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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九〇章 非罪亦罪

大熊貓文學    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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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片的一樣的奏疏涌向了垂拱殿,全都是彈劾林昭的。

  除此之外,朝堂上的當面彈劾也不少。

  “陛下,有罪當誅不錯,可林昭此舉有違天理。”

  “亂馬踩踏,何其殘忍,有違我朝仁義教化之國策…。”

  “有罪者仔細追查,審問判決之后,再論刑罰,哪有如此做法?當真是草菅人命。”

  “是啊!如此,置國朝律法何在?明正典刑何在?”

  “如此大事,林昭不清示朝廷,罔顧圣命,有不臣之心!”

  “擅做主張,置陛下與何地?其心可誅啊!”

  朝上之上完全是炸開了鍋,對林昭各種各樣的彈劾都有,一時間大浪如潮,趙頊有些頭大了。林昭啊林昭,你真給聯惹麻煩了,趙頊在心里也開始有些埋怨林昭了。只是這事全怪林昭嗎?也不盡是他的錯啊!

  這不,有官員立即就出面道:“為何只看列林侍郎嚴刑峻法,未看到那些奸佞之徒的可恨之處嗎?”

  “為了一己私利,圍湖造田,修筑圍堰,以至于河水回流,釀成決口。此等行為危害大宋,危害百姓,河北路百姓死傷眾多,流離失所,無家可歸,可以說都是拜他們所賜。他們才是罔顧君思,只此一條就該千刀萬副!”

  黃河決口最主要的原因是天災,可是人禍這種事,你一旦做了,話就由人說了,可輕可重的事情。本來只是誘發因素,可是有意放大之后就成了十惡不赦之罪了,畢竟這事是錯的,誰敢站出來辯解?即便是心里不平,可是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話,誰也不敢說。否則不被唾沫星子淹死,也會被河北路的災民詛咒死的。

  “不錯,此舉本來已經鑄成大錯,可是奸佞之徒不思悔改,竟還蓄意謀害林侍郎與李知州。林侍郎乃是陛下派出欽命處置治河事,那便是代表陛下的欽差,謀害欽差,等同于謀逆作亂啊!”

  直接和林昭與皇帝尊嚴捆綁在一起,上升到謀逆地步,理論是這個聯系是說得通的。誰敢出聲反對,謀逆可是歷代君王最為忌諱的大罪。一不小心落個為奸佞辯解,有不臣之心的罪名可就麻煩了!

  “何況韓俊與范季云等人決堤放水,淹死軍民三千多人,這等惡性天理難容,人神共情啊!聽說河北東路已經民怨沸騰了,難道他們不該殺嗎?亂馬踩踏是應該的,這等人就應該死無葬身之地,尸骨無存!”

  憤青之言有時候也有效果,縱然過激,可是誰有能說什么呢?三千多條人命,可不是鬧著玩的,這才算是真正的殘忍。說到底有這么一條罪名在,韓俊與范季云就必死無疑了。誰敢正面為他們說話?那豈非成了草菅人命,助紂為虐的奸邪小人了?誰也不敢這樣冒險,故而只能間接地指責林昭的行為不妥,可被人以真相反駁,氣勢陡然間都弱了。

  公道自在人心,還是有人愿意出來為林侍郎說話的。本來是一邊倒的指責林昭,可是韓俊與范季云等人的罪責被強調之后,性質也就有所變化。

  至少那些人是該殺的,只是林侍郎的殺人方式有些問題,只是些程序上的錯誤,本質并沒有錯。

  至少表面的道理上是這樣的,林昭被摸黑的形象突然之間又清晰了一點,不是那么黑,也沒有那么壞!

  “縱然如此,也該奏報陛下,恭請圣裁的,何以擅自做主,怕是有藐視陛下之心啦!”

  “再者,我朝素來以仁義恭孝治天下,林昭卻用亂馬踩踏之法,殘暴不仁;即便是罪犯,也改由朝廷法度來制裁,林昭這是對下不仁,對上不菲…”

  問題集中在兩點,一個是說林昭沒有請示皇帝,擅做主張,被說成是藐視皇帝,繼而引申為不臣之心。另外一個則是說方式有問題,太過殘暴,與大宋朝的傳統不符,不是罪卻亦是罪。

  話音落地,立即有人跳出來,說道:“林侍郎有治河專斷之權,是陛下準許的,還欽賜御劍,享便宜行事之權。既然如此,便有先斬后奏的權力,并不違背朝廷典章制度,何錯之有?只有方式,有些時候必須明正典刑,對十惡不赦的罪犯該不需要太過仁慈吧?諸位處處為天理難容的奸佞說話,不知意欲何為?”

“奸佞是有罪,卻需要朝廷法度來制裁,不是他林昭那樣胡來  “興許是有什么特殊狀況,不知林侍郎自己是怎樣說法!”

  林昭自己當然要有說法,當朝廷吵的不可開交的時候,他的奏章終于姍姍來遲了!

  對于朝臣們的可能的指責,林侍郎似乎早有預見一般,在奏疏之中都一一回應,做出了解釋。

  先是陳述了韓俊與范季云等人十惡不赦的罪行,在李儒的基礎上,又加以詳細補充。加上巧妙的文筆用詞,將當時的慘烈景象描繪出來,以至于人人動容,對死難者大動側隱之心,對行兇者自然也就深惡痛絕。

  然后林昭解釋了為何自己沒有及時上書,乃是因為當日在清水澤受了驚嚇,又見到三千多人死亡,憤慨傷心之下就病倒了。林昭當時閉門不出,沉默寡言是有目共睹的,李儒甚至都可以為他作證。

  這和情況下,暫時“失職“不曾上書也是情有可原的,畢竟那樣危急的情況下,誰都有受到驚嚇的可能,實屬正常。只是林侍郎的膽子就那么小嗎?聽說他在西北戰場上很勇敢啊?亂馬踩踏也不色變,會害怕一股大水嗎?只是這樣的“推理”只能是按照腹誹一下。

  還有人說,林侍郎之所以生病是因為三千多人死傷,有憐憫仁愛之心。對罪犯殘忍,對無辜的百姓仁愛,林侍郎的形象突然之間似乎高大了許多。有這樣的理由,這一點似乎可以冠冕堂皇地說得過去。

  就連趙頊都不好說什么?人家不是隱瞞不報,是有特殊情況的。林昭倒是言辭懇切,主動請罪,趙頊就更不好怪罪了。否則落下一個不通情理,不體恤臣下的名聲不好。

  至于亂馬踩踏的行為,林侍郎強調了,這是民意!

  奏疏中提及,他病好之后,博州已然是民怨沸騰。死難者家屬不依不饒,到州衙告狀求做主,博州百姓更不答應,集體出來討要說法。最嚴重的是廂軍士兵,要求為死去的袍澤報仇,樣情激憤之下有嘩變之危險。

  林昭說自己立即找知州李儒商議,想辦法平息民怨,防止生變。唯有公開審理的方式,確認罪名,給百姓一個交代。林昭說了,按道理是該給朝堂上書,請求圣裁的。但當時的情況下,百姓的呼聲與廂軍的請愿必須要重視。

  那些死難流民的家屬與廂軍士兵要求尸骨無存,現場群情激情,情勢十分危急。當時的情況下,若不當斷則斷,后果不堪設想。

  朝中大臣們都知道,民怨沸騰已經很恐怖了,尤其是河北路連連遭受災害,已然人心不穩,若是因為民怨而激起民變,可就麻煩了。最重要的則是廂軍士兵的情緒,若是不加以安撫,激起營嘯嘩變什么的,該怎么辦?

  從這一點上來看,林昭似乎沒有做出。作為專斷大臣,他手持御劍,有便宜行事之權,做出這等權宜之計是沒錯的。至少在原則性的程序上沒有做錯,經過了審理,證據確鑿,這些都已經送到了朝堂之上。

  死罪是必然的,導致黃河決口,謀殺欽差,殘殺三千三百多人,這絕對不可饒恕的死罪。至于死的方式,不是他林侍郎的本意,是死難者家屬的要求,是平息民憤的權宜之計。

  或許林侍郎不是這么想,那么殺人就是他的主意,民心所向只是一個說辭,可是人家就是做的這樣無懈可擊。林昭的奏疏到了不久,便有河北路的士紳學子,以及尋常百姓上書,贊嘆朝廷明正典刑,對奸佞之臣的大力打擊,主持公道。博州更有數百人戴孝,跪謝林侍郎,跪謝朝廷與皇帝的舉動,這么大的手筆,不是林昭短時間能安排到了的。由此可見,此乃民心所向。

  林侍郎已然成了不畏強權,主持公道公義的青天大老爺。朝臣們在這攻訐林昭,還要將其治罪,老百姓都不答應了。

  林昭也說了,河北路連年受災,民心早已不穩。加之沿河貪官污吏,類似于韓俊、范季云的蛀蟲不少,若不明正典刑,殺雞儆猴,河北路難有寧日!此番激烈舉動,就是要起到一個震懾的效果,否則治河工程難以順利進行,必然會有阻礙與破壞。

  并且特意強調了,治河乃是大宋朝百年大什,斷然不能姑息養奸,有所疏忽。以至于再有偷工減料,以權謀私的行為,釀成大貨!

  林昭解釋之后,還是很誠懇地請罪,表示自己做法欠妥當,請官家之罪,同時還給皇帝了一份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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