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例如:程咬金主要特點是回血,那么不死鳥之眼提升回復是必備,其次就是太長是短板,所以可以考慮出一個極寒風暴,還能在邊跑邊遛狗,風箏追殺自己的敵方英雄。
總而言之,王者榮耀出裝主要考察的都是基本功,對游戲的英雄和裝備是否熟悉很重要,出裝遵循一個原則即可:適合自己,克制敵方。
1、對于打野來說第一波野很重要,要是野打完到不了4級別指望打野能控好龍。
2、五排英雄一定要選擇有前期的英雄,否則你前期起不來,是肯定拖不到后期的。
3、射手不一定可以拿一紅,但是法師一定不能拿1藍。
4、所有定位中,打野最重要,玩的好的沒后期,玩不好你還想贏?
5、坦克的職責就是抗傷害賣自己,玩坦克就不要能怕死,該死死你做出貢獻就算全隊的人頭都在你身上,也不會有人去怪你。
6、上下路一塔沒了不一定是一件壞事,常常不管兵線你機會發現線上有好幾架炮車,但是中路一塔和上下路二塔能不被拆就一定不要被拆。
7、中路法師的職責并不止是守住中路,呆在中路,為的就是上下路支援方便,一定要盯緊下地圖隨時支援,清完兵線記住塔下猥瑣看地圖。
8、刺客都任務就是抓好人切好后排,切后排要對準打團威脅更大的輸出切,而不是看到任意目標就就切。
9、打野英雄適當讓野給自家英雄發育,自己偶爾去對面逛一逛偷偷野,若能控制對面的霜b,對面打野一定起不來。
10、破甲暗影戰斧破甲弓的作用在后期是遠遠高于破軍的,不要覺得百分之30的傷害會比破甲好很多 一天的時間,為了備戰明天的賽事,陳旭真的拼了,中午匆匆解決肚子,下午繼續,其中排位被偷塔跪了一局,差不多讓陳旭懟的體無完膚。
直播時間,陳旭沒有繼續秀露娜,而是直播城管大隊他們的排位,隨著陳旭不斷得深入分析,人氣不僅沒有因此降低,反而隱隱約約有上漲的崔勢。
“好了,今天就到這里,好好休息,準備明天得比賽。”隨著陳旭的解散,他們差不多脫虛了。
次日!
“哇,這隊服好酷啊,娜姐,你確定我們這樣穿出去不會被關進拘留所里嘛?”陳曉雨隨口問了句,是件白色恤,城管兩個黑色大字體,游龍走蛇深深印在衣服后面,充斥著一番鬼魅,臂章則是大隊兩個字。
“那你想不穿啊。”張娜娜作勢收回隊服。
“嘿嘿,這可不行。”
陳曉雨快速奪過恤,跑回房間替換了起來,天氣不算冷,幾人全部穿上隊服后,讓陳旭連聲帶咳,感覺好像一群不良少年少女的組合一樣,當然,還有一位歲數稍大一點的,風少,年齡,不是他追夢的阻礙。
“哇,好多戰隊。。。”
奧爾商業廣場,賽事地點是在二樓的微電競影院內,此時還沒開始,周圍很多戰隊聚一起不斷討論等下該如何比賽了。
“對了,小棉花,你露娜練習的怎樣了,可以上場嗎?”
“沒問題,那視頻我看了,有教程,月下無限連,我可以。”
“嘿嘿,還有三野齊刷,也不知道那個什么叫人頭哥的主播是不是人頭豬腦,這么好的套路沒有藏捏著,用來直播,倒是便宜了我們了。”
“看什么看,辣雞戰隊。”
“還看,等會期待別遇見我們,不然我們戰隊把你虐成狗。”
陳旭只不過是走過來到銷售機這邊買瓶飲料而已,他有長著一副招人恨的臉嗎?
“嗯,我很期待遇見你們,露娜?呵呵。”
“你。。”
“棉花不用理會他,好好準備比賽。”
“白癡。”
“你有種別走。。”
陳旭自然沒有理會她,確實,陳旭也許在直播界內聲名鵲起,一手露娜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提起人頭哥三個字無人不服,可放現實當中就有些寒磣了,根本就沒有人認識他就是直播界內大名遠揚的人頭哥。
當然,也不是說人頭哥他們不知道,但人頭哥長什么樣,除了陳旭直播間內的小伙伴,誰還知道,像是陳旭那時候的華國一樣,張大仙的露娜,螺旋飄無限連,夢淚的國服第一韓信,嗨氏的極限五殺貂蟬,只要玩過王者榮耀的玩家想必都聽過他們,可論他們長的是什么樣子的,除了他們直播間的小伙伴,根本很少玩家會知道他們長的是什么樣的。
蛋蛋的憂傷,陳旭回到隊伍里,他們已經是提前半個多小時到達了,賽前抽簽與報名的戰隊依舊陸續有來。
選手必須按照組委會指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進行賽前抽簽與報名,如因特殊原因無法趕到抽簽現場的,應提前與組委會取得聯系。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場且沒有與組委會提前溝通的隊伍,將視為自動放棄比賽。
不過還好,秋季賽海選的規則相對來講是比較簡單的,席上觀眾,全是來自嶺南各個戰隊的隊員,所有比賽均為55王者峽谷征召模式,比賽勝負由系統判定勝負為準。
海選賽至8進4階段采用b1賽事,4進2及決賽采用b3賽制,由裁判組織雙方隊長猜拳一輪,勝方開設房間,勝方在房間上側,負方在房間下側,每局結束需要更換上下兩側,抽簽、開設建房、進入房間須有效率,裁判發起命令3分鐘內未作為的隊伍視為棄權。
比賽禁選開始至比賽結束全過程不得人為退出游戲,違者視為棄權,隊伍中有選手棄權導致可參賽人數不足5人時,則全隊取消參賽資格,當參賽選手包括正式隊員和替補隊員發生以下不公平游戲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比賽,事先分割獎金,利用漏洞,窺屏,代打,作弊,干擾、辱罵、毆打對手,侮辱行為包括對對手、主辦方、現場觀眾等,演播干擾,非法犯罪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