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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搞導彈不如賣茶葉蛋”是否合理

  在論壇注意到有讀者對96年工資標準有疑議,認為“搞導彈的不如賣茶葉蛋的”太夸張。給大家貼幾張工資表,是一個地級市的,沿海城市,效益很好的一個單位。

  [1996.12]

  技能:159.00

  崗位:210.00

  津貼:61.90

  書刊:18.00

  交通:10.00

  房貼:11.00

  底薪:100.00

  房租:8.00

  水費:1.19

  電費:6.78

  扣角分:0.26

  付角分:-0.33

  養老金:13.00

  公積金:21.00

  凈發數:520.00

  對比一下,[1995.12]

  技能:159.00

  崗位:70.00

  津貼:61.90

  書刊:18.00

  夜餐:1.00

  交通:10.00

  房貼:7.00

  底薪:200.00

  房租:8.00

  水費:0.40

  電費:1.10

  扣角分:0.79

  付角分:-0.39

  扣款:80.00

  養老金:8.00

  公積金:14.00

  凈發數:415.00

  過了一年,[1997.12]

  技能:184.00

  崗位:210.00

  津貼:71.90

  書刊:18.00

  交通:10.00

  房貼:12.00

  底薪:148.50

  房租:11.00

  水費:1.19

  電費:0.44

  扣角分:0.06

  付角分:-0.29

  養老金:14.00

  公積金:24.00

  凈發數:604.00

  我伯父是轉業軍官,他習慣把工資記在小本子上,我去翻出來了。

  1992年5月,工資改革前在部隊正營,小本子上:應發243元,實發243元;

  1996年10月,轉業地方前在部隊任正團職軍官,應發807元,實發807元;

  1992年至2005年這13年,是他人生由青年向中年邁進的時代,承擔培養培養子女、贍養老人以及參加各項活動的重擔,可以說工資就是他的第二生命。

  他說在花錢上有三個較深的印象:一是1992年,那時部隊是月底發工資,曾出現過20號以后“斷檔”的現象;

  二是2000年前,有時感到手頭緊。參加一些戰友、朋友家中的紅白喜事,盡管當時上禮只有50元錢,如果一個月遇上一兩次的話,他就要和我嬸嬸商量月開支的計劃;

  三是2000年后明顯感覺日子過得寬松、富裕多了,花錢上也不那么吝嗇了。特別是對公益事業的支持,參加救災、扶貧、解困等項目捐款,沒之前那么心疼。

  書中的思崗縣,在當時來說應該屬于一個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農業縣。

  鄉鎮財政全靠三提五統,那時候發不出工資很正常,能月月發出工資才不正常。直到現在,一些地方的“普九”債務尚未還清。

  當時出去打工,尤其跟工程隊出去搞建筑,一年收入大概在1萬左右,去廣東做電子工月工資1000以上,個體戶賺得比干部多是普遍現象。

  身邊有好多長輩,當時是干部,工資太少,經常拖欠,日子過不下去,辭職不干,沒參加1997年之后公務員過渡。現在公務員待遇高,他們非常后悔。

  所以自認為書中的工資標準,總體經濟狀況,應該是比較合理的。

大熊貓文學    韓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