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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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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我們正在上自習,忽然校長進來了,后面跟著一個沒有穿學生裝的新學生,還有一個小校工,卻端著一張大書桌。正在打瞌睡的學生也醒過來了,個個站了起來,仿佛功課受到打擾似的。

  校長做了個手勢,要我們坐下,然后轉過身去,低聲對班主任說:

  “羅杰先生,我把這個學生交托給你了,讓他上五年級吧。要是他的功課和品行都夠格的話,再讓他升高班,他的歲數已經夠大的了。”

  這個新生坐在門背后的角落里,門一開,誰也看不見他,他是一個小鄉巴佬,大約有十五歲,個子比我們哪一個都高。他的頭發順著前額剪齊,像鄉下教堂里的歌童,看起來又懂事,又不自在。他的肩膀雖然不算寬,可是那件黑紐綠呢小外衣一定穿得太緊,袖口繃開了線縫的地方,露出了曬紅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卷起袖子干慣了活的。淺黃色的長褲子給背帶吊得太高,漏出了穿藍襪子的小腿。腳上穿了一雙不常擦油的釘鞋。

  大家背起書來。他豎起耳朵來聽,專心得好像在教堂里聽傳道,連腿也不敢蹺,胳膊也不敢放在書桌上。兩點鐘下課鈴響的時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和我們一齊排隊。

  我們平時有個習慣,一進教室,就把帽子拋在地上,以免拿在手里礙事;因此,一跨過門檻,就得把帽子扔到長凳底下,并且還要靠墻,掀起一片塵土;這已經成為規矩了。

  不知道這個新生是沒有注意到我們這一套,還是不敢跟大家一樣做,課前的禱告做完之后,他還把鴨舌帽放在膝蓋上。他的帽子像是一盤大雜燴,看不出到底是皮帽、軍帽、圓頂帽、尖嘴帽還是睡帽,反正是便宜貨,說不出的難看,好像啞巴吃了黃連后的苦臉。帽子是雞蛋形的,里面用鐵絲支撐著,帽口有三道滾邊;往上是交錯的菱形絲絨和兔皮,中間有條紅線隔開;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頂是多邊的硬殼紙,紙上蒙著復雜的彩繡,還有一根細長的飾帶,末端吊著一個金線結成的小十字架作為墜子。

  帽子是新的,帽檐還閃光呢。

  “站起來,”老師說。

  他一起立,鴨舌帽就掉了。全班人都笑了起來。

  他彎下腰去拿帽子。旁邊一個學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揀了一回。

  “不必擔心,你的王冠不會摔壞,”老師很風趣地說。

  學生都哈哈大笑起來,可憐的新生更加手足無措,不知道帽子應該拿在手里,還是讓它掉在地下,還是把它戴在頭上。他到底又坐下了,帽子還是放在膝蓋上。

  “站起來,”老師再說―遍,“告訴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口里含了蘿卜似地說了一個聽不清楚的名字。

  “再說一遍!”

  新生還是說了一個稀里糊涂的名字,全班都笑得更厲害了。

  “聲音高點!”老師喊道,“聲音高點!”

  于是新生狠下決心,張開血盆大口,像在呼救似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氣叫道:“下坡花力!”

  這下好了,笑聲叫聲直線上升,越來越鬧,有的聲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號,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腳,有人學舌:“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好不容易才變成零星的叫聲,慢慢靜了下來,但是一排板凳好像一串爆竹,說不準什么時候還會爆發出一兩聲壓制不住的笑聲,猶如死灰復燃的爆竹一樣。老師只好用罰做功課的雨點,來淋濕爆竹,總算逐漸恢復了教室里的秩序;老師又要新生聽寫,拼音,翻來復去地念,才搞清楚了他的名字是夏爾包法利,就罰這條可憐蟲坐到講臺前懶學生坐的板凳上去。他正要去,又站住了。

  “你找什么?”老師問道。

  “我的…”新生心神不定,眼睛左右張望,膽小怕事地說。

  “全班罰抄五百行詩!”教師一聲令下,就像海神鎮壓風浪一般,壓下了一場方興未艾的風暴。

  “都不許鬧!”老師生氣了,一面從高筒帽里掏出手帕來擦滿臉的汗水,一面接著說。“至于你呢,新來的學生,你給我抄二十遍拉丁動詞‘笑’的變位法。”

  然后,他用溫和一點的聲音說:

  “你的帽子嘛,回頭就會找到,沒有人搶你的!”

  一切恢復平靜。頭都低下來做練習了。新生端端正正坐了兩個鐘頭,雖然說不定什么時候,不知道什么人的筆尖就會彈出一個小紙團來,濺他一臉墨水。他只用手擦擦臉,依然一動不動,也不抬頭看一眼。

  上晚自習的時候,他從書桌里拿出袖套來,把文具擺得整整齊齊,細心地用尺在紙上劃線。我們看他真用功,個個詞都不厭其煩地查詞典。當然,他就是靠了他表現的這股勁頭,才沒有降到低年級去;因為他即使勉強懂得文法規則,但是用詞造句并不高明。他的拉丁文是本村神甫給他啟的蒙,他的父母為了省錢,不是拖得實在不能再拖了,還不肯送他上學堂。

  他的父親夏爾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原來是軍醫的助手,在一八一二年左右的征兵案件中受到了連累,不得不在這時離開部隊,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贏得了一家衣帽店老板女兒的歡心,使他順便撈到了六萬法郎的嫁妝。他的長相漂亮,喜歡吹牛,總使他靴子上的馬刺鏗鏘作響,嘴唇上邊的胡子和絡腮胡子連成一片,手指上總戴著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奪目,外表看起來像個勇士,平易近人又像個推銷員。一結了婚,頭兩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錢過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煙斗一大斗、一大斗地吸煙,晚上不看完戲不回家,還是咖啡館的常客。岳父死了,沒有留下多少財產,他不高興,要開一家紡織廠,又蝕了本,只好回到鄉下,想在那里顯顯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織布,又不懂得種地;他的馬不是用來耕耘,而是用來馳騁;他的蘋果酒不是一桶一桶賣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里最好的雞鴨,都供自己食用;他的豬油也用來擦亮自己打獵穿的皮鞋;不消多久,他發現自己最好打消一切發財的念頭。

  于是他一年花兩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個村子里,租了一所半田莊、半住宅的房子;他灰心喪氣,怨天尤人,從四十五歲起,就關門閉戶,說是厭倦人世,決意只過安靜的日子了。

  他的妻子從前愛他簡直著了魔,簡直是對他百依百順;不料她越順著他,他卻越遠著她。她本來脾氣好,感情外露,愛情專一,后來上了年紀,就像走了氣的酒會變酸一樣,也變得難相處了,說話嘮叨,神經緊張。她吃了多少苦呵!起初看見他追騷逐臭,碰到村里的浪蕩女人都不放過,夜里醉得人事不省,滿身酒氣,從多少下流地方給送回家來,她都沒有抱怨。后來,她的自尊心受了傷,只好不言不語,忍氣吞聲,逆來順受,就這樣過了一輩子。她還得到處奔波,忙這忙那。她得去見訴訟代理人,去見法庭庭長,記住什么時候期票到期,辦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縫縫補補,洗洗燙燙,監督工人,開發工錢,而她的丈夫卻什么也不管,從早到晚都昏沉沉、懶洋洋,仿佛在跟人賭氣似的,稍微清醒一點就對她說些忘恩負義的話,縮在火爐旁邊吸煙,向爐灰里吐痰。

  等到她生了一個男孩,卻不得不交給奶媽喂養。小把戲斷奶回家后,又把他慣得像一個王子,母親喂他果醬,父親卻讓他光著腳丫子滿地跑,還冒充哲學家,說什么小畜牲一絲不掛,可能活得更好。父母對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馳,父親頭腦里有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斯巴達的方式嚴格訓練兒子,好讓他有強健的體格。他要兒子冬天睡覺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看見教堂游行的隊伍就說粗話。可是小孩子天性馴良,辜負了父親的苦心,枉費了他的精力。母親總把兒子帶在身邊,為他剪硬紙板,給他講故事,沒完沒了地自言自語,快樂中有幾分憂郁,親熱得又過于羅唆。她的日子過得孤寂,就把支離破碎的幻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夢想著高官厚祿,仿佛看見他已經長大成人,漂亮,聰明,不管是修筑橋梁公路也好,做官執法也好,都有所成就了。她教他認字,甚至彈著一架早買的舊鋼琴,教他唱兩三支小調。但是對這一套,重財輕文的包法利先生卻說是太劃不來了。難道他們有條件供養他上公立學校,將來買個一官半職,或者盤進一家店面?再說,一個人只要膽大臉皮厚,總會有得意的日子。包法利太太只好咬咬嘴唇,讓孩子在村里吊兒郎當。

  他跟在莊稼漢后面,用土塊打得烏鴉東飛西跑,他沿著溝摘黑莓吃,手里拿根釣竿,卻說是在看管火雞;到了收獲季節他就翻曬谷子,在樹林里東奔西跑;下雨天他在教堂門廊下的地上畫方格,玩跳房子的游戲,碰到節日他就求教堂的管事讓他敲鐘,好把身子吊在粗繩上,繩子來回擺動,他就覺得在隨風飛舞。

  因此,他長得像一棵硬木樹,手臂結實,膚色健美。

  十二歲上,他母親才得到允許,讓他開始學習。他的啟蒙老師是教堂的神甫。不過上課的時間太短,又不固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功課都是忙里偷閑教的,剛剛行過洗禮,又要舉行葬禮,中間有點閑暇,就站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講上一課;或者是在晚禱之后,神甫不出門了,又叫人去把學生找來。他們兩人上得樓來,走進他的房間,于是各就各位:蒼蠅和蛾子也圍著蠟燭飛舞。天氣一熱,孩子就打瞌睡;神甫雙手壓在肚皮上,昏昏沉沉,不消多久,也就張嘴打起鼾來。有時,神甫給附近的病人行過臨終圣禮回家,看見夏爾在田地里頑皮搗亂,就把他喊住,訓了他刻把鐘,并且利用機會,叫他在樹底下背動詞變位表。但不是天下雨,就是過路的熟人,把他們的功課打斷了。盡管如此,神甫對他一直表示滿意,甚至還說:小伙子記性挺好。

  夏爾不能就停留在這一步呀。母親一抓緊,父親問心有愧,或者是嫌累了,居然不反對就讓了步,但還是又拖了一年,等到這個頑童行過第一次圣體瞻禮再說。六個月一晃就過去了;第二年十月底,夏爾總算進了盧昂中學,還是過圣羅曼節期間,他父親來趕熱鬧時,親自把他帶來的。

  時過境遷,我們現在誰也不記得他的事了,只知道他脾氣好,玩的時候玩,讀書的時候讀書,在教室里聽講,在寢室里睡覺,在餐廳里就餐。他的家長代理人是手套街一家五金批發店的老板,每個月接他出來一次,總是在星期天鋪子關門之后,打發他到碼頭去逛逛,看看船來船往,然后一到七點,就送他回學校晚餐。每個星期四晚上,他給母親寫一封長信,用的是紅墨水,還用三塊小面團封口;然后他就復習歷史課的筆記,或者在自習室里讀一本過時的、情節拖帶的《希臘游記》,散步的時候,他老是和校工聊天,因為他們兩個都是鄉下來的。

  靠了用功,他在班上總是保持中下水平;有一回考博物學,他雖然沒有得獎,卻受到了表揚。但是,到三年級結束的時候,他的父母要他退學,并且要他學醫,說是相信他會出人頭地,得到學位的。

  他的母親認識羅伯克河岸一家洗染店,就在四層樓上為他找了一間房子。她把他的膳宿安排停當,弄來幾件家具,一張桌子,兩把椅子,還從家里運來一張櫻桃木的舊床,另外買了一個生鐵小火爐,儲存了一堆木柴,準備可憐的孩子過冬取暖之用。住了一個禮拜之后,她才回鄉下去,臨行前還千叮嚀、萬囑咐,說現在就只剩下他一個人了,一定要會照管自己。

  布告欄里的功課表使他頭昏腦脹:解剖學、病理學、生理學、藥劑學、化學、植物學、診斷學、治療學,還不提衛生學和藥材學,一個個名詞他都搞不清來龍去脈,看起來好像神廟的大門,里面莊嚴肅穆,一片黑暗。他什么也不懂;聽講也是白搭,一點也沒理解。不過他很用功,筆記訂了一本又是一本,上課每堂都到,實習一次不缺。他完成繁瑣的日常工作,就像蒙住眼睛拉磨的馬一樣,轉來轉去也不知道磨的是什么。

  為了省得他花錢,他的母親每個星期都托郵車給他帶來一大塊叉燒小牛肉,他上午從醫院回來,就靠著墻頓腳取暖,吃叉燒肉當午餐。然后又是上課,上階梯教室,上救濟院,上完課再穿街過巷,回住所來。晚上,他吃過房東不豐盛的晚餐,又上樓回房間用功。他身上穿的衣服給汗水浸濕了,背靠著燒紅了的小火爐,一直冒汽。

  到了夏天美好的黃昏時刻,悶熱的街頭巷尾都空蕩蕩的,只有女傭人在大門口踢毽子。他打開窗戶,憑窗眺望,看見底下的小河流過橋梁柵欄,顏色有黃有紫有藍,使盧昂這個街區變成了見不得人的小威尼斯。有幾個工人蹲在河邊洗胳膊。閣樓里伸出去的竿子上,晾著一束一束的棉線。對面屋頂上是一望無際的青天,還有一輪西沉的紅日。鄉下該多好呵!山毛櫸下該多涼爽呵!他張開鼻孔去吸田野的清香,可惜只聞到一股熱氣。他消瘦了,身材變得修長,臉上流露出一種哀怨的表情,更容易得到別人的關懷。

  人只要一馬虎,就會自然而然地擺脫決心的束縛。有一次,他沒去實習,第二天,又沒去上課,一嘗到偷懶的甜頭,慢慢就進得去出不來了。他養成了上小酒館的習慣,在那里玩骨牌玩得入了迷。每天晚上關在一個骯臟的賭窟里,在大理石臺子上,擲著有黑點的小羊骨頭骰子,在他看來,似乎是難能可貴的自由行動,抬高了他在自己眼里的身價。這就似是頭一回走進花花世界嘗到禁臠一樣;在進門的時候,把手指放在門扶手上,心里已經涌起肉欲般的快感了。那時,壓在內心深處的種種欲望都冒了出來;他學會了對女伴唱小調,興高采烈地唱貝朗瑞的歌曲,能調五味酒,最后,還懂得了談情說愛。

  他這樣準備醫生考試,結果當然是徹底失敗。當天晚上,他家里還在等他回來開慶功會呢!他動身走回家去,一到村口又站住了,托人把母親找出來,一五一十都告訴了她。母親原諒兒子,反而責怪主考人不公平,沒有讓他通過,并且說父親面前由她來交代,這就給他吃了定心丸。

  等到五年以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考試真相;事情已經過去,不能再算陳年老賬,何況他怎能相信自己生的兒子會是蠢才呢!

  于是夏爾重新復習功課,繼續準備考試,并且事先把考過的題目都背得爛熟。他總算通過了,成績還算良好。這對他的母親來說,簡直是個大喜的日子:他們大擺喜筵。

  到哪里去行醫呢?去托特吧。那里只有一個老醫生。很久以來,包法利太太就巴不得他死掉。不等老頭子卷鋪蓋,夏爾就在他對面住下,迫不及待地要接班呢!

  好不容易把兒子帶大了,讓他學會了行醫謀生,幫他在托特掛牌開業,這還不算完:他還沒成家呢。她又給他娶了一房媳婦,那是迪埃普一個事務員的寡婦,四十五歲,一年有一千二百法郎的收入。

  杜比克家的寡婦雖然長得丑,骨瘦如柴,滿臉的疙瘩像春天發芽的樹枝,但并不愁嫁不出去,供她挑選的還不乏其人。為了達到目的,包法利大娘不得不費盡心機,把對手都擠掉,甚至有一個豬肉店老板,得到幾個神甫撐腰,也給她巧施妙計,破壞了好事。

  夏爾打著如意算盤,滿以為一結婚,條件就會變得更好,人可以自作主張,錢可以隨意花費。哪里曉得當家作主的是他老婆;他在人面前應該這樣說,不能那樣說,每逢齋戒日要吃素,要順著她的意思穿衣服,按照她的吩咐催促病人還帳。她拆他的私信,監視他的行動,隔著板壁聽他看病,如果診室里有婦女的話。她每天早晨要喝巧克力,沒完沒了地要他關心。她老是抱怨神經痛,胸脯痛,氣血兩虧。腳步聲響吵了她;他一走又冷落了她;回到她身邊呢,那當然是希望她早死。夜里,夏爾回到家中,她就從被窩底下伸出瘦長的胳膊,摟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到床邊坐下,對他訴起苦來:他一定是忘記她了,愛上別的女人了!人家早就說過,她的命苦,說到最后,她為了健康,向他要一點甜藥水,還要一點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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