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這幾章,回過頭看看,猛然間驚覺筆鋒已不復當年之利,落筆之處也輕柔盡失,滿紙生硬的滄桑。
先寫的《吟嘯行》,寫了近20萬字吧,自己很滿意,坦白說確實要比這本書寫得要好,然后開始寫這本籃球,感覺總是無法從都市文的框框中脫身出來,第一卷寫得其實不倫不類,第二卷開始稍微好點,但終究還是很不滿意。
自在飛花輕似夢,不知何日行文才能找回這種感覺。
且熬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