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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千金不賣

  周圍剎那間鴉雀無聲。

  回過神的王家親朋們簡直驚呆——難道王老丈寫的話本活了,不對,應該是話本里的主角們都活了!

  方若華笑道:“你們家招娣很有天賦,她會把你沒寫完的書繼續續寫下去,讓紅杏兒能順利出世。”

  紅杏兒就是最后一本未寫完的話本里,命途多舛,卻大團圓結局的女主人公。

  王老丈眼角仿佛滲出幾滴淚水,但也只有一瞬間,再一看,他躺在棺木中,雙目閉合,臉上略帶笑容,很是溫柔寧靜。

  他周圍的那些人也消失在陽光中。

  方若華揮揮手,示意繼續。

  棺木合好,起棺!

  這次十分簡單,棺木輕輕松松就被抬了起來。

  一場葬禮,開始的驚天動地,結束的平平靜靜。

  王老丈八十七,是喜喪,親朋好友聚在一起,大吃大喝,并無多少悲傷,招娣也從悲痛中掙脫出來,乖巧地坐在方若華身邊,方若華笑道:“你翁翁寫作時是真用了心思,耗費了心神,他筆下的文字有靈,又因為他年紀大了,一只腳踏陰陽界,到在臨去之前,居然看到了自己文中的角色,實是難得的奇遇,可也正因為看得到,就不免掛懷,沒寫完的話本讓他不安,去了不安,自能安穩轉生,你就不要擔心了。”

  方若華和展昭坐在角落里喝酒。

  那些來參加王老丈葬禮的客人們,蠢蠢欲動,似乎很想和方若華拉拉關系,可最終還是心有顧忌,到底沒敢上前打擾,他們兩個也就樂得自在。

  王二狗失魂落魄地跪在一邊,無人搭理,展昭準備回頭兒就回稟府臺,革去他的功名,秀才不光要有才,德行不夠,自然也不行。

  招娣正忙,今日能來的賓朋,大部分本來就喜歡王老丈的作品,要不然也不會結交,經歷了剛才那一出,簡直像在做夢,個個都恨不得把他老人家的作品抱回家珍藏供起來,毫不吝惜地出高價收購。

  一冊親筆書稿,價值百金,都能在開封比較好的地段上換一小套宅子。開封房價只升不降,這些年好些正經的官員都不怎么買得起。

  王二狗聽著那些人的報價,看著那破破爛爛的書箱,跪在地上,陡然失聲痛哭,哭得撕心裂肺,一臉扭曲,早知道,他為什么要選那些可怕的東西,要是選擇了義父的書稿,他后半輩子都不缺錢使,肉痛的他捂住胸口直哎喲!

  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這么一會兒工夫就忘記恐懼,垂涎起書稿來。

  招娣可顧不得他,也是哭笑不得,心中痛苦到少了些,當然,讓她賣翁翁的書稿,那不可能,這都是翁翁的心血,她還想再磨練磨練,就替翁翁把未完成的文章繼續寫下去。

  方若華也不得不佩服古人心大,書中文字成精,主角化人,這等事也能接受良好,還心向往之。

  “這是什么?”

  展昭正準備起身離開,轉頭就見方若華舉著手,正對著陽光看什么東西,白得透明的手指上竟纏著一只小獸,只有拇指大小,模樣又點兒類似狐貍,身體卻要圓得多,小腿很短,通體雪白,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球兒。

  “它是字靈,一種妖怪。”

  展昭按住額頭,轉身就走,“先走了,開封府還有公務。”妖怪什么的,堅決不聽不看,他跟隨包府臺老老實實辦案就好,那些妖魔鬼怪,魑魅魍魎,還是交給新任土地神去理會吧。

  方若華也不介意,輕笑了聲,從衣服袖子里摸出一個只有巴掌大的小屋子,屋子用玉石雕刻而成,觸手溫潤,十分精美,小圓球伸了個懶腰,就蹭一下鉆進去,舒舒服服地打起小呼嚕來。

  1275失笑搖頭:“還真有這小東西,哎,圣德門不愧是聯邦名門,連政府明令禁止的‘字靈’都隨便養,也不怕弟子玩物喪志,還一不小心打碎養寵瓶讓它給跑了!唔,我什么時候也有這等威風自在,那該多好!”

  方若華一點兒也不覺得它危險,只覺得可愛得很,哪個喜愛文字的人能不愛它?

  這種字靈妖怪,是未來修行者純粹為了娛樂培養的一種小妖。

  它們寄托在正處于創作中的書本上,作家用自己的心血,靈感,各種貫注于筆端的感情來培養它,她也會讓作家的作品充滿生命力,擁有字靈的書,會漸漸變成活的,主角,配角,文字中的一切都是活的。

  若是作家寫得好,讀者讀這么一本活書,甚至就如讀一個生命,真正代入進去,或喜或悲,不能自拔,讀書猶如閱讀一整個世界,那種刺激感,絕對讓人欲罷不能,簡直比吸毒還要過癮。

  按說縱然如此,也只是娛樂而已,在修行界,不該引來過多重視,一開始也確實沒人在意,只當是個玩物,只是后來發生了好幾十起案件,養了字靈的書籍因為各種原因夭折,沒能寫完,書的讀者因此而成批量的自殺,無數人罹患憂郁癥,就是精神堅韌的大能,也抑郁許久許久,不能釋懷。

  好多人嚇壞了,于是才下了禁令,再不允許私人養這種小妖。

  1275嘆氣:“其實養了字靈的書,絕大部分都不可能不寫完,作家都是要耗費很多心血,才能把它養活,哪里舍得讓心愛的孩子夭折?扼殺掉那些已經有生命的角色們?不是萬不得已,大家都舍不得。”

  可不是舍不得。

  方若華想到王老丈,字靈在這個小時空,必然是被王老丈的文字吸引,依附在他的筆端,被他的心血滋養,慢慢成長,令老丈書中的角色活了。

  字靈只是本能行事,卻讓王老丈死去了也放不下他的那些書稿。

  如此一想,這還真是一種很危險的小妖,可但凡是愛寫作的人,哪個能抵擋得住它的魅力?誰不想辛辛苦苦創作出來,心愛的文章變成活的?

  想想吧,我們筆下的主角,擁有自己的生命,多么的神奇?

  小心翼翼把‘字靈’塞回新買的一個養寵瓶,打算妖寵們捉完了都給圣德門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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