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二十六章和睦一家親!
“應該的。”季書記笑了笑。“也必須表個態。”
頓了頓,季書記領著唐歡來到陽臺。口吻沉凝地說道:“情況我都了解了。鄧書記和齊白,在唐總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選擇了袖手旁觀。這事兒對你的打擊,一定很大。”
唐歡點上一支煙,沉默著。
“在為官之道上,他們的做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畢竟,人類本就有趨利避害的劣根性。這是不受情感控制的。”季書記意味深長道。“唐總至今沒找他們算賬,我相信,您應該也能理解他們。但是,您沒有原諒他們。”
季書記飲盡杯中酒,一字一頓道:“但唐總,我今晚想讓您知道的是。我兒子,和他們不一樣。我逼他表態,就是要他知道。他不能背叛唐總,也不能當墻頭草,投機倒把。”
“往后。他只能和您共進退。”
唐歡抽了一口煙,神色從容道:“既然季書記表態了,那我也私下和您交代兩句。”
“唐總您說。”季書記微微點頭。
“令公子有想法,愿意進步,也有這個能力。我當然全力支持。”唐歡慢條斯理道。“但正如季書記所言,他走錯路,站錯隊——”
“我會親手毀了他。”唐歡擲地有聲道。
季書記重重點頭,然后義正言辭道:“唐總您大可放心,我兒子這輩子,跟定你了。”
唐歡微微一笑,舉杯道:“還是那句話,共創未來。”
家宴散了。
該套的交情套了,該穩固的私交,也有了。眾人均很滿意。
季家父子坐在書房喝茶醒酒,各自點了一支煙。氣氛卻略顯凝重。
“我走后,你萬事謹慎。內事找我,外事找唐歡。”季書記抿唇說道。
“是。父親。”季公子點頭。仍是一副言聽計從的模樣。
季書記瞧著,卻忍不住笑罵道:“你打算在我面前裝到什么時候?”
季公子聞言,卻是微微抬眸,唇角含笑道:“您教我的,要在青云路上登頂,必練城府。”
季書記輕輕點頭道:“行走官場,戴幾張面具是合理的。我這些年壓著你,讓你在基層磨煉。就是錘煉你的心智。”
頓了頓,季書記抽了一口香煙道:“兒子。老爸的路已經走到頭了。最后這幾年,我會在燕京幫你打點根基。你在白城好好發展。”
“至于唐歡那邊——”季書記斟酌了一下,一字一頓道。“除非你親眼瞧見他橫尸街頭,否則,別反他。”
季公子微微一笑,說道:“唐總有能力,有人脈,城府極深,我就算想當白眼狼背叛他,也得有這個本事才行。”
“想都別想。”季書記鄭重其事道。“你若反他,連我也未必保得住你。”
“明白了,父親。”
唐歡在最后參加完了董心怡的生日宴之后,他這趟白城之行,也算是徹底宣告結束了。
并且是圓滿結束。
元寶的那一句戲言,雖然有點大逆不道。卻也算是很精確地描述了當下局勢。
“老板,這白城儼然成了您的后花園啊。”
唐歡一腳就踹飛了沾沾自喜的元寶。
“大逆不道的狗東西。”唐歡咒罵道。“信不信我報警抓你?”
元寶揉了揉屁股,嘿嘿笑道:“不信。他齊白也絕對不敢動我。”
回京后,唐歡一一上門拜訪,堅持做到不厚此薄彼。
回京第四日,唐歡吩咐元寶備好禮物,赴宋家吃晚飯。
有些日子沒見宋姐了,唐歡甚是想念。
這不,還在小區樓下,宋姐就極其幽怨地瞪了他一眼。
那一眼的風情,差點讓歡哥繳械…
那一天的畫面,再度浮現腦海。
說宋姐是極品中的極品,絕對不過分。
敏感得仿佛碰一下,就跟觸電似的。
這對男人來說,也是莫大的自信、驕傲、成就感。
宋姐天生麗質,再加上近幾年的得體保養。容顏上別說皺紋,連半點滄桑感都沒有。肌膚吹彈可破,白里透紅。那黑白分明的雙眸,更是清澈水潤。
說她二十七八歲,那還是生活閱歷足夠豐富,讓她多了幾分女人的知性與智慧。光看模樣,說她二十五六歲也沒人懷疑。
真是個極品啊。
挨著宋姐進電梯,唐歡嗅著宋姐身上那誘人芬芳。腦袋搭在了宋姐的肩膀上:“宋姐,最近工作是不是不夠忙啊?”
“嗯?”宋姐沒好氣地瞪了唐歡一眼。又不忍心推開唐歡,只能任由他占便宜。
不過唐歡明明跟宋家長輩關系不算融洽,仍是時不時地登門拜訪。每次都是大把昂貴的禮物往家里送。宋姐又哪里還忍心苛責他半句?
“變大了啊。”唐歡咧嘴笑道。“肯定是吃的好睡的好,心情靚麗,導致胃口大開吧?”
變大了?
宋姐俏臉漲紅。
就算她不是青澀小女孩了。可這種玩笑話,她又哪里吃得消?
狠狠掐了唐歡的胳膊一下:“滿嘴胡言亂語。討打?”
唐歡樂了。湊得更近了,在宋姐耳畔道:“是不是胡言亂語,晚上我親手檢查一下,不就知道啦?”
宋姐差點崩潰。
哪里招架得住唐歡這無恥惡棍?
所幸這時電梯門開了,唐歡飛奔而出。要不,宋姐絕對掐死這小混蛋。
宋培公夫婦知道唐歡要來,老早就在準備晚餐了。
唐歡一進屋,賈青就上前招呼,一番客套寒暄,責怪唐歡吃頓飯而已,干嘛又帶這么多貴重禮品?
可說是這么說,賈青還真是喜歡這些貴重禮品。
為什么?
因為是真他媽貴啊…
唐歡千萬別出手,每次上門送禮,基本都是千萬級的。
而且就這么兩袋子,看外觀,好像就是幾百塊的小物件。可宋培公兩口子,能不識貨?
別說賈青了,就連宋培公,都非常相中唐歡送的兩件古玩。現如今都還擱在書房把玩呢。
宋姐為唐歡拿鞋換,賈青則是漸漸陷入了“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歡”的怪圈。
老丈人宋培公,則是專心致志地為女婿做晚餐。
和睦得跟一家人似的。既古怪,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