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地一聲,馬術精湛的前燕京留守李若虛勒住了胯下的阿拉伯馬,然后翻身下馬。先是活動了一下有些酸疼的身體,再把馬鞭和韁繩扔給站在旁邊的衛兵,自顧朝前走去。
金陵城內的稅務總局位于玄武湖以東,鐘山以北的位置,臨山近水,環境非是一般的優美。此刻正值夏秋之交時候,雖不能說是如春夏時候鮮花似錦、綠草如茵,卻也相差仿佛。遠方大片的果林點綴大地,花木葳蕤,讓李若虛初來乍到時候還很是留戀了一番。
燕京城內也自有名勝,然而,這里是帝都啊。燕京雖貴為陪都,卻終究是要遜色一等的。
李若虛從燕京留守位置上挪到稅務總局,自然沒有做副手的道理。
陸謙雖然對蔣敬、薛紹甚是放心,可他也不可能叫人霸占某個位置十幾年不動。不說會不會叫人根深蒂固,只說一清正廉潔的問題就難說。他的天眼是能看清楚忠誠度,但也看不到清廉與否啊。
這世上可有的是忠心耿耿的大貪官,比如明末的朱大典。此人貪婪成性,在任鳳廬巡撫期間,搜刮勒索民財,婪索財賄,其窮兇極惡之狀,被人稱為“乳虎蒼鷹”,靠貪墨積累億萬資財,是明末數一數二的大貪官。崇禎十六年,朱大典遭到御史彈劾,丟官罷職,回到老家金華。但是在明朝危亡之際,清軍直逼金華城,貪官朱大典卻能持大節,毀家紓難,堅持不降。最后城破之際引火藥全家殉死。連滿清編修《明史》時,都對其的勇氣和氣節十分的敬佩,稱之“浙東死事之烈,未有如大典者”。如此人物誰又能說他不是忠臣?
故而,如蔣敬、薛紹,這些年里進出中央已經多次了。
這不是全為了防患他們,也一樣是為了保護他們。
財政有難,金銀增發紙鈔的問題牽動了許多人的心。在大軍進攻北天竺的同時,陸齊朝的財政、金融、貿易系統的相關部門,如戶部、稅務總局、海關及各大銀行的官員們都被內閣勒令‘想方設法’。
李若虛作為稅務總局的一把手,雖然還分出精神留神‘兄弟單位’的舉措,卻更注重發掘自我潛力。
“稅改”這般重的倆字,李若虛還是不敢觸及的。他剛在稅務總局履新,根基還未鞏固,稅改的份量太重太重。
李若虛現在能做的只有——關于XXX的補充意見若干。
“今天會議就先從劉總督察提及的酒稅說起。”李若虛讓秘書給手下幾名干將上了茶。他對于稅務方面自然不是半點也無了解,可要說了解甚透,那顯然是不及稅務總局內部的諸人的。
“劉總督察提及的酒稅問題是很有見地的,大家聽后可各抒己見。如今事態有點緊張,我稅務總局可不能落在最后。”說著李若虛向手下列坐諸人中的一個示意。
劉總督察是稅務總局內部監察系統的老大,自然也是大佬之一,但他仍舊是個路人,就不起名了。
這會只聽他用沉穩的語調說道:“我朝自建國立鼎之初便無酒禁,更無酒水專賣,這些年來大齊一派盛世氣象,民間釀酒者繁多。然其酒旦不出本地者,便無課稅。”
這實則就是一種免稅態勢。因為酒水一旦出了本地,向外跨境專賣時,或是被酒樓飯莊賣出,那就作為普通商品的一部分,征收的也僅僅是商稅或是營業稅,單一的酒稅依舊是不存在的。
陸齊朝名義上并沒有廢除酒稅,卻無名有實。
這可以說是可跟前朝大有不同的。酒稅此物自從西漢始元六年(西元前81年)始征,歷代皆有沿襲。楊隋倒是免除了一陣子,然唐代又復酒稅,唐至宋末皆以專賣為主,征稅為輔。
“以趙宋為例,其酒政分為三樣:酒水專賣、酒曲專賣及稅酒。酒曲是釀酒所必須,趙宋于東京、西京、北京三地實行酒曲專賣,蓋因彼處富貴權宦眾多,酒水消耗大,朝廷供酒,多有不濟;各地州城內則直接實行酒水專賣;各縣地方或實行納稅,或實行酒水專賣。如此有利于朝廷獲取更多的酒稅。
而我朝歷來不禁百姓釀酒。”
陸齊朝非但是不禁民間私自釀酒,便是酒樓飯莊,自家釀酒都不予理會。除非你是要把酒水賣到外地去,酒水過關,這就成了商品,這才會有稅費。
這個劉姓總督察的意思就是重拾趙宋的老政策,加以改進,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適應陸齊當今的社會狀況,如此定能搞出一筆數額不小的錢款出來。
李若虛對此是贊成的,那劉姓總督察私下里曾給他說過,這一策略若能得行,中央地方財政收入將不下千萬之巨。此事若是成功了,他也算是在稅務總局一把手的職位上初步站穩腳跟了。
須知道,那趙宋時期的酒稅在巔峰時候就曾歲入八百萬貫。以如今陸齊的現情,只要稍微的抓一抓,即便不如趙宋那般的苛刻,歲入千萬之巨亦是能做到的。因為這酒與酒是不一樣的。
劉總督察就認為,陸齊朝現今對酒類的稅課太過放松了。無論是何等價格的酒類,除非是對外貿易,否則只在國內買賣運輸的話,都一律做普通商品種類,一律以統一的‘通關關稅’征收稅金。這不是太便宜那些高檔酒水了么。
它們所產生的巨大利潤,可是遠遠超過普通商品種類的。
簡單的說來,就是無所謂酒稅不酒稅,把酒水與食品、絲綢等日用商品統一稅率,全都只取一通關的關稅。就是被賣到酒客手中時候,店家酒樓需要交納的也只是一個營業稅。把酒水與食材混而為一。
這實際上就是沒酒稅么。在朝廷財政困難的情況下,這是一種極大地浪費。
就像是在后世,把酒的稅率與飯店里的雞鴨魚肉劃等號,這豈不是在有意的在放縱釀酒業么?也就是陸齊朝不缺糧食。
在如今這個時代的人看來,這就是把廉價貨物與奢飾品混而為一了,全都征收一個檔次的稅金,這豈不是很便宜很便宜那些‘奢飾品’了?
劉總督察認為,稅務總局有必要出臺一個補充條例,針對釀酒和買酒的統一征收酒稅,同時還要給國內數以千計的“酒”分出個三六九等,然后分別對不同檔次的酒類征收不同的稅率。因為那酒水的原材料說到底就是一樣的糧食,耗費一樣的糧米釀造出的酒水,相互間的價格卻相差甚遠,那本就該交稅!就跟那瓷器一樣,分它個粗瓷、普通瓷器、精品瓷器、高檔瓷器來,不同檔次征收不同比例的稅賦,那都是來錢的門路。
何況這上千萬銀元看似不少,實則還不如八百萬貫呢,三塊銀元才等值二兩銀子,也就是兩貫錢。
這點金額遠不是酒稅的盡頭!
陸齊朝繁榮昌盛,民間安定,無論是自己飲用,還是用以販賣,酒水是很大一消費類別。千萬銀元算個屁,朝廷真要認真,兩三千萬銀元也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