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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我與亞歷山大

  幾個人都被彌爾頓的舉動驚得說不出話來。

  彌爾頓將大劍上的血猛的一甩,冷然說道。“別想那么多,這人我認識,是游騎軍團的愛格伯特男爵。他的家庭是老牌貴族,背景極為深厚,而且實力也比我們都強。你們知道,一旦等他恢復了,無論是玩心眼兒還是戰斗,我們加起來都不是他的對手!所以…就這樣吧。”

  “殺了就殺了,反正他不會是我們的人。”凱瑟琳說道。

  想想就知道,這是一個由逃兵、難民、流浪兒、正義蜥蜴、菜鳥魔法師和國亂之王子(奧瑪還沒通知他們最新的設定)構成的流亡車隊。再來一個老牌兒貴族?想都別想。全世界如果說誰最在意“身份”,毫無疑問就是貴族,他們大部分就指這倆字兒活著呢。

  這下幾個人都沒話說——貴族普遍學問多,人脈廣,辦事兒喜歡走權貴路線。

  在下層士兵眼中,這就是狡猾陰險,不值得信任的象征。

  “走吧!奧瑪去前面偵查下他說的那10個伏兵,先不要打草驚蛇。老虎清理下戰場,能帶的都帶走,尤其是馬匹!凱瑟琳去往來路尋一下沈言,我猜男爵是他用什么辦法抓回來的,男爵在這兒,他應該在男爵的馬上。剩下的人向我集合。”

  現在他們能想明白,沈言喊他們過來是讓他們收拾男爵。這一點并不難猜,彌爾頓的推測正是大家想的。

  “原來你也想到了。”奧瑪還是說了句,一閃身消失。

  “可惜了這套盔甲。”老虎瞅了瞅男爵的尸體,轉身離開。彌爾頓偷襲那劍是他的獨門秘技,集中全部的力量揮出連巖石都能斬開的一劍,但一劍之后他要緩小半天!男爵穿的鎧甲雖然不錯,但畢竟是騎兵甲,還沒到正面硬抗怒斬的程度。

  “我要牽走一匹馬!”凱瑟琳趁機說道。

  他們都是一群窮大頭兵,所謂游擊軍團就是雜牌軍,多年來一直看著騎兵的馬流口水。這次戰斗搶到十來匹好馬,每個人都眼睛紅紅的盯著那些馬不放,恨不能現在就分了它們!凱瑟琳仗著自己是女人,牽了匹馬就跑,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的。

  什么找沈言…沈言是誰?能騎嗎?

  彌爾頓搖搖頭,已經繳獲的不說,前面還有十匹馬等著呢。凱瑟琳也不算算車隊的戰士統共才多少人…肯定每個人都能分到一匹,還有剩啊!現在他頭痛的是剛才偷襲的那一劍,肯定給大家心中留下了陰影…估計以后他手里拿著劍,大家都會躲他遠遠的。貴族還會虛偽的掩飾一下,但這幫大頭兵絕對會把防備擺在臉上,他還不能說啥。

  “真踏馬的!”

  彌爾頓搜了搜男爵,找出所有隨身攜帶的物品,并連同男爵手指上的印璽戒指一同收好。等到再沒有證明男爵身份的物品之后,他將男爵的鎧甲從身上剝下來,也埋在樹下。

  最后拎起沈言的大袋子,將一根火把丟到堆滿破布的車廂上,離開了這里。

  毀尸的第二步是滅跡。

  *****

  “小言言,我想跟你商量件事情。”潘妮難得文靜一回,居然都開始好好說話了,沈言忍不住朝天上看看——“太陽”沒跑偏啊。

  “你生病啦?”

  “…”青筋,青筋。

  “哈哈~開玩笑,看玩笑!”沈言連忙告饒,“有事兒您說話,老鐵沒毛病!”

  “那就把那柄劍給我吃吧,看起來就像很好吃的樣子。”潘妮美滋滋的說道。

  “你吃這個?”沈言愣了一下,他也想過潘妮怎么恢復狀態的問題。遠以為也要消耗次神力,倒沒想到要吃金屬。“別鬧,這把劍看起來不錯,我還想多玩兒兩天吶。你想吃金屬在現代為什么不吃?論金屬,這把劍肯定比不上咱們那兒的啊!什么特種合金,航天合金,要多少、有多少…等回去就帶著你去吃米國航母,即愛國又量大管飽!一次咱們要兩艘,吃一艘,沉一艘。”

  說什么“要多少、有多少”這么壕氣,感情你從一開始就沒打算付錢啊!

  (沈言:當然啊,我現在是空卡窮人,卡要嗎?)

  “胡說什么吶!航母有什么好吃的。”潘妮不高興了,“我吃的不是武器,而是上面那種史詩味道,是武器信念的凝聚,制圖室根本就沒這種好東西!你知道嗎,你長大這十來年,我就吃了一把菜刀勉強吊命,這才茍延殘喘到現在。”

  “等等,陳小雨她媽家菜刀是你吃的?”沈言眼睛瞪得跟牛似的。

  “是啊,味道一般,有點兒咸。”潘妮咂咂嘴,有點兒嫌棄。

  “我,我!”沈言簡直欲哭無淚,“蒼天啊,大地啊!你快睜睜眼睛吧!她媽說我偷了她家祖傳菜刀,整整罵了我一整年啊一整年啊!”

  “你說了兩遍‘一整年啊’。”潘妮細心提醒道。

  “你信不信我能再說一輩子!”沈言大吼!

  就因為那把菜刀,陳小雨他媽死活要拆散他倆!按照她媽的說法就是——“你今天能偷我家祖傳菜刀,明天就能偷我要留給后代的TF大全,我怎么能放心把女兒嫁給你這樣的人?”

  沈言一直以為小雨他媽是神經病來著…他還買了十把張小泉菜刀郵給她媽,結果她媽差點兒拎著那些菜刀過來砍死沈言!公婆矛盾直接激化到火熱搏殺狀態!

  “哼哼~”對他想法知道得一清二楚的潘妮冷笑連連,“說的好像是我拆散了你們這對兒苦命鴛鴦似的…這里也沒人,你敢不敢就在這兒摸著良心對天說一句,你愛陳小雨!”

  “我…”自家人知自家事,沈言尷尬的不知該怎么回答,手足無措的擺弄半天,最后放在膝蓋上。我去,你良心長的那么靠下?!

  “算了,你吃吧…還好你吃的是劍,你要是吃錢,我得心疼死。”沈言轉移話題的掏出那柄鏤空花飾劍,將左手中指的指甲碰在上面,“是這樣嗎?”

  “嗚嗚~”潘妮沒說話。他感覺手上的劍在微微震顫,片刻之后,突然崩解成一地鐵銹殘渣。一把飽含家族史紀念意義的寶劍,就此不存世間。“唔,好吃!”心中傳出潘妮滿意的聲音,中指指甲上的黑色忽然向上蔓延,一直包裹到他大半根中指才停了下來。

  沈言試著活動了一下,感覺有點兒怪怪的——就像中指上上面套了個硬質的薄金屬指套,雖然不影響靈活,但能感覺到。不過他知道,這根中指已經是把武器。出其不意,他絕對能用中指戳死人!潘妮還向他演示了一下,指套能化作長達20cm的細金屬絲,也能變成寸許長的雙刃小刀。那小刀看著就鋒利得讓人頭皮發麻,沈言不敢多看,連忙讓她收了神通。

  不過看金屬絲的時候,沈言就滋生了一種想法,“潘妮,你對開鎖知道多少?”這么長又能隨心所欲的金屬絲,簡直是開鎖的不二神器啊!

  “哦,不比亞歷山大更多。”潘妮淡定的答道。

  “我明白了。”沈言無語。

  還好他知道那么一點點民俗故事,聽明白了潘妮的意思。

  話說歷史上有這么個人,他發明了一種復雜的繩結叫戈爾丁結。然后此人就意洋洋的宣稱誰要是能解開這個繩結,誰就能成為亞細亞的王——所以說套路古往今來都是一樣的。結果被亞歷山大知道了,他立刻就把這個戈爾丁結拿到手不許別人看,自己偷偷琢磨了好幾個月,結果發現自己智商居然不夠!一怒之下,亞歷山大一劍就把那個繩結給砍了,然后轉頭就去把亞細亞給打下來——現在老子就是亞細亞的王,我看誰敢說自己能解開戈爾丁結!

  看看是你的腦袋聰明,還是我的寶劍鋒利!

  大家一看,臥槽,這踏馬是從結果倒推過程啊!沒辦法,所有人不但不敢說自己能解開,還要拍馬屁說,亞歷山大的辦法才是王者的正確解題思路!這一吹就是幾千年。

  潘妮的意思就是,遇到麻煩的鎖,她也是用砍的…什么開鎖,不存在的。

  “潘妮,你怎么才能盡快恢復,以后都要吃這種‘歷史味道’的武器嗎?”

  潘妮的成長代價確實有些昂貴,但沈言隨即也就釋然了——想想潘妮成長的環境——她是在深淵血戰中,隨著女士的逐漸強大,一步步成長起來的。

  從背景了解可知,那是延綿百萬年、無始無終的深淵血戰啊!血戰中神魔滿地走,傳奇多如狗!那些名震某個世界的人物,在血戰中說死就死了,連一點兒浪花都濺不起來。牛叉的人自然用牛叉的武器。在血戰中,你要是只拎把史詩武器出門,都不好意思跟隔壁鄰居打招呼!

  估計那時候,女士應該是各種史詩、傳奇武器的最大回收商罷。

  “也不一定都是歷史味道啦,有的時候我也偶爾想嘗嘗幻想型的,譬如霜之哀傷、火之高興、閃電叉啦之類的。神器也不錯,弒神劍肯定很辣!凡人的好武器也湊合,什么蒼白正義,神圣復仇者,大法師之杖…唔,還有還有,無冬劍也可以哦!九把劍放在一起,簡直像在吃拼盤披薩!”

  “懂了,你繼續做夢吧。”沈言決定專心騎馬,隨身武器什么的不存在的!

  如果我能左手蒼白正義,右手霜之哀傷,我要多傻B才會送給潘妮吃!

  “且,現在的小言言一點都不可愛,明明小的時候還說要請我吃大寶劍呢…結果夢醒來就一點都不記得了!”男人說話從來不算數,潘妮有點兒小情緒。

  聞言沈言足足呆了一分鐘,才驚恐萬狀的連連搖頭。

  “不,一定是我想錯了!絕對不會是我想的那樣!絕對不是!”

  ————

  PS:昨天錯把沈言寫成了上本書主角的名字,向大家道歉。

  PS2:那個不能說出名字的人是不可能來客串的,像他那么小心眼兒的男人,不當主角會難受得睡不著覺,然后想方設法坑害我們本質純良的小言言…咳咳,作者已經改邪歸正了,這回要寫正能量主角!黎明號什么的不知道啦,全都是黑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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