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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行商不商

  也不知道況黎族的人是不是都是這么一副德行,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夸父族的后裔。

  “那天我看伱也跟著打拳,領悟多少?”忽然想起來那天在和夸父族戰士較量的時候,自己舞動太極后,石灘似乎也在一邊跟著學。沈旭之隨意的問道。

  “石灘駑鈍,只領悟一點。”石灘聽沈旭之這么問,更是不好意思,回答道。

  沈旭之擺了擺手,安慰石灘:“哪有那么快就全學會的,沒事兒沒事兒。”說完,腳尖一挑,把羊皮袍子挑到自己肩頭,笑道:“走,出去看看。這兩天有什么新鮮事兒沒有?”

  “有的,少爺。莫離來了三次,說少爺醒了讓我告訴他,他好像有事兒。”

  “出去看看就全知道了。”沈旭之對莫離的做派有些不太感冒,帶著石灘走出山洞。叫著蘭明珠和上官律,谷路行脫力的癥狀還沒完全好,雪山氣海之間因為用的太過,氣息隱隱有些紊亂。

  不過這種脫力后,谷路行精神力能得到一些好處,倒也是意外之喜。沈旭之安慰了幾句,讓谷路行繼續休養,便帶著幾個人一邊走一邊看,晃晃蕩蕩的走下山去。

  遠遠的看見莫良,沈旭之大聲的招呼莫良過來。對于莫良。沈旭之很欣賞,這小伙子似乎和天瀾族有什么瓜葛,難道他也是一只狐貍精?要不怎么他的隱身技能羊皮袍子看了一遍就可以學會?

  凡事反常必為妖,沈旭之有興趣。但還不至于馬上把莫良揪過來問個清楚。這種事兒,識海旁邊的那只老狐貍肯定心知肚明,就是不跟自己說而已。想到這,沈旭之哭笑不得的心里罵了一句老狐貍。

  莫良聽到沈旭之的叫聲,飛快的跑過來,開朗的招呼著少年郎一行人。

  “那面那些荒獸是什么?看那樣子似乎可以坐人?”沈旭之沒有廢話,指著拴在山腳下的幾只荒獸問道。

  “大人…”莫良剛說話,被沈旭之打斷。沈旭之笑呵呵的說道:“和小谷一樣,叫我沈少就好。”

  某人的古怪的惡趣味,讓人很無語。真正的富家大少,哪有逼著人叫自己的。

  “是。”莫良笑道。對沈旭之的惡趣味沒有表示一點奇怪,自然而然的解釋道:“沈少,這是深淵界特有的可供騎乘的荒獸,性情溫和,叫做裟隸獸。品階有高有低,一般來說穿山越嶺,行走在叢林中都必不可少。咱們亥黎族窮,所以這種大牲口養活不起。沈少沒見過也是正常。”

  “裟隸獸?好古怪的名字。”沈旭之看著那幾只二階的裟隸獸,有些躍躍yù試。

  “這是前幾天少爺去雪山歷練的時候。一支迷路的商隊的坐騎。亥黎族駐地非常偏遠,這么多年來也沒有商隊來過。這不大家都跟過節似的。”莫良指著前面不遠出一個亥黎族的孩子說道。那孩子手里拿著一根類似于棒棒糖的東西在開心的舔著。

  沈旭之忽然童心大動,想起上一世棒棒糖的香甜,被搶走棒棒糖的女生一臉憤怒悲戚的樣子,想去給蘭明珠和羊皮袍子買兩個,也不知道小狐貍肯不肯吃。不過以沈旭之對羊皮袍子的了解,只要是吃的,小狐貍就沒有拒絕的時候。

  “商隊在哪?帶我去看看。”沈旭之隨手在納戒里拿出一根煙,手指搓出火苗,點燃。由莫良帶路,走到商隊所在的駐地。

  還沒看到人,一道粗魯的罵聲便傳到沈旭之耳中:“在這個破地方要住到什么時候!老子受不了這里了!這哪是讓人住的地兒,簡直就是養裟隸獸的窩棚!”

  “哦?有點意思啊。”沈旭之笑呵呵的聽著,莫良有些尷尬的搓了搓手,不知道該說些什么好。商隊都看不上亥黎族的簡陋,這還像是做買賣的人嗎?在沈旭之心目里,商隊只要有利潤,絕對不惜鋌而走險,甚至以身犯法毫不吝惜。估計是亥黎族太窮了,刮幾遍都刮不出什么油水來。

  “走,去看看。”沈旭之抬腿就要往里走,羊皮袍子先從沈旭之肩膀上跳下來,似乎聞到了什么香味,蹦蹦跳跳的要進去看個究竟。

  一個草簾扔了出來,把羊皮袍子嚇了一跳。沈旭之側身躲過,伸手接住。一看這草簾雖然不知被什么東西咬的破破爛爛,但卻編織的細密,明顯是亥黎族的手藝。這是亥黎族用來交換的東西,沈旭之猜測著。

  “滾蛋!想用這個糊弄我?”一個長著八字鼠須的小個子商人坐在地上,耀武揚威的罵道:“沒有好東西就別過來搗亂,趕緊滾蛋!”

  一個亥黎族的孩子哭哭啼啼的走了,看這樣子是背著家里人偷偷摸摸來換點好吃的零食。家里實在是窮的掉渣,這孩子只能找出一個破簾子來。哪里的窮人都一樣啊!少年郎感慨。

  沈旭之一臉笑意,溫和無害的走到八字鼠須的商人面前,問道:“勞駕,請問您這里能換什么東西?”

  行商仔細打量了沈旭之幾眼,見不是亥黎族族人,看這樣子又不像自己是行商,收起對付亥黎族族人的嘴臉,變得有些謹慎。變臉的水準不比少年郎差多少。行商一臉笑意,問沈旭之道:“老弟,伱是來這里歷練的?”

  “呵呵。”沈旭之笑了笑,沒有回答,蹲下隨手翻了翻行商帶來的貨物,都是一些家長里短的用品,沒有中意的東西。

  “這都是過rì子的東西,里面有些好玩意,您去里面看。”行商察言觀色的能力的確非同尋常,見沈旭之一行人穿戴雖然和亥黎族族人沒什么不一樣,都是荒獸大氅。但是氣質上卻有很大的不同,說起話來分外客氣。出門在外,這點眼力見還是有的。

  “好。”沈旭之笑著站起身,順著八字鼠須的矮小男子手勢指向往里面走去。羊皮袍子在沈旭之身前東聞西聞,忙忙叨叨的。好久沒看見新鮮事兒了,羊皮袍子開心的跑來跑去。

  石洞深處,遮著一個小布簾,有些破舊卻讓人看上去感到很舒服。“掌柜的?”

  沈旭之隨口問到,不知道說什么好,胡亂知會一聲,省得嚇到里面的人。

  “客官看貨?”一個三十歲左右的中年漢子斜靠在石壁上,頭頂掛著一盞裝滿會發光的小蟲子的紗罩,手中拿著一卷正在看的津津有味。也沒抬頭,只是隨口應道。

  “外面那個兄弟說伱這有我們需要的好貨色,就進來看看。”沈旭之道。仔細觀察面前這位掌柜的,面白如玉,凜然生威,一副頤指氣使的模樣,讓沈旭之心里隱隱有點不快。從小到大,沈旭之最是對這種頤指氣使的人不感冒。當然,劉大先生除外。

  “伱不是這里的族人。”中年人隨口問到,看似很隨意,眼睛卻盯著正在滿屋亂聞的羊皮袍子不肯離開。似乎對羊皮袍子很感興趣,但這種感興趣表現出來的味道卻不讓人生厭,淡淡的喜愛之情溢于言表。

  “不。我是亥黎族的大祭司。”沈旭之笑道,這個身份少年郎很滿意,至少說出去感覺自己變成了一個文化人。沈旭之腦子胡思亂想著,正在琢磨是不是該用荒獸皮做幾張名片來昭示身份。

  可惜,亥黎族太窮了,作為祭司居然沒有什么裝備,寒酸啊。

  中年人似乎沒聽到沈旭之的話,眼睛死死盯著羊皮袍子,不肯稍離。慢慢收起手中卷,從懷里掏出一塊不知如何腌制的肉干,飄著香氣,放在手心里,對著羊皮袍子吹了個口哨。

  小狐貍雖然貪吃,但只是吃沈旭之喂給自己的東西,或者是自己偷偷摸摸找來的。至于陌生人給的食物,羊皮袍子從來不碰,即便再海角平原和周懷年混的那么熟,也過了一年多的時間慢慢開始吃周懷年喂給自己的東西。即便如此,每次都小心翼翼的聞上半天,弄的周懷年每次都罵羊皮袍子是一只養不熟的狼崽子。

  羊皮袍子聞到肉干的香氣,抽動著鼻子,人立而起,站在中年男人面前,一臉疑惑。狐性多疑,那可不是說著玩的。

  中年人見羊皮袍子不動,把肉干撕開,讓香氣更加濃郁的冒出來,羊皮袍子咕嚕一聲,吞了口口水,伸出猩紅的舌頭在嘴邊舔了舔,下了決心,不再理會這人,轉身幾下竄到沈旭之肩頭,看著那中年人,眼神里帶著不屑和敵視。似乎對這人敢用吃的引誘自己分外仇恨。

  “哈哈!”中年人被羊皮袍子逗樂了,把肉干放到自己嘴里,吃了個干凈。

  沈旭之有些不快,摩挲著羊皮袍子身上雪白的長毛,聲音有些發寒:“我們看看有什么貨。”

  “當然有好貨,不過伱這小狐貍肯割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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