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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生的向往

  永生荒原地廣人稀。如果不是湊巧闖進聚居點,基本很難看到人,可是就在白銀骷髏跑過來的方向,十幾個健壯的骷髏帶頭,后面跟著一堆殘弱的骷髏,一窩蜂亂哄哄的狂奔過來。

  一般的(情qíng)況下,兩個陌生領地的不死生物碰到一起,都不會視若無睹,大多數(情qíng)況下是弱小的一方掉頭就跑。

  可是這群骷髏完全遠視了幾百米外的格里斯一行,徑自沿著那個白銀骷髏經過的路線,頭也不回的跑過去。

  亂哄哄的殘健壯弱不一的骷髏,有的度快,有的度慢,稀稀落落的拉了好長的隊伍,但誰也不管不顧,只埋頭朝前奔跑,即使前面的同伴有的摔倒,后面的也絕不繞道,而是直接踩過去。就好像有什么東西在后面追著它們一樣。

  回過神來的普爾森和奧尼幾個巫妖,看到這些亂哄哄的骷髏們,好像想起了點什么。集體臉色大變,普爾森更直接朝空中施放了一個巫師之眼,控制著往骷髏奔來的方向飛去。

  死寂荒涼的荒野,不知什么時候沸騰了起來,平時不知道藏到哪個角落的不死生物們,紛紛從(陰陰)暗的藏(身shēn)之地鉆出來,布滿了荒野。

  它們集體朝著同一個方向,或快或慢的拼命奔跑著。

  遠方的地平線上,一道黑色的洪流冒了出來,轉眼間遍布了大半條地平線,飛的朝了格里斯等人所在的位置涌來,那是由無數的不死生物組成的洪流。

  “往生洪潮!”普爾森(情qíng)不自(禁jìn)的驚呼出聲。

  往生洪潮?什么東西?格里斯腦袋里冒出一個大大的問號,剛想詢問,奧尼三個巫妖就不約而同的叫了起來:“不可能,這邊不是往生洪潮流經的方向,怎么可能會有洪潮!?”

  “什么是往生洪潮?”格里斯問到。

  “主人,現在不是解釋的時候,我們快跑吧?”奧尼方寸盡失,慌亂的說到,顯然在他的心目中,往生洪潮是非常可怕的事(情qíng)。

  “對,我們一邊走一邊解釋,領地恐怕保不住了,洪潮的方向看起來正好是這個方向。”普爾森也同意奧尼的提意,附和到。

  看到場中對死亡世界最熟悉的四個巫妖都是同樣表(情qíng),格里斯只好加快度趕路,然后在途中聽取普爾森對往生洪潮的解釋。

  在死亡世界的中心。有一個巨大的海洋,那里面的不是水,而是無數的尸骸,骨骼,肢體和靈魂能量。

  這個由尸骸和靈魂組成的海洋,是整個死亡世界的源泉,在普爾森和奧尼這些巫妖所知道的歷史中,所有的不死生物都是來源于這里。

  其實在學院的時候,格里斯的心里就隱隱約約的產生了一個疑問:死亡世界的不死生物來源自哪里?如果這里沒有生命種族,那尸骸是從哪里來?如果有生命種族,他們又生活在哪里?

  總不成這些骨頭尸體是憑空蹦出來的吧?不死生物又不懂生孩子。

  不過因為格里斯對死亡世界并不了解,這個疑問只是隱隱約約的出現,并沒有最終成型。現在聽普爾森的說法,敢(情qíng)所有的不死生物都是來源于那個尸骸與靈魂的海洋。

  “這個地方,我們稱之為往生之海。里面全部都是骨頭尸體和游離的靈魂,都還沒成為不死生物。”普爾森仿佛沉浸入了回憶之中,用一種略帶緬懷的語氣說到。

  “每隔一段時間,大概是十年的間隔,猛烈的靈魂風暴就會在往生之海中吹拂,這個時候,就是大量不死生物誕生的時刻。無數的靈魂之火在這一刻凝結,有的附著在骨頭上,有的附著在尸體上,有的直接成形,轉生成了骷髏,尸巫和亡靈。”

  “成為不死生物后,為了爭奪活動的空間,骷髏,尸巫和亡靈們大打出手,一部分殘弱的會直接淘汰,重新歸回尸骸的狀態,而那些強壯的會吞噬弱小的,加的進化。”

  “年之間,這種爭奪會達到均衡的態勢,效弱小的會依附在最強壯的同類之下,聽從號令。這個時候,領頭的一般都達到了灰骨骷髏或銅皮僵尸的境界,少部分更會進化到領主級別。”

  “勢均力敵的各方,為了取得更大的生存空間,必然會向外擴張出來,也許是某種規律在作用著,往生之海有數個出口,每次,存活下來的不死生物都會集體選擇一個出口,涌向了死亡世界的各個地方。”

  “這種由往生之海里的不死生物組成的隊伍,我們稱之為往生洪潮,那是可以淹沒大部分領地的可怕力量,雖然里面最高級的也只是一些領主級別的白銀骷髏鐵之僵尸,但是普通不生物的數量卻數以千萬計的。它們對永生堡這類有巫妖王坐鎮的領地沒有威脅。但對擋在它們道路前面的普通領地,卻是個滅頂之災。”

  這個時候,奧尼也忍不住插言說到:“最可怕的還不是這些不死生物,而是那些跟隨著洪潮前進的掠食者。”

  每當這個時候,都是那些靠掠奪為生的強大掠食者們最高興的時候,數量龐大的不死生物集中在一起,將會引來全世界的掠食者,它們跟著洪潮一起前進,盡全力掠奪靈魂能量,吃飽了就消化,消化完再吃。直到洪潮徹底散落到無墾的死亡大地中,才會罷休。

  這樣的一次飽餐的機會,掠奪的靈魂能量也許是平常辛辛苦苦十幾年的收獲,怎么能不引得掠食者們為之瘋狂呢?

  所以在洪潮流經的地方,黃金骷髏鐵皮僵尸是常見的,就連巫妖王和亡靈圣者也不少,甚至還有巫妖龍亡靈龍之類可怕存在。

  領地弱的擋不住潮水般的不死洪潮,領地強的也擋不住隨之前進的掠食者,所以除了永生堡之類有巫妖王鎮守的地方,別的領地能跑的就跑,不能跑的就等死吧。

  “可是平常這里根本不是往生洪潮經過的方向,為什么會這樣?”奧尼失措的叫到。

  這里是整個永生荒原最偏僻的地方,這可不是說說的。從領地的規模就可以輕易比較得出。

  在永生堡為中心的幾百公里范圍內,一般的領地不死生物的數量都上千,大的甚至能上萬,而一些上位不死生物統領的領地,生物的數量更是達到十幾萬。

  可是這個地方的領地,一般也就幾百個。

  當初奧尼三個巫妖逃離永生堡時,正是專門找最偏僻的地方鉆,除了實力不夠,更主要的原因就是越偏僻的地方,越不會有永生洪潮的出現。

  洪潮不旦帶來毀滅,更帶來新生。洪潮所過之外,短期內雖然毀滅了一切,但留下的卻是大量的尸骸與靈魂能量。只要有這些存在,不用多久,新的不死生物又會重新出現。

  因此,洪潮流經的地方,不死生物的密度更大,領地的生物數量也就越多。

  往生洪潮為什么會改道呢?普爾森幾個巫妖的心里不約而同的冒出了這個疑問。

  逃跑?那領地怎么辦?聽完普爾森的話,格里斯第一個就想到了領地的地(穴xué)中那些數量龐大的怨靈和巨人骸骨,如果逃跑的話,這些東西怎么辦?

  往生洪潮已經出現在遠方了,沒時間進行搬遷,就算有時間,那些東西也搬不動啊。難道就這樣扔在那里?萬一被人現呢?

  那些東西之所以沒被現,第一是因為這個地方實在太偏僻,強大的存在幾乎沒有。第二是因為地(穴xué)一直掩埋在地下,與外界隔絕。可是現在已經把它挖開了,只要有人順著地下堡壘摸過去,就一定會現這個地(穴xué)的。

  就算把出口掩埋了也沒用,亡靈可是直接穿透地層,除非把入口埋個幾百米深,但倉促能辦得到嗎?

  還有他費盡工夫終于成形的地下堡壘,就這樣放棄嗎?沒有一個安全的容(身shēn)之所,很難在死亡世界生存,就算他能逃過了往生洪潮,在別的陌生領地,他有可能逃得過別的掠食者嗎?

  在領地里,依托著地下堡壘,即使是黃金骷髏和尸巫王,格里斯都有信心斗一斗。地下堡壘的防御基本上已經成形了,只要守住洞口,來得再多也不會形成數量優勢,至于那些頂級的不死生物,更不會成群的出動。

  “我們不逃,回堡壘。”想到這里,格里斯不容置疑的說到。與其被趕出領地朝不保夕,還不如依托地下堡壘全力抗爭。

  何況地下堡壘還有一條退往數公里外的地下通道。到時真的頂不住,再逃也不遲。

  “啊?”聽到他的這個決定,幾個巫妖面面相覷,還待再勸的時候,格里斯已經加快度,大步朝領地的方向奔去。

  格里斯是個貪生怕死的骷髏,但那絕對不是懦弱,而是生命對生的向往,對死的恐懼,一切都是自本能的。

  所以面對這種生死抉擇的關頭,當抗爭的生存機率大于逃避的時候,格里斯絕對不缺乏抗爭的勇力。

  “躲在堡壘里,比逃跑更安全。”意識到普爾森幾個巫妖的遲疑,格里斯走了幾步后,忽然回頭說到。

大熊貓文學    骷髏魔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