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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四章 該是誰的,就是誰的

第五百四十四章該是誰的,就是誰的  林妙主持工作的西嶺大學校團委,此時已經在全市范圍內,開始了尋找事發當日目擊者的全面行動。

  正所謂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幾天的大力宣傳之后,終于在陽朔市里面找到了十幾位目擊者,其中大概有一半兒以上的目擊者基于義憤,表示愿意出庭作證。

  畢竟,法官林丹的那個根據常理推斷的說法,實在是太讓人感到氣憤了,是個人就覺得他是在故意找抽,此時既然當事人要把官司繼續打下去,那么目擊者們也愿意出來將當時的情況仔細說個清楚。

  除此之外,在林妙的運作之下,公交公司方面也愿意配合,很快就找出了當日那趟兒公交車上當班的司機和司乘。

  這邊兒在緊鑼密鼓地安排著,法官林丹那邊兒也沒有閑下來。

  之所以鬧出這么一出兒麻煩來,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鬧事兒的那母子倆跟林丹是熟人,而且關系還不錯,經常在一塊兒喝酒,所以林丹才在庭審中弄出這么一個荒唐的理由來,結果惹出了這么大的麻煩。

  自從表姐傳回話來,說這一次的事情已經引起了市委領導的極度不滿之后,林丹就覺得情況有些不妙,雖然他為人比較二,可是是好是壞還是分得清的,也清楚自己這事兒辦得確實比較二,沒事兒給自己找麻煩呢。

  如果是遇到了普通人也就算了,對方也掀不起什么大風大浪來,偏巧這一次遇到的是幾名學生,竟然學校方面的反應如此之大,現在都開始讓市委領導注意到了。

  說起來,他那表姐夫鄧偉也算是市委領導了,可是表姐說的,總不可能是鄧偉,除了他之外能夠成為市委領導的,顯然就是市委書記蕭名學無疑,想到這種可能性,鄧偉的心里面還是有些糾結的。

  如果是被市委書記蕭名學給盯上了,問題確實是比較嚴重的,畢竟作為一個有十多年工作經驗的法院系統的工作人員,他也清楚上一次蕭名學收拾費力同的事情,費力同夠厲害吧,一家四局長,在陽朔呼風喚雨這么多年,結果遇到了蕭名學,還不是舉手之間就讓人家給收拾了?

  自己表姐夫雖然是繼任者,但是實力上相距費力同可是差遠了。

  這一回聽表姐的意思,大概表姐夫怕是不肯出面了,林丹就想著,這事兒要糟。

  當然林丹也不可能坐以待斃,所以他就想著,既然你學生方面可以四處尋找目擊者,請他們出庭作證,那么我這邊兒也不能閑著啊,我可以讓他們不要出庭作證嘛。

  只要是庭審的時候,這些證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證了,那么這事兒不就簡單了嗎?

  基于這種想法,林丹就指示那母子倆對目擊者們展開游說工作,威逼利誘,總之目的就是阻止他們出庭作證,打破學生這一方的翻案幻想。

  十二月二十日,二審開庭。

  母子倆顯得比較有信心,經過一番游說之后,證人們鑒于怕惹上麻煩的心理,都表示不會出庭作證了,這讓林丹他們比較得意,沒有了證人,也沒有證物,法官也無法推翻上一次的判決結果。

  不過在傳喚證人環節到來的時候,他們就發現情況不對勁兒了。

  一個個證人都出現了。

  隨之出現的,還有一系列的電話錄音的面談錄音資料。

  當錄音被當庭播放之后,他們就變得面如土色,因為這里面都是當時他們對正人們威逼利用的話語實錄,清清楚楚的,只是不知道對方怎么會毫無例外地想到通過這種方式來對付自己?

  這樣一來,情況就很明朗了。

  學生一方陳述了當天的事發經過,公交公司的司機和司乘也證明了這一點,老太太是自己失足,學生們是救人,路人目擊者充分肯定了這一點。

  同時,學生一方也表示了要追究對方妨礙司法公正,對證人進行恐嚇的行為,還有對他們誣告并造成名譽損失的行為進行起訴。

  人證物證俱在,事實清楚明白,法庭的判決自然也很清楚了。

  對于一審法官的判決,雖然二審中沒有提到,但是林丹作為引發這一事件的直接責任人,已經被勒令寫出書面檢查,并暫時停止處理。

  對于誣陷學生的母子倆,法庭責令其負責兩次庭審的訴訟費用,以及做出書面聲明,向對方道歉的要求,并處罰金五千元,對于應該承擔刑責的兒子,處以六個月拘役。

  這么一來,母子倆就不干了,立刻就扯出了林丹,表示自己是在林丹的攛掇下,才做出這種事情的,現在只處理自己,顯然是不合適的。

  隨著案情的深入,一審法官林丹也被牽扯進來了,接著大家就了解到,這位一審法官平時的表現非常之二,而接著大家就了解到,該一審法官之所以能夠如此肆無忌憚地在體制內混日子,就是因為有個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的表姐夫。

  西嶺大學校團委副書記林妙,在陳明洛的大力支持下,咬住了這件事情不放,各種大小媒體上也都緊緊跟蹤此事加以報道,弄得鄧偉焦頭爛額,雖然他以市政法委的名義給各媒體打招呼,表示此類報道影響社會穩定,必須拿下來,但是居然沒有一家媒體理會他的這茬兒。

  鄧偉這幾天覺得日子很難熬,很明顯,現在連手下們對自己都是冷眼相看了,這說明什么問題?這說明自己已經是失勢了。

  很快,市委書記蕭名學就轉達了省委的通知,讓鄧偉放下手頭工作,赴京參加明年的中央黨校。

  “唉——”鄧偉嘆了口氣,心說當領導的不怕自己水平不夠,就怕有豬一樣的親戚,自己這一次敗走,實在是吃了這個悶虧。

  其實,他自己也不想一想,當初要不是為了這件事情跟蕭名學頂牛,而是敲打一下自己這個表弟的話,也就沒有這回事兒了,到了現在還怨天尤人,實在不是聰明人該辦的事情。

  西嶺大學校團委為了慶祝這一次勝利,特意舉辦了圣誕節聯歡活動,為幾名救人的學生頒發了獎金,以表彰他們在見義勇為方面的貢獻。

  作為校團委書記,陳明洛也趕了過來,參加了頒獎儀式。

  事實上,如果不是陳明洛堅持,并在幕后出謀劃策的話,這一次的事件也不可能圓滿收場的,無論是將鄧偉弄到中央黨校去,還是提出錄制母子倆與證人之間的對話作為證據,這些都是陳明洛的主意。

  林妙雖然有心為學生們洗冤,但是她在這方面的經驗實在是不足。

  “這一次多虧你了,否則事情真的是很難辦——”林妙有些感慨地對陳明洛說道。

  “呵呵,你只是不太習慣這種斗爭而已。”陳明洛微微一笑道,“其實說穿了,都很簡單的,即便是對手看起來很強大,無懈可擊,但只要他本身有問題,就不難找出針對他的辦法。”

  這一次的事情,校領導們的意見很不一致,有的人認為這么搞有損法院的威嚴,就算是其中有些問題,也可以通過私下溝通來解決,這么旗幟鮮明地搞起來,造成的社會影響非常不好。

  但是也有些人認為,這種做法,正是法制進步的具體表現,即便是法院宣判的,也未必就是正確的,大家如果覺得不合理,依然可以通過正規渠道繼續上訴,而且大部分人也對一審法官的表現嗤之以鼻,認為這樣的人根本就不配留在法院這種部門。

  “面子當然是別人給的,但是要不要臉,那是自己的事情。”陳明洛對此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如果不聲不響,通過私下溝通來解決這件事情,豈不是助長了這種歪風邪氣?法院的人都不懂法,出了問題還想著去遮掩,這是什么行為?把老百姓當傻子玩兒嗎?現在是什么時代了?搞愚民政策是不行了,如果玩弄這種掩耳盜鈴的把戲,最終倒霉的絕對不是別人,正是玩火者自己。”

  陳明洛對于某些人的糊涂思想,那是相當反感的,什么事兒都想著要走關系,搞內幕交易,這樣的人也能夠呆在重要的領導崗位上,只能說是體制的悲哀。

  法制搞了這么多年了,居然還能有這種連法律為何物都不懂的人去充任法官,這其中的深層次原因是什么,其實還是很清楚的,用人機制上是有漏洞的。

  不過這一次聯歡活動就搞得很不錯,幾名學生都拿到了價值三千元的明宇超市購物卡,以及校團委辦法的見義勇為優秀青年稱號的榮譽證書。

  用陳明洛的話來講,那就是不管救了什么人,不管對方是不是心存感激,見義勇為的事實是清楚的,精神是值得學習的,既然如此,即便是政府方面想要低調處理這件事情,不予公開表彰,但是學校方面是不能讓自己的學生受這種委屈的。

  “該是誰的,就是誰的。”陳明洛說道,“不管是責任,還是榮譽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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