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杭城參加完老大褚永明的婚禮之后,再順道去一趟烏城,是夏云在從黎城出發之前便已經考慮好的。
一來兩個地方比較近,自己開車快的話,只要一個多小時就到了,既然難得來了杭城,自然要去一下烏城,二來,他也確實是有必要去烏城一趟了,跟李晉也好久沒見了,他還欠著李晉五萬塊錢呢,正好趁這個機會,還了這個人情!
三來,在離開謝智慧的出租屋時,謝智慧曾經對自己說了這么一句話。
“前天晚上,我們四個人一起逛西湖的時候,薇薇跟我說過,在需要離開的時候,她會找個機會自己離開,以后也許也不會再跟你有什么聯系了,但是…如果她這次離開之后,你還能在一個星期內,在她回京城之前再找到她,那么,說明你們之間的緣分未了,躲都躲不開,她這輩子就跟著你了,不管是當小三小四小五,還是壓寨夫人!”
“今天早上,她帶著行李來我這里,跟我告別,順便把我的衣服還給我,把她之前留在這里的衣服帶走,說是去下一站,現在應該已經不在杭城了!”
“夏云,朋友一場,我能幫你的,就只有這么多了,能不能再次找到薇薇,就看你們之間的緣分了!”
夏云在車上琢磨了很久,鄭薇跟宋輝兩個人,從北面京城來出差,杭城是其中一站,那么接下來應該是往南的可能性比較大一點。而且應該不會離杭城太遠,既然鄭薇對自己說山盟仍在。那么她或許,會在自己跟她一起生活了兩年的烏城,稍事停留一下吧!
到達烏城高速收費站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五點多了,天空中飄落的雨,不僅沒有變小的趨勢,反倒是越發的大了,噼里啪啦的打在車窗上。天空中烏蒙蒙的一片,整個能見度非常低,也讓整個烏城,提早進入了夜晚。
夏云沒敢開快,以四十來碼的時速,往烏城城北方向駛去。
天色已經完全暗了下來,雨又下的這么大。夏云打算先到城北自己的小窩里呆一個晚上,明天再去找李晉跟鄭薇。
幾個月不見,城北的那個小區,似乎還是以前的那個樣子,沒有一點變化,夏云在小區里隨意的找了個露天車位停好車。冒著雨跑到了自己屋子的那棟樓樓下。
這場雨是真的下的很大,短短二十來米,夏云身上的耐克運動服跟運動褲,便已經濕了一大半,被雨打濕的地方。整個粘在身上,煞是難受!
夏云皺了皺眉。下意識的拍了拍身上的雨水,往五樓自己的房子走去。
站在自己買下的五零二套房門口,夏云有些感觸,當初自己中了大獎離開烏城,到今天也不過才正好四個月,如今站在這個住了五年、承載著他跟鄭薇還有謝婉許多酸甜苦辣、悲歡離合的熟悉小窩門口,卻好像已經過了一個世紀似的。
搖了搖頭,掏出鑰匙打開,輕輕的推開大門,走了進去。
只是,才一推門進去,夏云便覺得有些不對勁。
門口玄關處,略顯幽暗的燈光正亮著,鞋柜一旁的雨傘架上,也放著一把雨傘,空氣中彌漫著一股淡淡的熟悉幽香!
彎腰脫下鞋子放到一旁,順手輕輕關上大門,打開一邊墻壁上的鞋柜,果然除了自己的幾雙鞋子,他還看到了幾雙女式的鞋子,其中最外面的一雙粉紅色的運動鞋,夏云一眼就認了出來,正是自己前兩天給鄭薇買的那雙耐克運動鞋!
薇嬤嬤,她果然在這里!
夏云的心,驟然狂跳!
剩下的那幾雙鞋子夏云也認識,都是謝婉的。
當時謝婉跟他分手后的第二天,夏云徹底打掃了一遍這個小窩,那時,小窩里面還有許多謝婉的東西,他沒有整理出來,而是依然跟自己的東西放在一起,就好像兩人沒有分手一樣。
而那天下午,他便離開了烏城,不知道謝婉后來有沒有過來把屬于自己的東西拿走,也沒有這個勇氣向李晉打聽。
現在看來,謝婉應該是沒有過來拿走吧!
夏云看著鞋柜里鄭薇的運動鞋,以及謝婉的那幾雙鞋子,失神了好一會兒,才無聲的笑了起來,也不找雙拖鞋穿上,便這么直接光著腳丫子,往里面走去。
整個兩室一廳的套房,只有玄關這里亮著一盞略顯昏暗的照明燈,其他地方影影綽綽的一片黑暗,伴隨著外面的風雨交加聲,反倒更顯得這個小窩里的幽靜。
夏云無聲的站在套房的客廳里,借著玄關的昏暗燈光,四處打量了一下,當初在走之前,他曾經讓李晉幫忙雇個家政,定時幫忙打掃整理這個套房,顯然李晉執行的非常不錯,茶幾、墻壁、地板上片塵不染,這里的一切,整整齊齊一如自己當時離開的模樣,甚至連東西擺放的位置,也跟自己印象中的分毫不差。
小餐廳沒人、廚房里沒人,書房里也沒人,夏云目光掃了一圈,落在了臥室那虛掩的房門上。
輕輕推開房門,里面一片漆黑,玄關處的昏暗燈光,隔著兩堵墻,完全照不到臥室里來,只有大床對面玻璃移門外的陽臺,隱隱的從外面透過一絲光亮,不至于讓人伸手不見五指,夏云站在門口,正想進去,就聽到臥室的玻璃門外面陽臺上,風雨聲中,傳來了一個悠悠的聲音。
“真的沒想到,我們會在這個地方碰上了!”
是薇嬤嬤的聲音!
緣來緣去,緣來她真的在這里。
自己真的找到她了!自己跟她,注定了緣分未了。她想躲都躲不開!
夏云的心里,被一種滿滿的驚喜跟感動所填滿。嘴角不能自主的向上翹了起來!
走進了臥室,徑自到了對面被窗簾半遮的玻璃移門處,正想拉開玻璃移門,接口說話時,陽臺外面,近在咫尺處,又傳來了另外一個熟悉的聲音。
“是啊,我也沒想到。我們會一起坐在這里聊天…”
夏云伸向玻璃移門的手,驟然僵住,一腔的驚喜,頓時就變成了滿心的驚嚇!
謝婉!
居然是謝婉的聲音!
她也在這里,而且還跟鄭薇兩個人,一起坐在陽臺上,貌似非常平和的一起聊天!
鄭薇剛剛那句話。并不是對自己說的,而是對謝婉說的,她們并沒有發現自己。
這是什么情況?
夏云下意識的縮回了手,悄無聲息的往后退了幾步,站在了玻璃移門的窗簾后面,看著陽臺上那兩個讓他無比意外的女孩。
外面陽臺上。一張圓形的玻璃小茶幾,上面放著兩瓶開掉的紅酒,旁邊是兩個高腳酒杯,里面盛著半杯葡萄酒,鄭薇與謝婉兩人。坐在了兩側的藤椅上,看著外面的大雨。打在了陽臺窗戶的玻璃上,發出噼里啪啦的聲響,都是沒有說話。
半晌,謝婉才嘆了口氣,帶著六分醉意朦朧的轉向了鄭薇,“薇薇姐,其實說起來,我們還真的是有些同病相憐呢,夏云這個男人,曾經屬于我們,這個地方,曾經是我們的愛巢,如今,我們兩個都是失敗者…”
就在夏云進來的兩個多小時之前,謝婉從屋里往外走,打算離開這里,而鄭薇則是撐著雨傘,從外面往里面走,打算進來,兩個人就在大門口碰了個正著,也同時楞在了那里!
雖然從來沒有正式見過面,她們卻彼此都知道對方是誰!
謝婉見過鄭薇的照片,鄭薇也曾在這棟樓的樓下不遠處,遠遠的看著夏云跟謝婉手牽著手,有說有笑的上了樓。
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兩個女孩都曾經是這間屋子的女主人,對于這間屋子,無比的熟悉,而同樣的,兩個女孩也都知道,彼此對于夏云,卻都已經是過去式了,這種古怪的感覺,讓兩個女孩整整楞了五分鐘,都說不出話來。
最終,還是鄭薇先回過神來,強笑一下,“要不一起進去坐坐,聊聊?”
謝婉默默點頭,又回到了屋子,兩個女孩坐在對自己都是熟悉無比的客廳沙發里,相顧無言,卻是不知道該說些什么。
氣氛很冷,氣溫也很冷,于是鄭薇又提議,干脆一起喝點酒,去去寒。
謝婉沒有反對,找出了一瓶葡萄酒,又拿了兩個高腳杯,兩個人移師到了臥室外面的陽臺上,坐在藤椅上,對著窗外的疾風驟雨,就這么你一杯,我一杯的喝起酒來,直到微醺,這才慢慢的說起話來。
兩人話題的中心,自然是夏云。
鄭薇講了她跟夏云大學里的風花雪月,講了她跟夏云在烏城兩年的磕磕碰碰,也講了兩人最終分手的陰差陽錯,至于這幾天在杭城跟夏云的重逢,她沒有講。
謝婉也講了她跟夏云的故事,講了她是如何的羨慕鄭薇跟夏云之間的感情,也講了自己的心路歷程,她跟夏云的相親,她跟夏云的別扭,講了她跟夏云都已經離結婚就差臨門一腳了,卻因為夏云父親的突發事情,長久累積的不滿一朝爆發,再加上父母的強力插手,最終導致了兩人的分手…
兩個女孩,一人在說,一人在聽,說累了,便舉杯暢飲,反之亦是如此,不知不覺中,一瓶紅酒便已被兩個女孩喝了個精光。
謝婉又去找了一瓶葡萄酒打開,繼續喝,繼續講,一直到兩人的故事講完,沒什么可講的,便陷入了沉默當中,直到剛剛夏云的到來。
鄭薇也有些醉了,舉起了杯子,跟謝婉碰了一下,將半杯紅酒灌進了肚子里面,又給自己和同樣把半杯葡萄酒喝進肚子的謝婉倒上,這才打了個酒嗝,醉意朦朧的笑了起來,“我跟他分手,是我自找的,我當初脾氣太臭,從來不考慮他的感受,只覺得自己受了委屈,一定要他來哄我,卻沒想到他受的委屈,比我大的多了!”
“如果我肯解釋一下,如果我稍微退那么一步,不想著事事都要順我的意,也許就不會弄到分手的地步了!”
“反倒是你,明明都已經走進了小夏子的心里了,眼看著就要成事了,卻偏偏傻不拉幾的為了那點破事分手了!”
謝婉趴在玻璃小圓桌上,呵呵的傻笑起來,“薇薇姐,那時候,我是真的萬念俱灰,夏云他心里最愛的人是你,我在他心里,只是一個結婚對象而已,一遇到事情,首先想的是不連累我,而不是跟我一起分擔,我媽去找他,他居然問都沒問過我一句,就直接同意分手了…”
笑著笑著,謝婉忽然眼淚流了出來,“我等了他整整一個晚上跟一個白天,他連電話也沒給我打一個,甚至我給他打電話,他沒接也沒回,薇薇姐,你說我是不是應該恨他?”
鄭薇看著謝婉的樣子,翻了個白眼,“恨他你還哭個屁啊,小夏子那個混球,現在也跟那些男人一樣,有錢了就變壞,身邊女人一大堆,沒了以前的專情,這種男人,不值得我們為他掉眼淚,來,我們再干一杯!”
謝婉抬起頭,擦了擦眼淚,又跟鄭薇碰了一杯,眼神迷離,怔怔的看著窗外的大雨,幽幽的說道,“我知道他現在身邊有好幾個女人了,不過跟我沒關系了,我也沒想過跟他再有什么瓜葛,我只是心里有點難受,今天是我最后一次來這個地方了,過兩天,我就要結婚了!”
鄭薇一怔,站在窗簾后面的夏云也是楞了一下,下意識的抓住了窗簾,緊緊的捏在了手心里。
“你要結婚了?”
鄭薇瞇著眼睛,看著黑暗中謝婉的俏臉,過了一會兒才咯咯的笑了起來,“那可要恭喜你了,終于從小夏子的魔掌當中逃脫出來了!”
謝婉沒有轉頭,依然看著窗外,笑的很是苦澀,“以前只是因為夏云心里最愛的不是我,哪怕是跟夏云都已經訂婚了,我仍然接受不了,最終仍然是分手了,如今,我跟那個男人之間,一點感情都沒有,我卻能夠坦然的跟他結婚,這算不算一種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