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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你沒事吧

  養吾劍法,看似沒有什么精妙,其實那是沒有領悟其精髓,才會這么認為。只有修煉了養吾劍法的人,才能體會這門劍術的奧妙之處。

  養吾劍法屬于儒家的劍術。

  其精髓,是在一個“養”字上。

  夏侯劍客很奇怪,為什么陳彥至的劍法,每一招每一式自己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可就是破不了陳彥至的防御。自己的劍快,對方的劍就快,自己的劍勢大力沉,對方就舉輕若重。

  夏侯劍客已經使出全力,將劍術施展到了極致。

  陳彥至身上還是沒有絲毫敗相。

  “陳彥至,你的劍術很了不起。你果然給了我一個大大的驚喜。”夏侯劍客大聲說道,“除了燕赤霞,你是第二個能逼我使出禁招的高手。接我最后一劍!”

  最后一劍,是殺招。不但是夏侯劍客的殺手锏,更是他的保命絕招。為了擊敗陳彥至,夏侯劍客連最后的絕招,都用上了。

  夏侯的劍,速度比先前快了一倍。

  陳彥至的劍,同樣加快速度。

  不過,這一次陳彥至沒有格擋他的劍,而是直刺,攻向夏侯劍客的眉心。

  夏侯劍客的劍尖,抵達陳彥至的心口。

  陳彥至的劍,指著夏侯的眉心。

  幸好二人及時收手,否則肯定會“同歸于盡”。

  夏侯劍客喘著粗氣,眼神復雜:“陳彥至,我贏不了你。再斗下去,只能是兩敗俱傷,同歸于盡。我們就算平手吧。”

  陳彥至雖然沒有喘氣,可是他額頭上有著大量的汗珠,這些漢水,都是他用真氣逼出來的。為了逼真,陳彥至不得不這樣做。

  夏侯劍客感覺陳彥至并不比自己輕松。

  陳彥至心中暗道,終于將夏侯給欺騙了過去。

  不輸不贏,平手。

  夏侯劍客保住了顏面,自己以后不會再受他的打攪。

  陳彥至說道:“夏侯,你的劍法很厲害,不愧是天下第一劍客。”

  說點恭維的話,又不要本錢。陳彥至自然要稱贊夏侯。

  夏侯劍客冷笑一聲:“沒有擊敗你和燕赤霞之前,我夏侯就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劍客。陳彥至,等我劍法有了精進,會再次向你挑戰。我現在要繼續尋找燕赤霞那個縮頭烏龜。告辭。”

  陳彥至松了口氣,終于將夏侯給打發走了。

  陳彥至帶著字畫,再次來到縣城擺攤做買賣。

  今天陳彥至擺攤的地方,是一家客棧對面。陳彥至剛將兩幅字畫擺放好,就聽到旁邊傳來了一聲冷哼。

  陳彥至抬頭,只見一個中年人帶著敵意的眼神看著自己。原來,他和自己一樣,都是賣字畫的。

  生意場上,同行是冤家。

  “小子,看你的裝扮,是讀書人吧?”中年人盯著陳彥至,冷聲說道,“你懂不懂規矩?不知道這里是我的地盤嗎?你還敢來我旁邊賣字畫,真是豈有此理。”

  陳彥至絲毫不生氣,笑著說道:“天色陰暗,烏云密布,今天有暴雨。我來這里擺攤,只是為了避雨。沒有要和你爭奪生意的意思。放心,明天我就不會再來你旁邊做買賣了。”

  明天陳彥至就要去各大書香世家推銷字畫,當然不會再來擺攤。

  中年人賣的字畫,只能值幾十文錢,最好的字畫,頂了天也就價值幾兩銀子。陳彥至的字畫,至少一副要賣百兩銀子以上。兩者的層次不一樣,陳彥至自然就不屑和他搶奪生意。

  中年惹冷聲道:“希望你小子說話算話。要是明天你再來我旁邊擺攤,我一定會狠狠揍你頓,讓你知道,馬三爺有幾只眼。”

  傍晚。

  空中傳來了一聲炸響。

  打雷了。

  豌豆大的雨滴掉落下來,打在黑瓦上啪啪直響。

  陳彥至從包裹里拿出了一個雜糧饅頭和一個竹筒水壺。他吃一口饅頭,喝一口冷開水。

  饅頭是趙玉雙蒸的,沒有放糖,吃在嘴里,依然覺得甜絲絲的。

  修行可以直接吸取靈氣,增強真氣和氣血。陳彥至在吃喝上面,就沒有以前那樣精細了。

  夏天的天氣,就像女人的臉,說變就變。

  暴雨下了不到一刻鐘就停了。

  一個穿著粗布衣服的年輕書生渾身濕淋淋地從陳彥至攤前走過。

  這書生,正是替聚寶齋來收賬的寧采臣。

  寧采臣走進客棧,賬本打濕,字跡模糊不清,掌柜不認賬,叫客棧里的伙計將寧采臣給丟了出來。

  寧采臣的行禮散落一地。一個硯臺滾落到了陳彥至的身邊。

  寧采臣心有不甘,可惜沒有辦法。他只是一個文弱的窮書生,科舉不中,只能幫人收賬為生。沒有收到銀子,他連吃住都成問題。

  寧采臣的性格比較樂觀,就算自己被丟出了客棧,也沒有自暴自棄。他而是默默地撿起自己的行禮,放回背簍中。

  “硯臺。我的硯臺呢?”

  寧采臣發現自己的硯臺不見了。

  陳彥至將硯臺遞過去,說道:“你的硯臺。”

  寧采臣接過硯臺:“多謝公子。”

  裝好了行禮,背起背簍,寧采臣忽然發現自己沒有什么地方可去。

  收不到賬,自己住宿的地方都沒有。

  寧采臣見陳彥至氣度不凡,便問道:“敢問公子,郭北縣可有不用花錢就能借宿的地方嗎?”

  不等陳彥至回話,旁邊賣書畫的中年人就說道:“想要不花錢就借宿?那就只有蘭若寺了。”

  蘭若寺鬧鬼,在郭北縣是人盡皆知的事情。

  聽到“蘭若寺”,周圍的人都驚訝地看著寧采臣。

  敢去蘭若寺借宿,真是不怕死啊。

  寧采臣又問道:“那請問,蘭若寺在什么地方?”

  中年人詭異一笑,說道:“出了縣城,往東邊直走,到了三里外,有一座陰森森的古剎,那里就是蘭若寺啦。”

  寧采臣感激道:“多謝告知。”

  寧采臣離開。

  陳彥至對中年人說道:“蘭若寺不太平,山里野狼不少。你讓那書生去蘭若寺,就是讓他去送死。”

  中年人嗤笑道:“你小子倒是古道熱腸,可你怎么不邀請他去你家里借宿?蘭若寺的確恐怖陰森,但那里的古剎可以遮風避雨。書生的膽子夠大,去蘭若寺借宿怎么了?”

  陳彥至搖了搖頭,不再和他理論。

  中年人是個勢利眼,只認錢,不認人。寧采臣是個窮書生,他的死活,中年人才不會在意。

  陳彥至看了看天色,又到了該收攤回家的時候。

  寧采臣還沒有走到蘭若寺,天就完全黑了下來。

  “嗷嗚…”

  野狼長嘯的聲音從身后傳來。

  寧采臣打了寒戰,強忍著恐懼,加快速度向蘭若寺跑去。野狼嗅到了他身上的氣味,緊隨其后。

  寧采臣被石塊絆倒。

  數十丈外,出現了幾雙綠油油的眼睛。

  “野狼這么快就追上來了?”寧采臣心中驚駭,“我命休矣。”

  寧采臣即將命喪狼口的時候,幾只野狼忽然緩緩退了回去,轉身離開。

  寧采臣心中疑惑。

  就在此時。

  陳彥至的聲音傳到了寧采臣的耳朵里:“你沒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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