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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離婚

  方若華面無表情地拿過筆,認認真真地寫下自己的名字,然后遞給項君。

  項君一愣,略有些遲疑,他以為自己應該欣喜若狂,很早以前他就想過,無論如何都要和方若華離婚,那是他的枷鎖,是他最厭惡的人,只要能離婚,讓他做什么都愿意,只可惜他項君不能不顧老邁的父母,不敢違背父母的意愿。

  現在如愿以償了,可卻感覺心里澀澀的,有些古怪,尤其是一轉頭,見喬軍一臉憤怒,顧長生眼神冷漠,他就不免心下一沉。

  事情不對,怎么會變成這樣?

  他不是應該高高在上地休掉方若華,告訴她,他們兩個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方若華不是該痛哭流涕,苦苦哀求?

  …她都被抓了,為什么不去死?

  這些心思都見不得人,項君一點兒也不想承認,他心里有一種隱秘的期望,就是方若華挨不住刑,在大牢里招供,出賣了自己,那他現在就能占據道德制高點,和冰心之間再無任何阻礙。

  “你要還是個男人,就趕緊把離婚書簽了,看看謝小姐,眼淚都要掉下來,你就放任你的救命恩人一直做一個勾引別人家男人的賤、貨?”

  謝冰心臉色煞白,嗚咽了聲,渾身顫抖,大聲吼:“你胡說,我不是!”

  說完轉身就跑。

  項君咬牙,臉色難看之極,怒瞪了方若華一眼,飛快地簽下自己的名字,拔腿追了出去。

  喬軍臉色大變,氣得簡直想把這混球痛揍一頓,絞盡腦汁想安慰安慰若華,卻實在沒法開口。

  方若華自然沒有他們想象中那么傷心,長長地吐出口氣,同樣認真地簽名。

  幸好一切順利,很簡單的離婚書,只剩下登報,二人婚姻就算徹底終結。

  她忽然覺得有點兒好笑,似乎她這陣子一直在離婚,剛才那一通怒叱,把早就積壓在心里的憋屈,郁悶都給發泄出來,痛快極了。

  她也沒想到,自己能這么放得開,可能是離開原本熟悉的環境,身上的包袱都被卸掉,自然就變得放得開,也敢大聲說話了!

  “呼!”

  以前老覺得生活平平淡淡,像她這樣平凡的人一輩子也不會經歷大風大浪,現在卻覺得以后說不定要狂風驟雨都享受一遍。

  也沒有不好,平淡的日子過得,不平淡的也能過,一家人在一起,什么樣的生活都很好。

  從酒店出來,方若華順手買了一份報紙,兩份雜志,從剛才開始,直播間就安靜得很,靜悄悄一片,此時忽然一下子就爆炸了。

  “好爽,好爽!三妹威武!”

  “明明知道是假的,可看得我就是咬牙切齒,恨不得自己沖進去把那個項君暴揍一頓!”

  “我只覺得每個人的演技都一流,這可是直播不是錄播,一次就得過!”

  感謝方家阿默打賞三妹100000點萌幣!

  感謝方家阿默打賞三妹100000點萌幣!

  感謝方家阿默打賞三妹100000點萌幣!

  “別怕,我養你。”——方家阿默。

  忽如其來的飄紅打賞,又讓直播間靜了三秒鐘。

  “土豪,三妹家第一只土豪現身!”

  “沒想到我們家三妹有一天也混到有土豪臨幸的地步了!”

  “三妹一看就知道也是個大土豪好嗎?”

  方若華掃了眼屏幕,視線落在方家阿默這個名字上面,不用猜都知道這人是許默。

  在直播間看到他這個大奇葩,方若華也不得不承認,雖然沒有半點兒讓他那簡直如情話般動聽的語言打動,誰知道那家伙又犯哪門子毛病,看了什么催淚言情跑這兒找存在感來了,但心中著實踏實許多。

  看,這個直播間溝通的,的確是地球,是他們一家三口生活多年的家。

  她和許默是初中和高中的同學,一開始也沒什么交集,她學習中游,信奉勤能補拙,許默那是最出類拔萃的尖子生,學神,上課睡覺,下課發呆,考試從來不守規矩,答題有時候一口氣寫上七八種解法,有時候懶洋洋地就寫個結果,照樣全年級第一,全市第一,能把第二名比得想舉刀自殺!

  說來也是孽緣,老師眼瞎了,偏偏讓她和許默同桌,同桌好長時間,發現這小子頓頓只吃半個饅頭,加一小袋咸菜,或者兩塊兒紅豆腐。

  這孩子肯定家境困難,方若華不覺得自己是個圣母好人,但做人基本的同情心肯定有,眼看著他這樣,心里不好受得很,于是難得地努力套近乎,天天帶大份盒飯,辛辛苦苦幫許默補充營養還得顧及他的自尊心,說自己減肥,吃不了那么多。

  許默也不知道拒絕,方若華給他什么,他就照單全收,后來還學會點餐了,再然后就登堂入室,晚上回家一起和夏芬煲的上好的湯。

  再之后嘛——看看他今天打賞的利落勁兒就能明白,哪里像是家里窮的。

  有一回隔壁班的班花跑過來說了一大通話,說什么天蘭集團有個助學計劃,能幫助經濟有困難的學生出大學學費…

  說的雖然是這個,但瞧班花通紅的耳朵,纏綿的語氣,她們一幫吃瓜群眾一致認定這是班花春心萌動,等著他們共譜一段兒純潔的校園戀情。

  許默卻一臉茫然地道:“你沒錢上大學?需要多少?”一邊說一邊轉頭沖方若華道,“給我紙筆,讓她寫張欠條,大學四年四萬差不多,湊個五萬,不用利息,不謝!”

  全班同學都愣住,那班花也傻了眼,到是沒有生氣,只有些尷尬,轉身跑了。

  許默還莫名其妙地很,也是從那之后,方若華才仔細探究了下,弄明白這家伙一點兒都不窮,似乎有很多大公司都上趕著給他送錢,要買他手里什么東西,他稍微漏一點點兒就比工薪階層賺一輩子還賺得更多。

  只是錢多錢少對這人來說還真沒多大意義,從來不穿名牌衣服,不注重口腹之欲,身為一個男生,還不喜歡車,連懂都不懂,而且一年到頭就住在學校附近的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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