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一百六十四章 ‘定時炸彈’

  金允浩剛離開房間,便接到了尹國洪打來的電話:

  “金檢察官,您讓我辦的事情辦妥了,車玄宇那面同意支付賠償金。”

  金允浩了然一笑,“知道了,辛苦你了。”

  金允浩和尹國洪交談的事情,是關于木偶殺人案的后事安排,關系到對受害人家屬的賠償問題,跟崔慧娜也有關。

  兇手姜哲宇間接殺害了高賢貞,將會面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責任。

  姜哲宇將房子賣掉后,本來是有能力賠償高賢貞家屬的。

  但是姜哲宇將賣房款都打到了醫院,替崔慧娜預交了今后幾年的治療費用。

  如此,姜哲宇現在是分文沒有了,無法賠償高賢貞家屬。

  現在,問題來了。

  刑事賠償問題:法院會替高賢貞家屬向姜哲宇討要,最后會追查到崔慧娜里,法院會強制從預交的看病費用中截留這部分錢。

  而民事賠償問題:如果高賢貞家屬起訴姜哲宇民事責任,那么最終也要追查到崔慧娜那里,法院同樣會強制扣留這筆錢。

  雖然崔慧娜是善意受贈方,但是姜哲宇不是善意贈與者,他在明知將要面臨賠償的情況下,故意將財產贈與給崔慧娜,是惡意贈與,此贈與行為無效。

  因此,這筆錢支付刑事和民事賠償后,剩余的才會是崔慧娜的。

  金允浩不希望看到法院強制執行這筆錢,于是他想到了另外一個主意。

  他將目光投向高賢貞和申晶雅的援助交際對象車玄宇。

  金允浩讓尹國洪暗示車玄宇,支付一筆費用。賠償給高賢貞和申晶雅的家屬。就當是善舉。

  這樣一來。就當做替代姜哲宇賠償高賢貞家屬,不會再牽連到崔慧娜的醫療費。同時,也能讓貧窮的申晶雅家屬能夠獲得一筆賠償款。

  而作為交換,金允浩這面會替車玄宇保住秘密,不會在本案中透露‘車玄宇’這個名字。

  車玄宇是服裝商人,雖然不是巨富,可是在首爾也算有頭有臉。

  尤其是對于商人來說,顏面很重要,事業做到一定規模后,顏面就變的非常重要起來。

  因此,對于車玄宇來說,為了保住這個秘密,保住顏面,他不介意消財免災。

  于是,在尹國洪的調節下,四方達成了民事‘賠償’意向、事宜。

  崔慧娜的醫療費不會被動;高賢貞和申晶雅家屬也能夠獲得足夠的賠償;姜哲宇‘賠償’后。會取得死者家屬的諒解書,從而減輕刑法;雖然車玄宇支付了一筆錢。可是他也沒有怨言,樂于如此。

  最后的結局,可謂皆大歡喜。

  這其中,唯一費力不討好的,就是金允浩。

  “金檢察官,有句話我覺得還是提醒你一下比較好。

  你讓車玄宇支付賠償金,是有敲詐嫌疑的。

  雖然獲益人不是您,您也是出于好意,可是法律不會這么看,它只講事實和證據。

  一旦車玄宇時候反悔,起訴您,您會面臨非常大的麻煩。

  此事對您來說,風險不小,屬于一個定時炸彈。希望您認真對待。”

  尹國洪對于法律的了解,毫不遜色于一些專業檢察官。他在替金允浩辦理這件事情的時候,一直感到不安。

  所以,他這才主動提醒。

  “沒關系。以后我會找時間,將這個定時炸彈拆穿的。”

  金允浩對此早有計劃,沒有像尹國洪那般擔心。

  “您知道就好,呵呵…我就是提醒下您。單位這面沒什么事,您放心吧。”尹國洪的聲音依舊是那般和善,可是卻少了猥瑣,多了一份沉穩的感覺。

  “那好,就這樣,辛苦了。”

  收起電話,金允浩搖頭一笑。

  定時炸彈么?

  這些年他學會一件事:

  有時候做人不能太完美,需要故意給敵人露出一些破綻,這樣才會吸引敵人的目光,更好的掌控事情的發展。

  “最好,這個定時炸彈不會排上用場。”他冷漠一笑。

  走出電梯,路過大廳時,金允浩意外遇到了一位‘熟人’。

  “羅宏鎮導演,您好,想不到在這里遇到了您。”金允浩道破了對方的身份,寒暄道。

  羅宏鎮導演今年35歲,正值男人的黃金年齡段,再加上最近事業順心,整個人看上去紅光滿面。

  “哈哈,金檢察官,這可不是恰好遇到,我這是在故意等您那。”

  羅宏鎮帶著一副小框黑色眼鏡,下巴處留著大胡子,很有文藝范,但卻恰到好處,并不會讓人反感。

  至少,金允浩對羅宏鎮的感官就不錯。

  “哦?不知道您…”金允浩沒有托大,謙虛的試探道。

  羅宏鎮單手一伸,做出一個‘請’的姿勢,“請,我們到咖啡廳詳談吧,對您來說是件好事。”

  金允浩點了點頭,跟隨羅宏鎮一起,來到了一樓的咖啡廳。

  靠窗的座位,兩人坐下后,點了兩杯咖啡,羅宏鎮率先開口道:“呵呵,沒有預約就請您來,有些唐突了。”

  金允浩沒說話,嘴角掛著淡淡的笑容,等待羅宏鎮的下文。

  他跟羅宏鎮沒有太多交接,唯一的瓜葛就是劇本的事情。

  難道是關于劇本?

  金允浩有些猜測不到羅宏鎮今天約他的目的。

  羅宏鎮沒賣關子,直接從公文包中掏出一份文件,遞到金允浩面前:“您看看。這是劇本買賣的新合約。我們提高了買斷價格。算是對您的補償。”

  金允浩沒去接,也沒有翻看的想法,他有些不明所以:“補償?這句話要從何說起?”

  羅宏鎮詫異:“您不知道?…嗨,也怪我沒說清楚。您不是圈內人,對一些事情不太了解。我簡單解釋一下。

  當初洽談劇本的時候,我看重的是您筆下的故事,和探討問題的角度,很適合拍成電影。

  但是每個行業有每個行業的規矩。我不能隨意破壞。

  雖然劇本很好,可是您作為編劇名聲不顯,因此我也就厚顏用1000萬韓元買下了這個優秀的劇本。

  不過,最近您聲勢大漲,順帶著極大的宣傳了這部電影,使得這部電影未拍先火,受到影迷極大關注。

  這種情況下,我們也不能裝作沒看見。

  于是就按照知名編劇出售劇本的價格,重新擬定了一份新合約。算是借用您的名氣為電影宣傳,然后對您做出的小小補償。

  呵呵。希望您能滿意。”

  聽羅宏鎮這么一說,金允浩倒是明白了。借用人家名氣宣傳某樣東西。然后支付相應費用,合情合理。

  可是金允浩就納悶了:

  他有什么名氣能為電影宣傳做貢獻,還特意讓羅宏鎮更改合約,親自送過來。并且從羅宏鎮的神態上還能看出,這分補償,不會小。

  金允浩接過文件,打開一看,愣住了。

  劇本買斷價格為:3000萬韓元外加5的‘票房收入’。比之前的1000萬價格提升了好幾個檔次。

  但是,他意外的不是5000萬韓元,而是那5的‘票房收入’。

  之前,金允浩賣出劇本后,申東海特意找來許多關于影視圈薪酬的資料,講給金允浩聽。

  因此,金允浩對此多少有些了解。

  隨著韓國經濟危機爆發,企業不景氣,廣告投放量急劇減少,韓國影視業也受到沖擊,收入銳減。

  為此,韓國三大電視臺和幾家影視制作公司一起,聯合做出一項規定:

  支付給電視劇演員的報酬,最高不得超過每集1500萬;支付給大屏幕演員的報酬,在拍攝期間支付5080,剩余部分必須要等到影片突破盈利分界點之后才會支付。

  雖然韓國影視業迎來寒冬,可是一線電視劇演員的每集身價仍在1000萬以上;而一線大屏幕演員的身價都在一億以上,最高可達數億。

  因此,3000萬韓元的劇本價格并不算貴,甚至不足一線演員出演費的三分之一。

  真正令金允浩吃驚的是合同中最后一項,5的‘票房收入’。

  這里的‘票房收入’不是票房總收入,而是除去支出費用后,制片方獲得票房收入。

  這里的支出費用包括:韓國放送協會收取的專項基金;韓國政府收取的特別娛樂業營業稅;發行方的分成;影城放映方的分成。

  最后,制片方大約能分得電影票房的三分之一左右。

  因此,金允浩的5‘票房收入’則計算為:票房總收入335。

  也就是說,最總金允浩會拿到1.65的票房總收入。

  雖然一些影星的薪酬也會包含票房分成,并且有的會高于5,但是,他們的分成是票房收益分成,而不是‘票房收入’分成。

  票房收益制作方分得的33票房總收入制作成本支出公司所得稅。

  影星們是否能夠獲得分成,完全看要制作方是否賺到了錢,而金允浩的5票房分成則不會有這方面擔心。并且分成的基數也要大很多。

  總之,金允浩算是撿到了一個大便宜。

  金允浩是檢察官,專業知識涉及到稅率計算,他很清楚收入分成和收益分成的區別。

  但是正因為清楚,金允浩才果斷拒絕:

  “對不起,謝謝您的好意。但是這份補償太過了,恕我無法接受。”(

大熊貓文學    明星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