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剛到學校,于哲就急吼吼的問大綱寫好沒有。
趙澤君沒立刻給他,說還得再完善完善。
一整天,于哲都心不在焉,放學的時候,趙澤君終于拿了兩頁紙給他。
“你催得太急,這些稿子是我上課寫的,暫時只寫了這么多,你先拿去,按照大綱把這部分寫出來,發表看看反響。”趙澤君只給了于哲兩頁紙,大概能寫到十幾萬字。
“夠了夠了。”于哲拿起來就看。
第一眼,看見小說名字的時候,于哲就傻眼了。
我就是流氓?
“有問題嗎?”趙澤君明知故問。
“這個小說的名字…”于哲生怕惹毛了趙澤君,很委婉的說:“是不是有點‘古怪’?哪有流氓當主角的?哪有讀者會喜歡流氓的啊?”
他倒是很有天賦,那天趙澤君對他分析了一番網絡小說必須考慮讀者的感受,讀者喜歡什么,就寫什么,今天立刻就派上用場了。
“你看,懸念就來了吧。讀者肯定也會想,主角怎么能是流氓呢?忍不住就會看看。”趙澤君說。
“咦?為什么老大你每次忽悠我,我都覺得好有道理的樣子?”于哲想想,的確是這個道理,于是耐著性子朝下看大綱。
才看了一頁紙,于哲就完全投入到故事里了。
這個流氓主角,雖然身在黑..社會,但做的事情,絕對讓人大呼過癮。類似古惑仔電影里的幾個主角,重情義,講道義,做事果決,有手段。
這樣的流氓,和高中生印象當中在學校門口抽煙打架勒索學生零花錢的小混混完全不是一個概念,反而有種草莽英雄的味道。
不敢說讀者,于哲覺得自己就很喜歡這個角色。
短短兩頁紙里,卻出現了一連串引入入勝的故事情節,可以想象,如果寫成小說,絕對吸引人。
“哦,記得用第一人稱來寫。”趙澤君補充說。
“第一人稱,我?”于哲一愣,這年頭網絡小說受到傳統小說影響很大,幾乎沒有第一人稱。
寫小說,又不是寫自傳。再說了,用‘我’來寫,豈不是說主角就是作者?
“具體原因一時間也說不好,你先寫著,等你寫了幾萬字之后,我再跟你聊聊什么是代入感。”趙澤君很神秘的說。
結果根本不用趙澤君多解釋,于哲只寫了幾千字,就已經感覺到了什么叫做‘代入感’。
“一排小弟恭敬的招呼著我…
本人雖然是個高三的學生,但是從來沒有考大學的念頭,就我那成績,野雞大學也不會要我,還是在社會上早早創業的好…
野雞大學都不要我…這不正是自己學習成績的寫照嘛?
在現實中,自己不受歡迎,除了趙澤君,根本沒人愿意真正把自己當成朋友,可在心底里,誰不想一呼百應?走到哪,都被一大群同學眾星拱月一樣捧著?!
不僅僅是于哲,任何一個高中生,甚至是成年人,有誰不想在當眾露臉,成為焦點?否則的話,也不會有那么多裝逼炫富的行為。
人人都要需要存在感!
用第一人稱‘我’來寫,于哲一下子整個人都徹底沉浸在小說里了,好像小說里的男主角,正是他自己。
“趙老大太有才了,以前看他不聲不響的,腦子居然這么聰明?這都能想到?!
嗯,現在老子也是老大了,不比趙澤君差!”
于哲最大的毛病就是得意就忘形,這么一代入小說里的主人翁,頓時覺得老子天下無敵,誰都不放在眼里。
不知不覺中,他已經在電腦前面坐了三四個小時,墻壁上的掛鐘走到了十二點整,可是他一丁點睡意都沒有,激情澎湃,腦子里全部劇情,隨著男主角大殺四方。
啪啪啪啪啪啪…直到深夜,房間里還響著密集的鍵盤敲擊聲。
可憐的男孩子,只能通過這種方式啪啪啪…
時間一天天過,寫作過程中,于哲每天都會把新寫內容第一個拿給趙澤君審閱,尋求指點。
趙澤君還真沒看錯人,這小子帶著眼鏡,斯斯文文猥猥瑣瑣,長得和雨夜色磨似的,骨子里卻是標準的熱血狂暴流,僅僅從文風上看,并不比原作者差,按照大綱寫出來的具體內容,趙澤君還真挑不出什么毛病來。
時間過得飛快,于哲瘋狂寫作,學校的功課也越來越緊張。
為了備戰高考,四中在高二下學期就已經上完了所有高中的新課程,高三上學期開始進入總體復習。
趙澤君給了大綱之后,于哲沉溺于寫作,很少再拉趙澤君出來打CS,趙澤君也樂得清閑一陣子,基本都在家寫作業做題。
對于重生的趙澤君而言,上課、寫作業并不是負擔,相反,是放松。
上輩子整天和社會上與各路人馬打交道,心思算盡,說話做事都要考慮再三,思前想后,非常耗費心力,就算是吃吃喝喝,大多也是陪客戶,勞心傷神。
現在卻能什么都不用想,安安靜靜的坐在書桌前學習,同時陪伴家人,簡直是奢侈的享受。
沒有經歷過社會的于哲當然不會有這種感覺,如果說沒有寫‘我就是流氓’之前,他僅僅是不愛學習而已,而現在,讓他放下寫作,去寫作業,簡直就是要他的命!
但他有他的辦法:花了點錢,讓其他班一個成績還不錯的窮小子幫忙代寫。
趙澤君用先知和遠超同齡人手段,緊緊的籠絡住了于哲;于哲用金錢,解決了作業問題,把時間都用在想做的事情上;隔壁班的窮小子,看似一無所有,卻因為一無所有而努力學習,賺到了于哲的傭金。
龍會飛,馬會跑,老鼠能鉆洞,每個人都以自己的方式活著,一步步成為命中注定的那個自己。
人各有道,天自有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