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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井

  原來,他也僅僅是一具骷髏而已,整個身軀上都沒有一星半點的血和肉,只有骨頭,一副骨架,瞳孔之中兩點鬼火燃燒,大概是他活著的唯一證明。而此刻,這副骨架已被巨大的沖擊力震爆成七扭八歪的樣子,頭、手臂、腿彎曲到夸張的地步,像是隨時可能散架。

  隨著又一次劇烈的沖擊,骨架終于散垮掉了,骨頭的接縫處流出鮮血,被洛水包裹,不外溢一分一毫,云師叔吃過一次虧,不會再失誤第二次。

  但他的面色并不好,目光緊盯著負責守護結界的幾只骷髏,又一次攥緊了拳頭,陰長空的身軀確定已無一絲一毫的生氣了,但是,那幾只骷髏仍然站立著,可見附著在骷髏上的鬼并沒有因此失去束縛,于是,蜀山之虎終于明白了真相。

  放棄了對洛水的操控,三尺洛水自動回返到他手中,化出洛鳴劍的劍身。

  骨架徹底散了,血液再也不能倒流回去,但云師叔的面色卻異常的陰沉:“原來我一直在和一副傀儡對戰,難怪強大的離譜,難怪總是覺得怪怪的。這副骨架是哪位上仙的?煉化到為你所用需要不少的時間吧?”

  云師叔說完這些,魔教方面陷入當沉默當中,許久之后才有人回應他,是負責看守結界的骷髏中的一個,“本以為萬無一失,結果還是被你識破了,云老兒啊,你還是和過去一樣狡詐。”

  “比不過你,把傀儡裝的和真身一樣,都把我糊弄過去了。要不是傀儡散架了,后面的骷髏沒有倒下,我還真的發現不了真相。”云師叔無可奈何地說,“怎么,真身還不打算出來嗎?”

  “你知道,對我們拜鬼宗的人來說,一個完美的傀儡有多么的重要。這副骸骨是圣宗主賞賜給我的,是當年擊敗我的破戒僧的尸骸,聽說是圣宗主為了給我報仇,親手殺死的他,為此甚至失去了一根手指,你把他弄壞了,讓我很不高興呢,云老兒。”

  “不高興又能怎樣,你的頂級玩具已經散架了。”

  “他是我最喜歡的玩具,卻不是最頂級的,我之所以喜歡,是因為這是圣宗主親手賜予的,為了這份無與倫比的關懷,單單瀝凈鮮血就用了整整四十九天,直到血管里的每一滴血液都流干,才著手剜去皮肉,挑出經絡,準備工作完成后,再放在三昧真火下煉制三年時間,終于得到我心儀的作品,之后時刻帶在身邊,好提醒自己,圣宗主的栽培之恩。

  這樣辛苦完成的寶貝被你毀了,知道我有多傷心嗎。云烈,我要你的命。”

  驀然間,名為鬼手的手套放射出奇異的紫光,手套原地飄起,快速折返,被一名骷髏接住,繼而帶在手上,紫色的光芒因此擴散,彌漫至骷髏全身。下一刻,骷髏骨架的身上產生了不一樣的變化。太陽穴兩邊爆起,生出白骨的雙角,身材長高,脖子上的骨頭一格一格的,形成獸骨護符,尾巴骨外側長出巨大的一節一節的骨尾,踩在地上的腳變得厚實而有力,腿骨粗壯,膝蓋向前傾斜,更適合彈跳。紫色的光芒快速改造它的身軀,改造完成之時,它已變成了一副身高一丈,頭生牛角,屁股后面長有尾巴,雙腿強壯有力,適合跳躍的骸骨之王。

  身體改造完成,所有紫光匯聚到“鬼手”中,而骷髏的眼眶里燃燒起了幽綠的火焰,像是因此擁有了生命。

  這就是拜鬼宗最頂級的御鬼之術,云烈從遠處定睛打量面前的骷髏骸骨,感覺除了帶在他手上的鬼手和以前相同,剩下的部分沒有一處是沒有經過改造的。

  不可思議,記得當年和陰長空交手的時候,他是控制一百多具骷髏同時發動進攻,看起來就像一支軍隊。此刻,雖然只有一個主要的戰斗力,但控制力異常的集中,火力十分強大,比軍隊更有穿透力和靈活性。

  這樣下去,自己勝算不大,得找到陰長空的真身才行。

  “是不是怕了啊,云老兒,怕了的話就跪下來,喊一聲爺爺就好了。”陰長空的聲音從骸骨之王的嘴里傳出來。

  云師叔沒好氣地說道:“怕你個頭啊,我今天打累了,不想打了,改日再切磋。

  “想跑可沒那么簡單。”

  “呵呵,阻止我試試看。”云師叔一閃身,到了千米之外,鐘離的藏身地,骸骨之王站在他消失的地方,仰天怒嘯。

  云師叔充滿糾結地道:“御鬼之術是有距離限制的,鬼離的太遠不好控制,救援的時候也難以及時,看樣子這是他唯一的弱點。”

  鐘離睿道:“能夠找出陰長空強大的秘密,也算不虛此行。”

  “再接再厲吧,那只骸骨之王身上的能量波動非常強,不好對付,得尋到破綻才行。”云師叔轉身,“先收兵,好好休養,想想對策。”他今天展現出了強大的實力,提高了士氣,籠絡了人心,為今后的戰局打下了基礎。

  《道書名劍錄》有這樣一段記載。“蓬萊仙閣洛鳴劍,九天之水到凡間;除妖降魔顯神通,不定形態真奇妙。名劍譜上位及七,持劍之人有威風;百毒不侵由此得,殘肢斷臂能再生。”

  換成通俗的話講,洛鳴劍出自蓬萊仙島聚仙閣,是由降落到凡間的天之水鍛造而成的,擁有著流動變幻的形態,曾經斬妖除魔大顯威風。在名劍譜位列第七位,擁有解百毒,再生殘肢的神奇能力,是十大名劍中,唯一一柄沒有殺氣的殺戮之刃。

  洛鳴劍一直是聚仙閣的震派法器之一,因為種種因緣到了云師叔的手上,為此聚仙閣和蜀山險些鬧翻,若不是魔教勢大,覆巢之下難有完卵,兩派可能因此結仇。不過,對云師叔,蓬萊仙島一直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一旦云烈出現在蓬萊仙島的領地內,一定要傾全島之力,將他擒拿,收回洛鳴神劍。因為這條不成文的規定,從三十年前開始,酷愛云游,放浪形骸的云師叔再沒有出過一次海。

  云師叔的少年時代,青年時代都充滿傳奇色彩,在上一次正邪之戰中他的表現也是可圈可點,如果不是為情所困,絕對不會是現在這副落魄模樣。

  這一場頂級對決落幕之后,一天里再沒有特別的事情發生,沈飛閑著無事在山里晃悠,一來繼續熟悉龍虎山地形,二來借此巡邏。走著走著,到了一處無人的地方,看到一口干涸了的井。

  樹林里有井存在顯然是怪異的,沈飛從上往下看過去,發現水井之深一眼看不到底,扔一顆石子下去,過了大概一次完整吐納的時間,才聽到井下傳來碰撞的聲音,一下、兩下,石子落地后,又彈起,再落地,卻讓沈飛好奇心起,因為只有極度寬廣的地方才能允許石子落地后,彈跳起而不碰到四周圍的石壁,再落地。

  可如果井下面真的如此寬廣的話,井水又為什么會枯竭呢。

  沈飛很好奇,仔細盯著面前的井看,發現與其說是一口井,倒不如說是一條甬道,一條通往未知之地的甬道。沈飛想要下井,遲疑要不要去把邵白羽喊來,最終沒有這樣做。特殊時期,山上需要人手,既然是自己發現了面前的井,那就一個人下去探險吧。

  他爬到井口邊緣,用雙手撐住身子,兩腳卡住井的兩壁,一點一點向下蹭,不一會兒功夫就吃不消了,往頭頂看看,距離井口大概五百米遠,可是沒有人能幫到自己,有些后悔貿然入井了,卡在半路上,猶豫是繼續向下呢,還是及時往上爬回去呢。

  處在尷尬的境地,沈飛忽然想到,鉆井是為了打水的用的,這口井連栓桶的木樁都沒有,肯定不是打水之用,里面一定大有古怪。想到這,沈飛一狠心,松開卡住位置的兩條腿,身體自由落體,筆直向下墜落。

  這個舉動極為危險,因為仙山多仙人隱居,隱居的仙人為了免于打擾,或者保護自己收藏的寶貝,往往設置諸多關卡、結界在隱居地,萬一沈飛遇到的是這樣一處地方,那么井下面等著他的很可能便是陰森森的槍戟之林,即便有童子金身庇護,也難保不受傷。

  幸好他運氣不錯,井下面空蕩蕩的,居然是一處鋪就了大理石的寬廣走廊,沈飛從高處墜落,“轟”的一聲砸在地面上,將正當中的大理石踩裂,膝蓋跟著一疼,這口井真是夠深的。

  沉了好久,才不那么疼了,沈飛慢慢站起,拍拍身上的塵土,接著揉揉眼睛,等到眼睛適應了身邊微弱的光線,才驚訝的發現,自己正身處在人工制造的地下走廊里,井的終點距離腳下的地面大概四五米高,也就是說,走廊的高度是四到五米,寬度不可知,石壁上有雕刻,是內容完整的壁畫,從自己站立的地方開始,左手邊的壁畫依次描繪了戰爭、戰爭、無休止的戰爭,日和月,用活人獻祭,日月誕生為兩個孩子,一個男孩一個女孩,哥哥和妹妹,兩人產生愛情,生下自己的孩子。走廊到頭了,左邊石壁上的壁畫中斷,沈飛的面前出現一扇門,深紅的鐵門,布滿了灰塵,看起來很沉重。沈飛面臨兩個選擇,要么試著推開門走過去,要么去把右側石壁的壁畫看完。沈飛想了想,覺得把壁畫整個看完,就需要往回走,耗費體力,前面不知道是個什么情況,壁畫里的內容自己又看不懂,不如放棄。所以他決定把門推開,筆直前進。

  門很沉重,鐵制的,沈飛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將它推開,門后面又是寬廣的走廊,走廊兩邊立著一人合抱的立柱,穹頂很高,比門外面高的多,壁畫刻在穹頂上,灰塵太多,離得太遠,沈飛看不清晰,只依稀能夠辨認出太陽和月亮恩愛地依靠在一起。

  向前走,紅色的地毯出現在腳下,雖布滿塵土,仍難掩其精致的做工,地毯兩邊呈海波狀,縫制了金色的線條,沈飛注意到,這些線條都是真的金子,是金絲。肯定是一個有錢人住在這里。

  踩在地毯上,厚實而堅硬,讓人感受到莊嚴和肅穆,沈飛邁著步子向前走,像是行走在通往光明的道路上,心里沒來由的產生敬意。大概走了五十步的樣子,視線中紅色的地毯現出盡頭。終點之處連著向上攀爬的臺階,一共三階,一階比一階高,最上面一層連接著正方形的平臺,紅色地毯鋪滿平臺,金色的椅子將地毯壓在下面,像是置身在血與火之上的王座。有頭戴金冠的骷髏矗立在王座上,至死都不倒下。

  從做工不凡的地毯到華麗的王座,再到金子的王冠,風格與現在的九州迥異。沈飛疑惑地走上前,看到王座上的人全身的骨骼都已經黑透了,當是被烈性毒藥浸透了五臟六腑。腿上陳著另外一具骸骨,體型不大,同樣黑漆漆的,不是貓類就是狗類。

  難道是不知朝代的皇帝被人害死了?

  沈飛覺得,此人的裝束和仙人迥異,要說像的話,就是和人間的帝王類似,都喜歡金子,充滿華貴氣息,排場很大。可是這里分明是龍虎山啊,按照蜀山的歷史來講,在無涯道祖登山前,蜀山地帶是一片荒蕪之地,四處彌漫著瘴氣和沼澤,怎么可能有穿著如此雍容華貴的國王生活在山上。

  看不懂,想不透。

  如果沈飛貪財的話,此刻一定將國王的王冠取走,那王冠通體真金,中間的窟窿里,鑲有明亮的寶石,價值難以計量,沈飛將他取走,大可以一夜暴富。

  可惜他不貪財,長期的山野生活導致他經常命懸一線,連命都守不牢的人,一點財物自然不放在眼里。

  國王的右手抓著一大把珠寶,手上的扳指一塵不染,湊近看,扳指內部竟然擁有著難以計數的血絲,每一根血絲都是赤紅如血的顏色。沈飛驚呆了,因為沒有人比他更了解這種材質——這是火紅眼,羅剎一族的族徽,羅剎國人在情緒激動時眼睛會變成紅色,這個時候,將他的眼睛剜出,可以得到比寶石更加珍貴稀有,永遠不會腐敗損毀的紅瑪瑙,原來早在無數年前,就有人將火紅眼當成珍寶來佩戴了。

  想到王城通天的大火,他出離憤怒,一把攥住國王的手指,將火紅扳指強硬褪下,為此,甚至折斷了國王的拇指。“嘩啦”一聲,抓在手心里的珠寶掉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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