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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節還珠(2)粉紅300

  那對母子,或許真的在他手里。

  沒有人敢無緣無故來誑興平王的錢財。

  哪怕是當朝權臣人家的世子爺盛修頤。

  只是,好好呆在清原縣、派了幾個保護的人,怎么就到了盛修頤手里?

  興平王不由望向盛修頤,眼神不由噙了警告與懷疑。

  盛修頤也看著興平王,等待他對自己提出殷言之謀求官職這個要求的回答,目光清澈。遇到興平王這般陰隼的眸子,他只是微微蹙眉不解,絲毫不見慌亂與失措。

  不是盛修頤干的,否則他不會如此坦誠、不懼怕!

  興平王心里得到了結論,就收回了視線。

  他手下的生意多是見不得光的,要管制這些生意和人,就需比他們更加陰鷙、兇狠。興平王向來自負御人有術,不管多么油滑的老江湖都逃不過他的逼視,何況是個盛修頤這等不見過世面的公子哥?

  興平王心里對盛修頤的評價,并沒有因他西北之行勝利而改觀。他和很多人一樣,懷疑是盛文暉暗地弄鬼,派了得力的門生、幕僚幫襯盛修頤,讓他一舉成名天下知。而并不是盛修頤的功勞。

  眾人對他的印象,依舊是那么平庸、平凡甚至有些懼怕父親、沒有年輕人朝氣的盛家世子爺,而不是叱咤一時的英雄。

  興平王表情松弛下來·給盛修頤斟酒,道:“天和,你知曉是我府里出去的人,送還給我,是對我的情分,我自會感謝于你!殷言之為人迂腐了些,不擅長官場計算,我有心助他,只怕害他·所以想多留他幾年。既你開口,哪怕沒有這件事,我亦會給你面子的。”

  盛修頤就笑起來,道:“多謝王爺。”然后又道,“前幾日我回京,送了方硯臺給言之兄,他就回請我吃酒。有些醉意,無意間說起這些年的彷徨。學得文武藝,賣與帝王家,也是他畢生宏愿。躊躇不得志·心里是苦的。王爺有心成全他,還請隱晦幾分,給他些體面興平王笑道:“這個天和大可放心。我既滿口應承于你,自不會失言。”

  一頓飯一直吃到日薄西山,盛修頤才腳步踉蹌回府。

  坐在馬車里,他徐徐醉態頓時不見了,眼睛清晰又明亮,對來福道:“事成了!”然后露出一個會心的微笑。

  自從看開始尋這個女人和孩子,哪怕是親眼看到了孩子,盛修頤都不曾這樣展眉微笑過。直到此刻·他的布景才算完成,接下來的好戲,自然會有人替他唱下去。

  來福聽到他說事成了·又見他很開心的微笑,笑著問他:“世子爺,我親自去領了他們母子給興平王送去吧?”

  “不用!”盛修頤笑道,“我們吃酒的時候,我告訴了興平王人在哪里。他中途就叫了管事說話,只怕現在人已經在興平王府里。”

  來福微微頷首。

  盛修頤又掏出銀票給他,道:“依舊存在老地方。”

  來福看著銀票,數了數·微微瞠目·笑道:“世子爺,咱們這趟可是什么都沒有賺到啊!咱們花出去的錢·就不止三萬兩。”

  盛修頤哈哈大笑,聲音里帶著從未有過的快意與放肆:“你當爺要錢?”

  來福目露狐惑。

  “我不要錢!”盛修頤笑道·“但是我也不想賠本賺吆喝,所以撈回這三萬兩。”

  來福雖不解,卻沒有像來安那樣傻傻再問了。

  還不是賠本賺吆喝?

  來福是不知道主子到底要什么,費了這么大的勁兒。

  “倘若咱們把人給了侯爺或者自己送進宮去,自然會得罪興平王。”盛修頤笑道,“就算給了薛老侯爺,興平王遲遲早早也會疑惑到咱們頭上。既如此,不如給他,讓他自己進宮請賞。”

  來福點頭頷首。

  盛修頤的確是有些醉了,不再多言,微微闔眼養神。

  與人相處,攻心為上。

  京都很多權貴做見不得光的生意,興平王、雍寧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而在暗地里賺得盆滿缽滿的,就是盛修頤了。

  他自己也暗中行事,最不敢得罪興平王。

  盛修頤的思緒轉回了那個歌姬的身上。

  那歌姬曾經是興平王府上最出色的,歌喉婉轉,繞梁三日;容貌濃艷,體態婀娜,總有男人傾倒在她一顰一笑間。

  興平王誰都不給,只是讓這歌姬名譽京華,聲名漸燥,只等最后的大魚上鉤。

  那時還是太子爺的元昌帝終于慕名而來,看上了這歌姬,為她逗留。

  只是那時候先帝聽了蕭太傅的話,對太子言行多有苛刻,他府上的太妃、兩位良娣,皆比他年長。

  薛貴妃和盛貴妃進太子府的時候,比太子大兩歲。

  太子妃比他大三歲。

  一開始他年紀小,比自己年長的女人情趣很足,他是喜歡的。只是到了后來,漸漸大了,也愛些年輕的、艷麗嫵媚的女子。可太子府里娶進什么樣的女人,他做不到主。

  倘若他敢娶進一個歌姬,太子府蕭氏就敢鬧得雞飛狗跳,甚至讓蕭太傅知曉。而蕭太傅知曉了,先皇就會知曉,元昌帝少不得挨罵一頓。

  他對那個歌姬是喜歡的,卻不敢收回府里,只得養在興平王府。

  那段日子,太子和興平王很親近,雖武,盛修頤卻是從小道上聽說過的。

  兩個月后,太子每日逛興平王府,終于傳開,也傳到了蕭太傅耳朵里。蕭太傅嚴厲告誡,說興平王驕奢淫逸,會帶壞儲君,禁止太子再去興平王府。

  可能是怕惹惱先皇,也可能是對那個歌姬的新鮮勁過去了,元昌帝就從此不踏入興平王府邸。

  再后來,就是殷言之酒后失言,說那個歌姬有了新帝的骨肉,是個胖嘟嘟的皇子。可是興平王怕蕭太傅不準這等身份低賤的皇子存在,會謀害皇子,甚至會牽連興平王府,就把孩子藏起來,等著他日新帝真正手握大權,再把孩子交出來。

  從而用來討好元昌帝。

  興平王為了這個皇子花了這么多的心思,豈會讓旁人搶占了先機?

  盛修頤故意上門,告訴興平王,他一直瞞著元昌帝,其實元昌帝心中早就清楚這個孩子的存在。他不說,只是他做不到主兒。如今天下大權終于在他手里,他豈會讓皇子遺落民間?

  興平王心里豈有不怕的?

  只會巴巴早些把孩子送進去!

  等這個孩子進了宮,盛修頤很想知道他的父親盛昌侯爺會怎么想,陛下又會怎么想!

  而薛老侯爺那么精明的人,自然會推波助瀾,把那次元昌帝所說滄海遺珠冠到這個皇子頭上。元昌帝不忘子嗣,他為夫之慈愛會被天下稱頌的吧?

  到時,元昌帝就是騎虎難下,只得認下這孩子了!

  這是盛修頤最想要的結果。

  當然,倘若還在由他們府里或者薛府送去,可能更有把握成就此事。可是他不能如此做。

  不管是盛家送還是薛家送,都會得罪興平王。

  而興平王一向貪婪陰狠,是個只占便宜不吃虧的。他丟了皇子和那個歌姬,自然要查,道是殷言之見過盛修頤的事,就會被查出來。

  興平王是寧可錯殺、絕不放過的,殷言之性命堪憂,而盛修頤也會成為興平王猜忌的對象,肯定會拼了命查他。

  要是查出他的生意,對他和盛昌侯府都沒好處。

  不管是為了朋友還是為了自保,盛修頤不可能自己拿著皇子去請如今他明知這事暴利,還是讓給了興平王。依著興平王看事情必須衡量價值的性子,盛修頤把這么好的事讓給他,他對盛修頤自導自演的懷疑就會減少。而盛修頤又好不避諱說起殷言之,興平王自然就不會懷疑到殷言之身上。

  越是放在明顯處,越叫人忽視。

  這叫虛則實之、實則虛之。

  盛修頤倘若這點事都不能做好,又何談滿腔壯志?

  現在,自己摘清,又不連累朋友,甚至能替朋友謀得一處官職;還把東瑗的危機解除,盛修頤的心情是大好的。

  回了盛昌侯府,他徑直回了內院。

  心情極好,摟著東瑗說了半晌的話,又逗弄了孩子一回。

  他還沒有洗漱,就賴在東瑗床上,抱著她說話兒。

  只脫了外衣。

  喝了酒,他又是很久不經房事,明明正經說話,身子卻不由自主熱了起來,抱著東瑗的時候,下體的碩|大隔著衣裳頂在東瑗的腰腹處。

  東瑗尷尬極了。

  現在他是不可能進入她的身子的。

  況且東瑗剛剛生子十來天,她虛弱不堪,不可能服侍他的,不管用什么別的方式。

  他看到了東瑗的為難,自己也覺得不舒服,就道:“我今夜去陶氏那里。”

  東瑗正在想怎么處理,他突然這樣說,她頓了頓,笑著道好:“讓紅蓮服侍你更衣吧。”

  盛修頤起身穿衣,看了墻上的自鳴鐘,已經戌正一刻了,就去了陶氏的房里。

  床的那邊還有他留下的余溫,東瑗伸手摸著,心底的某處空的厲害。

  她依偎著那余溫,久久沒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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