。首先是質問,質問突厥人是什么意思,如果謀害大唐皇帝的性命,是所有突厥人的選擇,那么阿史那思摩不必請罪,可以立刻回轉,準備開戰就是了。
如果不是所有突厥人的意思,那么肯定就是突厥人的隊伍里出現壞人了。出現壞人了,也好辦,大唐皇帝胸襟如海,如果是少部分人想要刺殺大唐皇帝,把這部分人交出來就行。這件事可以當做是什么都沒發生過,從今往后,大唐皇帝對待突厥人,還是一般的看待,絕對不會因此遷怒起來沒完。
如果突厥人阿史那思摩的態度已經做足了,作為突厥人的首領,他親自過來請罪,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出來處置,這已經是他能做到的極限了。
有句話叫做,殺人不過頭點地。在這種情況下,雖說李世民仍然可以把阿史那思摩處死問責,但是如果這樣做了,難免有一些顯得不仁了。
李世民想要的天可汗的名聲,是靠包容活得,而不是靠酷刑活得的。除非李世民拼了名聲不要,否則他不能對阿史那思摩痛下殺手。
另外,阿史那思摩也有他的作用。在突厥人中,阿史那思摩以及他的部族,是接受大唐比較深,心中更加向往大唐的部族。這樣的部族可不多,如果把阿史那思摩殺了,再想培養出來一個像他這樣親近大唐的突厥首領,一時半會很難做到了。即便做到了,代價也會非常的大,并不符合大唐的利益。
何況,突厥人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應當是很想看到這個局面的。所以李世民更加不能這樣做,如這樣做了,那便是親者痛仇者快,李世民不是短視之輩,是斷然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所以,這道奏折就顯得很重要了,如何能顯得李世民非常生氣,但是又得保住阿史那思摩這個人,怎么說這個話,就得要點技術了。
李牧替李世民擬的旨意,大體上是這樣的意思。首先是質問,質問突厥人是什么意思,如果謀害大唐皇帝的性命,是所有突厥人的選擇,那么阿史那思摩不必請罪,可以立刻回轉,準備開戰就是了。
如果不是所有突厥人的意思,那么肯定就是突厥人的隊伍里出現壞人了。出現壞人了,也好辦,大唐皇帝胸襟如海,如果是少部分人想要刺殺大唐皇帝,把這部分人交出來就行。這件事可以當做是什么都沒發生過,從今往后,大唐皇帝對待突厥人,還是一般的看待,絕對不會因此遷怒起來沒完。
如果突厥人阿史那思摩的態度已經做足了,作為突厥人的首領,他親自過來請罪,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出來處置,這已經是他能做到的極限了。
有句話叫做,殺人不過頭點地。在這種情況下,雖說李世民仍然可以把阿史那思摩處死問責,但是如果這樣做了,難免有一些顯得不仁了。
李世民想要的天可汗的名聲,是靠包容活得,而不是靠酷刑活得的。除非李世民拼了名聲不要,否則他不能對阿史那思摩痛下殺手。
另外,阿史那思摩也有他的作用。在突厥人中,阿史那思摩以及他的部族,是接受大唐比較深,心中更加向往大唐的部族。這樣的部族可不多,如果把阿史那思摩殺了,再想培養出來一個像他這樣親近大唐的突厥首領,一時半會很難做到了。即便做到了,代價也會非常的大,并不符合大唐的利益。
何況,突厥人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應當是很想看到這個局面的。所以李世民更加不能這樣做,如這樣做了,那便是親者痛仇者快,李世民不是短視之輩,是斷然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所以,這道奏折就顯得很重要了,如何能顯得李世民非常生氣,但是又得保住阿史那思摩這個人,怎么說這個話,就得要點技術了。
李牧替李世民擬的旨意,大體上是這樣的意思。首先是質問,質問突厥人是什么意思,如果謀害大唐皇帝的性命,是所有突厥人的選擇,那么阿史那思摩不必請罪,可以立刻回轉,準備開戰就是了。
如果不是所有突厥人的意思,那么肯定就是突厥人的隊伍里出現壞人了。出現壞人了,也好辦,大唐皇帝胸襟如海,如果是少部分人想要刺殺大唐皇帝,把這部分人交出來就行。這件事可以當做是什么都沒發生過,從今往后,大唐皇帝對待突厥人,還是一般的看待,絕對不會因此遷怒起來沒完。
如果突厥人阿史那思摩的態度已經做足了,作為突厥人的首領,他親自過來請罪,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出來處置,這已經是他能做到的極限了。
有句話叫做,殺人不過頭點地。在這種情況下,雖說李世民仍然可以把阿史那思摩處死問責,但是如果這樣做了,難免有一些顯得不仁了。
李世民想要的天可汗的名聲,是靠包容活得,而不是靠酷刑活得的。除非李世民拼了名聲不要,否則他不能對阿史那思摩痛下殺手。
另外,阿史那思摩也有他的作用。在突厥人中,阿史那思摩以及他的部族,是接受大唐比較深,心中更加向往大唐的部族。這樣的部族可不多,如果把阿史那思摩殺了,再想培養出來一個像他這樣親近大唐的突厥首領,一時半會很難做到了。即便做到了,代價也會非常的大,并不符合大唐的利益。
何況,突厥人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應當是很想看到這個局面的。所以李世民更加不能這樣做,如這樣做了,那便是親者痛仇者快,李世民不是短視之輩,是斷然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所以,這道奏折就顯得很重要了,如何能顯得李世民非常生氣,但是又得保住阿史那思摩這個人,怎么說這個話,就得要點技術了。
李牧替李世民擬的旨意,大體上是這樣的意思。首先是質問,質問突厥人是什么意思,如果謀害大唐皇帝的性命,是所有突厥人的選擇,那么阿史那思摩不必請罪,可以立刻回轉,準備開戰就是了。
如果不是所有突厥人的意思,那么肯定就是突厥人的隊伍里出現壞人了。出現壞人了,也好辦,大唐皇帝胸襟如海,如果是少部分人想要刺殺大唐皇帝,把這部分人交出來就行。這件事可以當做是什么都沒發生過,從今往后,大唐皇帝對待突厥人,還是一般的看待,絕對不會因此遷怒起來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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