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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終極燒腦(看不懂可以留言)

  周一中午,顧驁從學校圖書館借了一大堆相關期刊和專著,幾乎堆滿了半個后備箱,然后開車回到他剛買的波托馬克河畔別墅。

  然后,開始閉門讀書,研究前沿學術動態,懸梁刺股為周五的匯報做準備、先寫一個課件的提綱草稿出來。

  喬治敦大學的圖書館非常良心,居然能借到80的課題所需專著,只要你拿得出學生證。

  剩下20太冷僻的內容,顧驁則選擇了直接買——美國人的教材是真滴貴,1981年的物價,隨便一本輕輕松松就100多美刀。顧驁為了準備一次學術報告,一次性花了1000刀。(主要是因為他剛來,對基辛格的研究零基礎,什么都得買。)

  一個研究生如果不想費事排隊預約,大手大腳一點,每學期光買書花掉數千美金,都是稀松平常的。

  或許有人會以為這是美帝的知識產權保護做得好導致的。

  但其實這里面的錢大多數也不是著書立說的人賺走了,而是幾家專門的學術出版社賺走了。

  作者或許只拿到20,遠比后世最黑的網媒分成比例都低得多,簡直不把學者當人。

  比如最著名黑心的Elsevier出版社,哪怕是在1981年,都壟斷了全球頂級學術論文刊量的15,到2018年更是暴漲到了全球三分之一。其余還有ACS、新澤西的iley,加起來也占10。(Elsevier總部設在阿姆斯特丹,但其實就是美國人控制的出版社)

  相比之下,美國以外的世界,哪怕是最頂級的學術出版社,如德國的Springer、英國的泰勒弗朗西斯,就沒那么牛逼了。

  說到底,是美國三大社的人占據了“我有資格定義誰是全球最牛逼、誰是全球最聰明、最前沿”的定義權。頂級學者如果不到他們出版社控制的期刊上發文,就說明你的學術成果不夠高級。

  歷史上蘇聯解體后,美國三大社的話語權暴漲了一波,就是因為他的“牛逼定義權”進一步提高了。

  所以,美國看似是市場經濟,什么行業都能準入,但某些學閥可以設置門檻的行業,小圈子壟斷就非常明顯了。

  無論醫生律師還是學術出版,但凡美國哪個行業收費特別貴,多半是因為先進圈的人可以卡毒邊。

  確保后續誰是‘紅衣軍’、誰不是自己人;誰是真心拜碼頭分贓、誰是想混進來掀桌子降低行業成本,然后一個個分門別類安排得明明白白。

  反正層層選拔后、能爬到倒數幾個毒圈的高級知識分子,人數一共就那么多,總能分化拉攏完的。

  又不是廉價勞動力那種喪尸潮。

  顧驁切身體驗了一把美國的學術壟斷黑暗,內心瘋狂吐槽了一把。

  不過也就僅限于吐槽,反正他是有錢人,沒想改變這個現狀。

  事實上學術期刊貴得這么殘暴,還能幫他篩選掉一批窮苦但好學的競爭對手呢。

  他現在可是站到美國的既得利益階層位置上,看到社會弊端捂蓋子都來不及,美國越不公他越好上下其手。

  “教授安排這個課題,看來是因為他自己就是秘密外交的高手,所以想從學生中,找出如何在現有制度制約下、把秘密外交的優勢發揮到最大的后繼之人。”

  看完最初幾篇綜述后,顧驁掩上期刊,內心先得出了一個初步結論。

  首先,基辛格是真心做學問的,也是真心在考驗顧驁,這兩者不矛盾。

  真正的牛人,都是在做日常真事的過程中考察人的,不會特地弄個扭曲的無厘頭。

  所以,這個成果做好了,是確實有實用價值的。

  誰知,也不光是對美國有利,對那些跟美國談判的國家,同樣有利。

  比如,這一次基辛格讓大伙兒重點看的“威爾遜總統/蘭辛國務卿參與《凡爾賽條約》”案例,以及許多50年后解密出來的文檔(1970年解出來的),就顯示了這樣的情況:

  巴黎和會和《凡爾賽條約》的大致情況,中國讀者應該也都是挺了解的,就不多水了,反正是個欺凌德國的分贓會議。

  基辛格給的案例材料里,就強調了兩個點:

  首先,美國自己雖然參加了半年的全程談判,但最后卻沒簽成《凡爾賽條約》——威爾遜總統去談了,談得很艱苦。可他最后回國,卻被國會卡了,投票拒簽。

  其次,當時蘭辛國務卿反復勸阻威爾遜總統親自參加談判,覺得總統出面會導致回旋余地減小、談崩概率變大。

  而盡管外行總統一意孤行、釀成了與國會的對立后,蘭辛依然試圖補救,并且通過秘密外交讓英國人和法國人暗中作出了一定讓步。(當時國會反對簽約、針對的就是讓步前的條件,如果英法確實讓步了,國會就沒借口作梗,美國就可以簽了)

  但因為行事不秘,蘭辛斡旋讓英法讓步的事情被威爾遜知道了,威爾遜覺得丟了自己的面子和國際威望,堅持不答應以讓步后的條件簽約,必須以他從巴黎帶回來的原文簽約,最后導致徹底談崩。

  這個事情外行人可能有點難理解,大致可以這樣用人話翻譯一下:威爾遜作為管家去菜場買菜,跟菜販子談好了10塊錢一斤,回來跟國會說:掏錢。

  國會說:太貴,9塊才買,10塊免談!

  然后蘭辛作為管家的助手,偷偷跑去跟菜販子說:我家老爺跟管家說了,9塊才買10塊免談,要不你們再出點血9塊算了。

  結果英法菜販子被蘭辛說得都認栽,同意9塊了。管家威爾遜聽說后,拍案大怒:老子不是談成了10塊么,你又去砍價砍成9塊,這不是傷老子面子。顯得你一個管家助手、以及家里的老爺,都比我這個正牌管家牛逼!老子不簽!老子必須對菜販子言而有信,不允許其他人二次砍價!

  說到底,這是一個菜販子都愿意降價、但經手人為了自己面子非不接受降價才崩的過程。

  可是,在這事兒當中,管家助手蘭辛的二次斡旋,嚴格來說不能算傷害英法利益——他要是不斡旋,美國直接就不簽了,秘密斡旋一下,雖然英法降了價,但至少把生意做成了。

  只是蘭辛沒想到不但要對外保密、還要對主子保密、照顧主子的面子。

  “可是,基辛格這樣強調這個案例,明顯不是想讓我們論述‘如何下次秘密外交的時候把保密工作做得最好’這種執行層的問題。那太瑣碎了,不屬于制度層面的建設。

  他說的這個悲劇,有點兒像是柏拉圖在《蘇格拉底之死》里對制度的惋惜論述…也就是,如何確保秘密外交部分曝光后的后續處理彈性,而不是非生即死的站隊,如何在憲法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二次調整修補,而非直接表決。”

  顧驁博覽群書、冥思苦想后,得出這樣一個心得。

  威爾遜造的孽,有點像蘇格拉底,都屬于不切實際理想主義者的一頭撞死。

  基辛格想考慮的,是如何防止這種人一頭撞死,給他一個打暈后和稀泥的機會。

  歷史上,蘇格拉底被雅典民主判決死刑之前,其實是有無數次機會不死的,最后是他硬生生作死的——這不是黑他,而是最敬仰他的得意門生柏拉圖親筆寫的。

  柏拉圖在《蘇格拉底之死》中這樣描述:一開始,蘇格拉底被指控的罪名是“敗壞雅典青年和異端邪說”。

  是否真的敗壞不談,單說審判過程。古代雅典的民主審判制只兩輪辯論投票式的,即第一輪控辯雙方先對有沒有罪辯論、然后501人團投票,得票251以上的一方勝。

  如果第一輪結論是“無罪”,那就沒有第二輪了。如果第一輪“有罪”,才有第二輪的“量刑辯論”。

  也就是控辯雙方再各自說出一個刑罰尺度,一般肯定是控方的尺度重、辯方的尺度輕,然后雙方再辯、投票,得票251票以上的那個量刑成立。

  但這個制度也有一個很僵硬的地方,那就是不許501人團提出一個折衷的量刑,必須只能在控辯雙方給出的兩個選項里二選一。而任何介于兩者之間的和稀泥是雅典法律不允許的。

  有點思維能力的人就不難發現:哪怕辯方第一輪輸了,但只要第二輪量刑時,提出的受刑尺度比較誠懇,那么贏回一場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因為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嘛。哪怕第一輪輸了300票的犯人,好多在第二輪服軟后,博取了501人團的同情,得到了量刑意見擁護,都是很常見的。

  而蘇格拉底死的時候是怎樣的呢?第一輪他是221票對280票輸的,判定他確實“敗壞青年”,這個差距并不算懸殊。

  說明有220個人本來就覺得他不該受罰,要是他第二輪再拉30個人過來就贏了。甚至柏拉圖記載,那280人里,當場就有超過30人表示:蘇格拉底你服個軟,交100德拉克馬罰款,這事兒就算過了,如果你沒錢,這里有個大土豪愿意幫你出100德拉克馬。

  但蘇格拉底選擇陳述的量刑是“我不但不該被罰,因為我說的不是邪說,相反還開化了你們雅典人的智慧,所以你們應該賞賜我100德拉克馬”。

  而控方的量刑要求,是“死刑”。

  也就是說,讓501人團在“罰款100”和“死刑”之間只能二選一,大多數人肯定會選“罰款”,他們并不想殺蘇格拉底,只要他服軟,承認自己是邪說,消弭他的哲學影響,這些人目的就達到了。

  但是在“賞賜100”和“死刑”之間二選一,結果就立刻崩盤了,有400人都選了“死刑”,因為他們覺得這個蘇格拉底太囂張了,也就是“量刑辯論”的結果比“有罪辯論”還要懸殊,堪稱雅典歷史僅見。

  然后蘇格拉底就喝了杯毒芹汁自盡了。

  這里面,就可以看出“只許投票,不許修改”的強迫二選一僵硬做法,有多大的危害。

  如果雅典501人團有權自己做出一個折衷裁定,不是非要在“賞賜100”和“死刑”里選,相信他們是可以得出“罰款”、“流放”等中間刑的。

  如果美國的眾議院和總統,還有在表決時臨時修改拉人的機會,而不是全是全非懟到底,那么遠到《凡爾賽條約》、近到《中導條約》,也都有可能妥善彌合。

  基辛格課題的關鍵,凝聚到了“如何為非此即彼的硬懟式投票環節中、繼續進行微調的秘密努力,增加一層保障,提升其效率,或者保護其萬一曝光之后不被報復性和維護顏面性追究”這個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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