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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舒服

  羅樂整個人木然,好半晌,舌頭干澀的厲害,不聽使喚,一句話也說不出口。

  如果說,師父和師娘送的東西,誠然價值不菲,但也都是正常的財物而已,房產良田商鋪,一般富貴人家給子孫留下的也都是這些。

  可看看眼前這幫神神秘秘的客人送的都是什么——寶石十二筐,論筐送的。小臂大小的養殖白玉十五對,純金的金磚兩箱,紅珊瑚擺件十六對等等。

  當然,這是比較珍貴的東西,還有其它奇奇怪怪的,例如蜂蜜二十桶,虎皮三十張,狼牙二十顆,不知何種鳥類的翎羽兩箱子,麝香,人參,鹿茸等藥材五十箱,竹筍,蘑菇十袋子…

  凌亂的禮單拿到手,羅樂也風中凌亂!

  方若華失笑:“既然在下與小姐在沒有意外的情況下,要相約百年,那小姐也該知道我的情況。”

  羅樂點頭,雖然很不可思議,但是那位神仙夫人的種種奇特之處,的確讓人心驚。

  倒不是她想象中修仙修神那種奇特,那位夫人一身的紅塵煙火氣,沒有什么超然脫俗的表現,可是,真正看到她,就覺得她和世人完全不同。

  更不要說,那神奇的,位于云巔的‘宮殿’。

  方公子和那位夫人…師娘給她的感覺很類似。

  方若華笑道:“這個世界上有無數異類,平時不可見,正常人完全能當它們不存在,但我到挺喜歡和它們打交道,以后恐怕也少不了,咳咳,人情往來。”

  羅樂:“…”

  所以,她只要把那些異類當做正常客人來招待就行?

  “當普通客人就挺好。”方若華失笑,“我覺得這個世界的異類,大部分很人性化,那些不人性化的,也絕對到不了你面前。”

  兩個人收了一大堆禮物回家,還興致勃勃地整理各種禮單,一整理就是一天。

  明州各地有頭有臉的人家都送了禮來,方若華翻了翻,居然還有——林遠南的。

  這位原文中風頭正盛的男主,此次科舉也中了,只是卻位居末尾,只中了個同進士。

  其實同進士也非常了不得,比這世上大部分的讀書人都強,但對方可是男主!

  方若華覺得很是有趣,翻來覆去地把禮單看半天,還興致勃勃地自己來抄寫記錄。

  羅樂心下驚訝,實在沒想到方家的小公子,探花郎居然還有這份耐心,竟一點都不覺得麻煩,別的也就罷了,居然連上好的珠寶首飾和布料綢緞,他都能看半天,還如數家珍,顯得比她還了解。

  唔,方若華表示:女孩子喜歡拆禮物,再正常不過了。

  至于珠寶首飾…他也很喜歡!

  再者說,沒看見直播間里一眾水友,別管男士還是女士,對這東西都特別好奇,看一天也不覺得膩煩,還個個興致勃勃,甚至有特別精致的首飾還有人想買下設計圖自己定做一套。

  唔,以前也有企圖直接買,后來看三妹不賣,才動別的心思。

  不過,方若華對此向來假裝看不到。

  新婚過后,羅樂徹底放松下來,未成親之前她做的那些心理準備,居然一點都用不上,和方公子相處著實和諧的很,那種舒服的感覺,就像面對的不是一個陌生的男人,而是一個投契的閨蜜。

  回門那日,羅樂聽她母親說了一大堆不動聽的話,居然還是心平氣和,沒像以前那般不痛快,或許是人過得好了,就會自然而然變得寬容。

  其實父母對她也不算特別差了,那兩口子都是面團一樣的軟性子,固然容易受外人挑唆,私心里更偏疼兒子,時常鬧出事端,氣得她胸悶,氣悶之余還得去給他們收拾爛攤子,但總歸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這些年做生意,什么樣的人沒見過,把女兒當心頭肉,疼愛如掌上明珠的有,不把女兒當人,只想著‘賣’出去的也不是沒有。

  她父母這般算是尋常!

  舒坦平靜的生活沒過幾日,方若華的假期結束,他該回京城了,翰林院的工作再清閑,也不能讓他休假休起來沒完沒了。

  這次回京和上次趕考不同,不說是安家落戶,卻也要常住,方奶奶簡直恨不得把整個家都給方若華帶上,行李整理了一回又一回,怎么也不放心。

  可是讓她老人家一家子都跟去京城,她卻又不肯。

  “我們都這么一大把年紀,等我乖孫安頓好,接我去住幾日便心滿意足,真要待在京城,怕是連話都不會說,路也不會走,不自在。”

  方若華也是考慮到,老人家年紀大,恐怕去京城會水土不服,而且那等地處,說是天下第一等的繁華所在,可論起宜居來,真比不上碧水。

  只看西山那些妖精也知道,如果不是環境特別好,哪里養得了這么多天地靈物。

  再者說,雖然自方若華至此,從來沒有見過他那傳聞在諸城學木匠的大哥,可原主的確有一個大哥在。

  嫡出長孫是原主的大哥,按道理講,父母長輩跟著大哥生活才恰當。他把父母都接到京城去,小住幾日還好,時間長了怕是家里人也不自在,兩個兒子在他們心中同樣重要,更疼愛小兒子些,可對大兒子同樣會掛念。

  本來男子出外做官,妻子該留下來盡孝,不過方家誰也沒提這一茬。

  羅樂到是有心留下,但她自己給自己的定位是方公子的管家,哪有管家不跟著的道理?

  至于方奶奶她們,一想到乖孫一個人孤零零在京城,哪里還舍得留下他媳婦?

  連收拾東西再加上各處道別,就又耽誤了四五日的工夫,好在路上順風順水,半點也沒耽誤,總算趕在假期結束之前回了京。

  孫風雷照舊指派小兒子孫巖去接人,孫巖騎著馬來的,見過羅樂笑道:“沒成想到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小師叔最先成親,走吧,師侄帶師叔去參觀下住宅。”

  那是一座并不算多么豪奢的住宅,朝廷規矩森嚴,方若華既然入朝為官,有些宅子再好,他也不能住。

  但是,這一座宅子卻比很多深宅大院還要讓人喜歡,位于御街東側,毗鄰翰林院,如果在后院開一小門,方若華溜達過去用不了半刻。

  “我爹特意給你選的,以前是朱師叔留給他家兒子用,后來朱世兄不是外放到諸城了,看樣子十年八年不打算回京,正好就給你用。”

  方若華很滿意。

  羅樂:“…”話說,她這一路上花費三分之二的時間盤點能用的錢,還跟京城客商們打聽京城好地段的宅子,想要盡快安家的小心思,是不是顯得挺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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