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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生花

  “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岳,上則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蒼冥。皇路當清夷,含和吐明庭。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

  這一首蕩氣回腸的正氣歌,陳劍臣記憶猶新,其意本是抒發出一種堅貞不屈的情操氣節,卻想不到穿越時空之后,竟然真有“正氣”存在,而且有大功用。

  陳劍臣拿過辟邪筆,仔細端詳,看完之后又輕輕敲擊筆桿子,聽到一陣清越的回響,不像是普通的鐵木材料;再拿近些,看筆頭的毫毛,好一番研究,終于給他看到了一處不同尋常的地方。

  白色!

  那一簇圓潤飽滿的筆頭之上,邊緣地帶,赫然有兩根毫毛為白色,不沾絲毫的墨汁,瑩瑩發亮,竟猶如兩根明晃晃的刺針,潔白無瑕,有晶瑩之質。

  ——其實整支辟邪筆的造型都是非常漂亮流暢的,筆桿不用說,而那筆頭不知用什么動物的毫毛制造而成,深得“尖、齊、圓、健”四德。當真稱得上是“策目穿如札,毫鋒銳若錐”。

  如今筆頭上,乍然出現了兩根玉質通透的毫毛,平添出一絲亮色,更是讓整支筆一下子生動起來,恍若具備了神韻!

  陳劍臣可是記得清清楚楚,剛穿越那會,他研究辟邪筆不下幾十次,翻來覆去地看,但都沒有發現有白色的毫毛;換句話說,毫毛變白,應該屬于后來的事情。

  有所發現,他更是興趣濃生地把玩著,愛不釋手。心里期盼耍著耍著,又能耍出一些名堂來。

  不過現實就是現實,陳劍臣弄完了大半個時辰,筆依然是筆,他依然是他。

  時機未到。

  他放下筆,正看到嬰寧端端正正地立在一邊,似乎有什么話要說似的,便道:“嬰寧,你不用怕,我不會害你的。”

  就見到嬰寧伏地磕拜,眼淚竟如泉涌而出,滴滴答答地流在地上。

  陳劍臣微笑著扶起它。

  嬰寧稍作遲疑,忽而取過紙筆,寫道:“嬰寧斗膽請公子出手,替小狐做主。”

  陳劍臣一愣,但很快就明白了它的意思:“你是要我去對付那狼妖?”

  “正是,如果公子幫嬰寧報得大仇,嬰寧從此以后,一定銜環結草相報。如違此誓,天地不容!”

  小白狐的態度非常堅決。

  陳劍臣呵呵一笑:“嬰寧,其實就算你不開口,我也不會放過狼妖的。此妖行徑兇惡,橫行鄉里,我豈能坐視不理?”

  筆下有正氣,便等同于有了法力,他的腰桿子一下子就直了很多。況且,按照他的猜測,辟邪筆的秘密定然是要在實戰中才能激發出來,所謂實戰,亦即是降妖除魔,發揮正氣的作用。否則不管寫多少字,都是廢紙。

  眼下的狼妖,就是一個最好的實驗對象。

  嬰寧聞言大喜,再三拜謝。

  當下兩者開始密議,不用多久就制定了一個“引狼入室,甕中捉鱉”的可行計劃。

  該計劃最大的特點是,不用陳劍臣和嬰寧親身陷于險地——如此做法,當然是陳劍臣心中對辟邪筆功用了解不夠的緣故。

  商議完畢,各自安歇。

  躺在床上,陳劍臣猶自興奮不已,雙手枕頭,好一會才入睡。

  這一天夜里,他恍然做了個夢,夢見自己遨游五岳四海,爾后直上云霄,俯覽天下大地,見山河壯秀,民生興旺,不覺精神抖擻,提起辟邪筆來賦詞一首——

  在夢中,他傲立蒼穹,以青天為桌,白云為紙,下筆之時,靈感泉涌,那辟邪筆頭竟大射光明,光彩炫目,綻放成一朵五彩繽紛的花來…

  “妙筆同生花,我卻非李白。”

  第二天,陳劍臣悠然醒來,不由自嘲一笑。

  洗漱完畢,用過早點,他立刻回書房開工。而嬰寧早識趣地躲到了高高的書架頂上,隔得遠遠的,探頭顧盼。

  但見陳劍臣鋪開張張白紙,提起辟邪筆在上面寫字,他寫的,就是正氣歌——

  “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岳,上則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蒼冥。皇路當清夷,含和吐明庭。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

  “…是氣所磅礴,凜烈萬古存。當其貫日月,生死安足論。地維賴以立,天柱賴以尊…”

  他全副身心幾乎都投入了進去,心隨筆走,墨由意生,一氣呵成,到最后的結句“風檐展書讀,古道照顏色。”恰恰好,一首正氣歌分別寫在了十張白紙之上。

  “快哉!”

  寫完之后,陳劍臣擊桌而嘆,見十張白紙上字體飛揚,墨汁淋漓,字字皆有神采,實在是他練字以來最為滿意的作品。再看自己,渾身竟然出了一片汗,把內衫都濡濕了,就像剛練完一場截拳道一般。

  寫字,大不易,實費神又費力!

  再一回頭張望,書架上的小白狐居然縮成了一團,身子在微微顫抖著,頭部深深地埋了下去,不敢抬高半分。

  原來嬰寧剛開始觀看時還沒有覺得有什么問題,可越看越心驚,越看越膽顫,每當想弄清楚那些詩句的意思,可稍一投入,腦袋就疼痛欲裂,渾如針扎,心知不對路,趕緊埋頭起來,不敢繼續看下去。

  嬰寧的表現,讓陳劍臣信心大增。

  “公子,這首詩叫什么?”

  等陳劍臣折疊好所有的字,裝好,嬰寧才敢下來。

  “正氣歌,是我一位敬仰的先生做的。”

  嬰寧不再多問,心想以正氣歌來承載正氣,實在名副其實。

  陳劍臣出了書房,剛想外出,莫三娘叫住他,道:“留仙,你要去哪里?”

  “我想到外面走一走。”

  莫三娘便道:“現在外面有狼,危險,你還是別出去了。我早上聽說,鄰村的那個潑皮阿三就在路上被狼咬死了,開膛吃了心肝,真是嚇死人了;據說張里正已經進江州城報官了,可官府回答,狼吃人自該由地方獵戶捕殺,些微小事,不用動用官差…我看,那些官老爺就是想要錢,要車馬辛苦費。”

  阿三居然被狼咬死了,莫非也是那狼妖所為?

  陳劍臣心一凜,卻更加堅定了誅殺狼妖的決心,道:“我只是在村邊走走,不礙事的,現在大白天的,諒那狼也不敢出沒。”

  說著,不等母親嘮叨,出門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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