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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6章 精神病人(中)

  除了找不到尸體,以及符合特征的失蹤者之外,這件案子還出現了不少疑點。

  比如,嫌疑人農志發在回憶錄里聲稱,他于1999年9月,在朝海市某電影院外面襲擊了一名女受害人,將其打暈。

  隨后,他將受害人拖至野外,實施了強尖及殺害,隨后就地掩埋。

  記錄里顯示,這名女子身高一米七,穿著棕色風衣以及紅色高跟鞋,女人的隱私部位,還有一塊梅花狀的胎記…

  隨后,王燦找遍了當初的失蹤記錄,也沒找到附和特征的失蹤者。

  可奇怪的是,通過搜索和比對發現,農志發所描述的作案經過,卻和位于海豐市西南街區的一件失蹤案極為相似。

  在這起案子里,時年23歲的歌廳服務員聶某,于下班之后失蹤,至今下落不明。而聶某的衣著打扮,幾乎和農志發的描述一模一樣。

  甚至,通過家屬證實,該女子的隱私部位,的確有一塊梅花狀的胎記。

  然而,聶某失蹤于1999年8月份,比農志發描述的時間早了一個月。

  而且,海豐市距離朝海市有170公里,王燦不得不懷疑,可能是農志發記錯了時間和地點。

  在海豐市失蹤的這位聶某,才是農志發在《殺人回憶錄》里所述的那位受害人。

  如此一來,關于埋藏尸體的位置更加成為了一個謎,如今根本無從找尋。

  另外,通過對農志發所在的監獄獄警以及獄友的詢問,也出現了諸多疑點。

  這些人聲稱,農志發入獄后的精神狀態一直不太穩定。他時而易怒,時而溫順,時而喃喃自語,似乎有著一定的精神問題。

  據說到了后期,他的性格越發孤僻,所以在獄中沒有任何朋友,人們對他都不是特別了解。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疑點,也是最直接的疑點,也在苦苦困擾著王燦,那就是關于農志發的軌跡問題。

  根據《殺人回憶錄》顯示,嫌疑人所有犯下的案子,都在1993年至2000年之間,兇手在7年之間,殘忍的殺害了13名受害人。

  可是,經過連日來的走訪調查,警方卻發現,農志發在案發期間的軌跡,似乎和回憶錄有著一些出入。

  農志發的經歷比較坎坷,給人打過工也干過小買賣,去過的地方比較多,而且基本活動在東南沿海一帶。

  乍看上去,他的軌跡和殺人回憶錄比較溫和,可如果仔細比對,卻發現很多時間和地點完全對不上。

  其中,最明顯的是1996年,農志發在96年的時候,曾經到哈龍江做過一年養殖生意,后因生意虧本,這才返回了家鄉耀名。

  可是,他卻在殺人回憶錄里聲稱,96年他一共殺過3個人,這3起案子卻全都是從東南沿海地區犯下的。

  如此一來,二者出現了明顯的差異。

  不知道,是他在東北期間悄悄返回了家,還是另有原因?

  可是,由于年代久遠,此事已經不好查證,所以調查了這么久,王燦依然得到沒有明確的結果。

  除此之外,農志發的性格,還有他的人生經歷,也跟殺人回憶錄里的兇手有些出入。

  因此,調查了這么長的時間,這案子已經讓王燦精疲力竭,快要逼出毛病來了。

  可想而知,當他看到趙玉從香江趕過來幫忙之后,自然好似看見了救星一般喜出望外,一秒都不敢耽擱,便把該案的所有調查情況,全都跟趙玉一一講明。

  趙玉了解案情之后,也是感覺有點兒五味雜陳,不得其味。

  在此之前,他就一直感覺這件案子有點兒不太正常,如今看到案子查成這樣,是既興奮又擔憂。

  興奮是自己又有一件疑難的案子可以調查,可擔憂的卻是,此案非同以往任何一件案子,很多以前的偵破手段完全用不上。

  而且,由于年代久遠,受害人眾多,要是真的仔細調查起來,無異于一件浩大繁重的大工程,不知道要查到何時才能徹底查清楚?

  不過不管怎樣,趙玉還是很快投入到了《殺人回憶錄》案的調查之中,他帶領著自己的團隊,和王燦一起研究案情,尋找突破點。

  結果,當研究到第三天頭上的時候,他們終于抓住了一個亮點。

  原來,在已經核實的5件殺人案之中,有一起案件引起了趙玉的注意。

  根據回憶錄的描述,農志發聲稱自己于1995年某月某日,在朝海市國立療養院的廁所里,強暴并殺害了一名女性。

  后來經過王燦的調查,已經證實了該案的真實性,當年的確發生過這樣一起案子。

  受害人為該療養院的員工,她因為深夜內急,去到了位于室外的廁所,結果遭到了歹徒的襲擊,最終被殘忍殺害。

  兇手殺人之后沒有處理尸體,而是就地將死者丟棄在了廁所之內,雖然后續調查找到了多名嫌疑人,但最終全都排除了嫌疑,案子至今未破。

  農志發在回憶錄里寫到,他當時在朝海市給人看守工地,晚上閑得無聊,就想要找個女人解解悶,所以就到處閑逛,尋找下手目標。

  當時,療養院的院墻還是簡陋的鐵柵欄,他透過鐵柵欄,看到了一個女人打著手電上廁所,所以就翻過柵欄,尾隨了進去,然后犯下了這起殘忍的罪案…

  本來,按照以往慣例,他是要想辦法處理尸體的,但是那個女人很重,他幾乎拖不動。

  所以,只好丟棄在了廁所之中…

  回憶錄中對受害人和作案經過的描述,和警方記錄中吻合一致,所以王燦可以斷定,該案件屬實,兇手應該就是農志發。

  因為如果是他人所為,農志發不可能了解地如此詳細。

  現在,趙玉之所以把這件案子重點拿出來,是因為他在警方記錄中發現,當年,警方不但從廁所里和院子內找到了疑似兇手的鞋印,而且此案還出現了一位罕見的目擊證人!

  說來也巧,當時,療養院里住著一位名叫柳誠的病人,他的房間,正對著室外的廁所。

  事發之后,柳誠向護士反應,說他當晚看到了被殺害的女員工走進廁所,也看到了那個嫌疑人尾隨女員工進入廁所,甚至,他還看清楚了嫌疑人的樣貌!

  不過,由于柳誠是一位精神病人,院方當時并沒有太過重視,只是將此事告訴給了辦案刑警。

  結果,通過刑警們的詢問,柳誠竟然能準確地說出嫌疑人翻越鐵柵欄的位置,這可讓人們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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