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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比骷髏更笨

  亞克力斯是一個很有天賦的人,眾所周知,魔法師的實力和年齡是很有關系的,年紀越大的魔法師實力越強大,但是身為大魔法師的亞克力斯今年卻只有五十歲。

  在這個人均壽命高達一百五十歲的世界里,五十歲只不過相當于青年,能在五十歲便取得大魔法師的稱號,亞克力斯當之無愧成為有歷以來最年輕的大魔法師,這一切都離不開他那驚人的天賦,亞克力斯剛出生的時候便擁有了三級魔力,隨著年齡的增長,十歲的時候他的魔力增長到四級,也是在他十歲的這一年,他進入了帝國少年魔法學院就讀,同年遇上了當時的貝爾金皇家魔法學院的院長,大魔法師菲里圖庫。

  年方十歲便擁有四級魔力,被當時的菲里圖庫驚為天人,二話不說便把他從少年學院挖了過來,收為親傳弟子親自教導。亞克力斯也沒有讓老師失望,他擁有與自身魔力相匹配的驚人理解力,無論是什么深奧的魔法知識,到了他的手里都能舉一反三,經過系統的學習,亞克力斯進步非常的快,四十歲的那一年,他便獲得了九級魔法師的稱號。這個級別,許多魔法師終其一生都到達不了,亞克力斯卻輕輕松松地跨過去了。

  五年之后,也就是亞克力斯四十五歲的那一年,他更根椐典籍和傳說,成功地復原出失傳已久的火系禁咒——烈火焚城,為魔法體系做出了重大貢獻,被皇室授與大魔法師的榮譽稱號。也是這一年,他的老師菲里圖庫壽終正寢,含笑而逝,遵從師囑,他也在同年成為了貝爾金皇家魔法學院的院長,同時擔任皇家魔法師團總指揮一職。

  然而,每個擁有驚人天賦的人,大多都有一些怪癖。亞克力斯的怪癖就在于他的懶,他的懶怠程度已經到了筆墨難書的境界了,有生以來,亞克力斯從來沒有自已洗過一件衣服,打掃過一次房間。除了火系魔法外,亞克力斯還在水系和風系魔法上有很高的造詣,主要的原因全是因為他懶,為了不用走路,他苦修風系魔法,從此以后便用風系的飄浮術代替雙腳,走遠一點的路他就用飄。為了不動手洗澡,他又苦修水系魔法,每次洗澡的時候他便召出水球往自己身上砸。

  除此之外,他還發明了許多偷懶用的魔法,比如洗衣服專用的水風系混合魔法——泡泡水龍卷。這種混合充沛風元素的水龍卷充滿大量泡沫,施放出來后把衣服往里一扔,轉上一段時間后把水元素抽干,衣服便自動被甩干,連晾曬都省了。

  還有打掃房間專用的風系魔法——地獄之門。別看名字起得這么恐怖,實際上就相當于一個大功率的吸塵機,施放之后連墻壁都能刮掉一層,再臟的房間也會變得一干二凈,當然,房間里的家具也會一干二凈。

  當然,這些都是他年輕時候做的事,隨著年紀的增長,亞克力斯不但沒變勤快,反而更懶了,因為有了一點的財富和社會地位,現在他連魔法都懶得用了,洗澡洗衣服打掃房間,全都交給妻子侍女代勞。當然,走路沒人代勞,他還是要用飄。

  至于他這生人取得的最大成就——復原禁咒烈火焚城,主要原因也是因為他懶,當年皇帝陛下交給他一個任務,讓他主持西北邊陲一個古老碉堡的拆除工作。那個碉堡地處邊陲,位置偏僻,補給不便,沒有太大的戰略價值,帝國準備把那里廢棄,但又怕盜賊或者別國的間諜利用那里做為基地,所以打算拆掉。這個差事不知怎么回事落到了亞克力斯頭上。

  交通不便,大型器械很難運過去,光靠人手的話工程浩大,亞克力斯懶得麻煩,苦想了幾天后復原出禁烈火焚城,直接把碉堡燒成一堆瓦礫。

  可以說,亞克力斯之所以可以取得今天這樣的成就,和他的懶是有非常大的關系的。

  就是這樣的一個懶人,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他不得不再次勤快起來了。

  “桌子。”亞力克斯敲著身前的桌子,一字一頓的說道,邊說著,他還轉過身在身后的黑板上寫下了大大的‘桌子’兩個字。

  格里斯點點頭,表示自己記住了。

  “好,下一個。”亞力克斯邊說邊揚了揚自己手上的筆,說道:“筆。”說完再次在黑板上寫下大大的筆字。

  筆字的筆劃多了一點,格里斯看多了幾眼才記下來,然后點點頭。

  此刻黑板上已經有了十幾個大字,都是杯子,椅子,太陽,月亮之類常見的名詞。

  “都記住了?”亞力克斯望著格里斯,有點懷疑的問到。他已經不太記得自己小時候學習生字時候的情形的,只記得他第一次識字的時候,老師是一個字一個字的教,就是這樣,他學會第一個生字好像也花了好長時間。

  格里斯點點頭。

  “那好,你先抄寫一遍。”亞力克斯布置作業。

  拿起桌子上的筆,格里斯便歪歪斜斜的紙張上劃拉起來。第一次拿筆,格里斯和很多第一次寫字的人一樣,像握木棒一樣把整支筆握了起來。

  亞力克斯看到這種錯誤的握筆方法,一時也懶得指正,他帶過許多學生,很明白只有遇上錯折之后指正,效果會比一開始就講會好很多。所以他準備等格里斯寫完之后,再教他正確的握筆方法。

  一筆一劃,格里斯寫得很慢。半晌之后,第一個字寫完了。亞力克斯探頭一看,頓時愣住了。格里斯寫出來的字讓他非常眼熟,每一個筆劃,都不像剛學寫字的人能寫得出來的。

  皺了皺眉,亞力克斯回頭看了一下自己寫在黑板上的字,頓時明白為什么自己會覺得格里斯的字讓他眼熟了,原來格里斯是照著他寫在黑板上的字照抄的。仔細比較一下,除了筆劃轉折的地方輕重模仿得不到位之外,筆劃的順序和線條,格里斯都模仿得一模一樣,簡直跟拓印法陣一樣。

  這讓亞力克斯非常的意外,他可從來沒聽過骷髏這么強的模仿能力的啊。

  好不容易等格里斯寫完后,亞力克斯把紙張拿起來,仔細的和他寫在黑板上的字對比了好幾遍,最后不得不承認,格里斯模仿的非常像,如果不是筆劃的轉折部分還有點差別,亞力克斯幾乎就認為這些字是他寫。

  “照抄的,照抄的。”亞力克斯小聲的喃咕著,自我安慰一下,然后對格里斯說道:“這些字你都記下了吧?那就默寫一遍。”說完,亞力克斯把黑板上的字擦掉。他就不相信默寫的情況下,格里斯還能寫出如此像他筆跡的字。

  因為寫過一次了,格里斯默寫的速度明顯比剛才的要快很多,一筆一劃,沒多久就寫完了。

  亞力克斯拿起來一看,忍不住就低罵了一句:“挎巴達,骷髏都這么變態嗎?”就算沒有對照筆跡抄,格里斯寫出來的字還是和他的幾乎一模一樣,可能因為第二次寫了,連轉折的部分都更像了幾份。

  亞力克斯雖然不算什么書法家,但是對自己的字體,他也曾下過一番苦工,畢竟像他這種身份地位,經常需要簽署一些重要的文件,字太丑拿不出手。可是眼前這個連字都不認識的格里斯,第一次寫字竟然把他的字模仿的像模像樣,根本不需要下功夫苦練,這種能力頓時讓亞力克斯大受大擊。

  “我竟然比一只骷髏還笨…。”亞力克斯低聲嘀咕了一句。

  下面的教學開展不下去了,亞力克斯的法師袍鼓動著,托著他快速飄出了實驗室。

  大半個小時后,亞力克斯再回來的時候,手上拿著一卷紙張,上面大大小小的寫滿了文字。

  把紙張往格里斯的桌面上一鋪,亞力克斯神情古怪的說道:“你就照著這上面的字來學習。”

  貝爾金皇家魔法學院算是大陸上數一數二的頂級學院,師資力量雄厚,要找一兩個書法寫得好的那是輕而易舉的事。被格里斯這種拓印法陣般的模仿能力打擊到的亞力克斯干脆藏拙,直接找了學院里書法最好的訓導主任要了一些筆跡。

  “這個讀‘金’,這個讀作‘銀’”亞力克斯直接懶洋洋的趴在格里斯的桌子上,指著紙上那優美的字體,一個一個的教著,教了一遍后,他又讓格里斯抄寫。他很想知道,這種稱得上書法的文字,格里斯還能不能模仿的出來。

  也許格里斯真的有拓印法陣的能力,幾乎一模一樣的把那些字寫了出來,除了缺少一種一氣吁成的流暢和混然自如的轉折。把兩份筆跡擺到一起,如果沒有一定的書法功底,根本就看不出其中的差別。

  “挎巴達,以后的魔法卷軸歸你抄了。”亞力克斯又是沮喪又是欣喜,沮喪的是一個骷髏寫的字竟然比他還好,欣喜的自然是這種臨摹能力完全可以用到抄寫魔法卷軸。

  魔法卷軸是用魔法文字抄寫,圖形繁瑣復雜,對準確性的要求非常之高,常常一個筆劃錯了,整張卷軸就費了,如果把格里斯培養成一名制卷師,憑他這種能力,肯定會比很多制卷師畫得更好。

  可是這樣一樣,豈不是還要教他魔法文字和魔法?!亞力克斯一拍腦袋,頭痛了起來。他這種懶散的性格,從無到有要教這么多東西,實在是難為他了。

  “算了,先把字學會再說。”望著認真默寫生字的格里斯,亞力克斯喃喃的嘀咕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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