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曠的環境下,感知場凸顯出極強的搜索能力,無論那些生物的偽裝多么惟妙惟肖,都無法逃脫岑牧的感應。
兩人走了大約五公里,岑牧發現了一頭沙行蜥,也許這頭蜥蜴對于自己的偽裝能力過于自信,它察覺到人類的動靜后,只是簡單將自己埋在沙下,一動不動。
岑牧端起雷神,雙手沉靜穩定,一槍射出,百米之外,子彈鉆入沙面,如小石投入鏡湖,激起一點漣漪,漣漪散開,無聲無息,只是沙底下的蜥蜴已變成一只死蜥。
金收起槍跟上岑牧的步伐,疑惑道:“我們逮它做什么?它沒皮毛,怎么穿?”
岑牧說道:“借用一下它的尸體。”
金默默跟在身后,他還是有些不明白。
岑牧將沙行蜥從沙里拖了出來,這是一只成年蜥蜴,體長接近1.7米,重達83公斤,背部鱗片的傷痕展示它過去的激烈經歷,這是一只已經開始走下坡路的老蜥蜴,雖然力量和速度已比不上壯年時的狀態,但豐富的經驗讓它成為狡猾難對付的對手,遠比年輕的蜥蜴要難對付。
岑牧拿出刑天,幾刀下去,將沙行蜥開膛剖肚,切得四分五裂,而后將它的內臟與尸塊四下丟棄,頓時,腥味四溢,令人作嘔。
⑨長⑨風⑨文⑨學,w▼ww.c∨fwx.ne↙t
這下,金才明白岑牧的意圖。
餌已下,接下來是釣魚時間,兩人分別找好地點,隱藏起來。
莽原生物的嗅覺大多靈敏,這是它們賴以生存的技能之一,尋找獵物,規避危險,有時候比視覺還要好使。
熾烈的陽光耀得人睜不開眼,黃色沙面散發出金燦燦的光芒,正午時分,沙面的溫度高達71度,燙得驚人,而岑牧還得將自己埋在沙礫地下,一動不動,忍受烈日和沙礫的雙重炙烤。
熱量經由皮膚侵入岑牧體內,血液沸騰,燥熱無比,這些熱量如果不及時排出,會造成器官過熱,進而熱衰竭,休克,乃至死亡。
正常人的排汗散熱功能已無法滿足當下的需求,岑牧摸索出他自己的獨特方式:當體內的熱量淤積過多,只需動個念頭,這些熱量被血液吸收,經由循環系統走一圈,最終傳遞至舌底,然后,一口氣呼出,這股濁氣溫度超過一百度,只是一息吐納,熱量被散發殆盡,他的身體又恢復涼爽的狀態,半分鐘一次濁氣吐納,差不多可以維持體溫平衡,又不會因為流汗喪失過多水分。
金沒有偽裝能力,無法收斂氣息,更不能將自己埋在沙底下,他只能跑到1000米外隱蔽。
兩人烈日下蹲守將近半個小時,終于,等來了第一批“客人”。
這是一群黑白色雜毛鬣狗,不同于普通鬣狗,這些鬣狗普遍身高超過1.2米,體型龐大,焦黑狹長的獠牙掛著充滿惡臭的痰液,這群畜生聽覺十分靈敏,警惕性非常高,有著嚴密的社群分工和階級等級,它們對于沙行蜥的死法感到非常不安,這種破壞力它們同樣無法抗拒,然而,它們又察覺不到危險來源,這讓狗群猶豫不定。
狗群中,一只長著蒼白色毛發的鬣狗格外顯眼,它體形更為雄壯,遒勁的肌肉在毛發襯托下,格外威武,它低低發出低沉嘶鳴,這嘶吼聲有獨特的音節,有些節奏感,并不重復。
狗王呵斥完,一只瘦弱的雜毛鬣狗被趕出狗群,這只鬣狗夾著尾巴,幾聲悲鳴,一瘸一拐,走向沙行蜥的尸體,它不停試探著,走走停停,時不時退后幾步,最終在狗王不耐的嘶吼下,它挪到了沙行蜥尸體邊上,舔了幾口,發現沒有任何異常,便開始大塊朵頤。
這只鬣狗足足吃了一分鐘,沒有任何動靜,狗王感覺沒有問題,吼了一聲,這群鬣狗才爭先恐后地撲向沙行蜥,幾只鬣狗因為分配問題,撕咬了起來,獠牙和爪子飛舞,場面很是血腥。
就在這時,遠處的金按捺不住攻擊欲,扣下扳機。
一聲震耳欲聾的響聲,巨大的后座力施加在鋼質槍托上,重重撞在金稍嫌稚嫩的肩膀上,將他整個上半身往后推動幾分,烙下一個紅印。
然而,開槍之后,金在瞄準鏡中看到,就在槍火迸發的瞬間,那頭蒼白狗王突然伏低身體,眨眼間,子彈從它頭頂飛過,將狗王身后的一只五十多公斤的大狗擊飛數米,肚子被轟裂開,內臟碎塊灑落滿地。
一息之后。
砰!又一聲槍響,這一槍擊中奔跑中的蒼白狗王,一槍爆頭。
群狗失首,狗群失去指揮,炸了窩似的,四下逃竄。
岑牧爬出沙坑,舉刀做個手勢,然后,驅動二階速度,沖入狗群,一刀斃殺一條狗,而跑得最快的幾條狗,沒能逃離金的槍殺…
幾分鐘后,兩人擊斃了所有的鬣狗,十五只鬣狗,收獲頗豐。
鬣狗屬雜食生物,植物根莖、果實、小型蜥蜴、各類鳥蛋,甚至是落單的土狼都算它的食物,因此,它的血肉的質量比土狼還要好一些。
兩人顧不上血腥味,一頓猛吸,直到吸飽為止,動物血液是他們目前唯一的水分來源,能喝多少喝多少。
一通暢飲,岑牧只覺得像是沖了一個冷水澡一般,清涼愜意。
他心里又生出那種奇妙的感覺,難道是吸血吸上癮了?!這真是讓人不心安啊!岑牧將這感覺埋到心里,等找到相對安全的環境,準備細細地咀嚼一番。
岑牧挑了幾只大狗,剖開腹部,將它們的膀胱切了下來,擠干里邊的尿液,顧不上這東西的腥臊味,將剩余的血液分別灌進幾只膀胱中,兩端系了起來,算是未來幾天的水分儲備。
然后,兩人將鬣狗尸體收集到一起,開膛剖肚,將內臟全部丟棄,將肉塊連同骨頭切成等份大小,擱置了狗皮上曝曬,這將是他們兩人未來幾天的干糧。
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岑牧將所有的狗皮剝下來,曝曬在陽光底下,將其中一條狗皮切成條狀,作為繩索,將剩余的狗皮作一番簡單的裁切,用繩索串聯起來,勉強做了兩件“特質皮衣”,這樣一來,總算不用裸體在沙漠中穿行。
岑牧笑道:“金,那槍放空了,所以,這塊狗王皮不能給你,挑選戰利品,咱們要各憑本事。”
良性競爭是趨利的,金需要這樣的氛圍。
金頓時垂頭喪氣說:“好吧!我覺得那槍打得挺好,誰知道這狗王還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太詭異了!”
岑牧笑而不語,對于荒野生物的靈性,早已習慣。
兩人將這塊地方幾乎變成了屠宰場,大量的血腥味吸引了不少禿鷲在頭頂盤旋,還有循味兒來的莽原狼群,他們兩人的食物已足夠,就沒對這些生物下手,并將內臟拋棄到一旁,隨它們爭搶。
短時間,來了這么多的大型動物,岑牧感覺莽原應該有大型水源的,否則,養活不了這么多的哺乳動物,順著這個思路,恐怕發現人類定居點也不足為奇。
縱觀整個地圖,岑牧發現不少疑點,莽原作為一個沙漠,夾在羅宋城和蟲群峽谷之間,這兩處地方都不缺水,羅宋城另一面不遠處甚至臨海,是什么造就了莽原這塊不毛之地呢?!它的存在似乎不符合地理氣候原理?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岑牧細細一想,發覺他們對于莽原的了解還遠遠不夠。
進入莽原后,在他的能力輔助下,一路順風順水,順得有些顛覆他以往對于莽原的印象,尤其是在擊殺大量本土生物后,岑牧產生了一些輕視的情緒,感覺自己的能力在莽原會無往不利!
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跟自己一貫的處事原則相悖,岑牧暗自警覺,趁著眼下暫時無憂的情景,他得盡快收集更多關于莽原的信息。
岑牧打開流光,囑咐多多搜索莽原的信息,他開始研究莽原的地圖。
在官方標準地圖上,莽原被勾勒成一塊東西長約630公里,南北寬400公里的沙漠,這是一塊放在舊時代都算龐大的區域,然而,就是這么一塊區域在官方地圖上僅有一個標志性的輪廓,連地形、地貌、植被分布情況都沒有,更別說野生生物領地標識,變異獸巢穴標識,等等。
在網上搜索了半天,岑牧僅從極少數的論壇中,找到一些非官方的數據,那是一些資深驢友基于官方地圖和自身的冒險經歷繪制的加強版,該地圖上標識了一條彎彎曲曲的路,這條路直入莽原300多公里,而后,嘎然而止,而這幅地圖還牽扯出十多年前的一樁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