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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都市賣豹

  街上圍觀之人紛紛閃開,只見來了一隊突厥騎士,為首之人中等身材,身材魁梧壯實,身著漢人的錦袍,一臉大胡子,烏黑的頭發梳著辮子,目光里充滿傲慢,正是上月看到的突利可汗。

  他這個月一直住在太常寺學習漢人婚制六禮,并開始實施,即將到最后的親迎階段,他在等待最后一刻的到來。

  突利可汗雖是突厥人,卻向往中原文化,尤其喜歡漢人的瓷器和玉器,既然難得來中原一趟,當然不能空手回去,便在成親前趕來都會市逛逛,能不能買到什么精美之物,將來帶回草原。

  街上行人紛紛閃開,吳掌柜也連忙拉著元慶向旁邊去,他生怕元慶跑掉,突利可汗得到隋朝厚待,心中驕傲,便也目中無人,但金錢豹鮮艷的皮色卻使他眼睛一亮。

  胡人喜歡猛獸,這是天性,他立刻翻身下馬,大步向元慶走來,氣勢威嚴,這下,吳掌柜也害怕了,松開元慶的手腕悄悄溜走。

  元慶打量著這個突厥可汗,他喜歡從練武的角度觀察一個人,這個突厥可汗沒有筑基,腳步虛浮,并不沉穩,只是游牧民族的體格要略強于農耕民族,而且突厥人屬于中亞人種,碧眼寬臉,普遍的體型壯實,這個突利可汗肩寬背厚,兩臂非常有力,是天生神力,雖然沒有筑基,但在馬上也是一員猛將。

  “小孩,這豹子是誰的?”

  元慶雖然身高已近五尺五(約一米六),是個十二歲少年的模樣,盡管他心理成熟,帶著一點前世二十余歲的思想,但他畢竟生理年齡才八歲,相貌上還是孩子,所以突利可汗根本不相信這只豹是元慶所獵。

  元慶將豹放在身后,傲然道:“這是豹是我獵!”

  突利可汗的目光落在元慶后背的長弓上,他也善使弓,一眼便看出,這是一把上等弓,起碼是八斗弓,他眼中一陣驚訝,上下又重新打量一眼元慶,忽然一拳向他肩頭打去。

  他是要試驗元慶的力量,盡管突利可汗的拳頭又快又凌厲,但他還是遠遠比不過元慶在水底練刀三年的迅疾,元慶手一抬,封住了他拳頭,用力一推,突利可汗竟站立不穩,蹬!蹬!蹬!竟向后連退五六步,他的臉頓時脹得通紅。

  旁邊圍觀人都害怕了,沒有一個人敢叫好,突厥人向來兇殘,這位又是胡酋,得罪他,這個少年恐怕要遭殃,眾人紛紛躲走,唯恐惹禍上身,片刻間,大街上走得一個人不剩,四周變得空空蕩蕩,只有元慶一人一豹站在路中間。

  突利可汗的手下大吼一聲,四五個人沖上來,突利可汗卻一擺手,制止住他們,他神情復雜地看了一眼元慶,回頭用突厥語吩咐一句,一名突厥大漢將一把刀扔了過來。

  刀是鈍刀,沒有開刃,這是突厥人尊重隋朝,進宮城不準帶刀,但他們又不愿失去傳統的一種折中方案,帶鈍刀入宮。

  刀扔在元慶的腳下,突利可汗后退五步,緩緩拔出了他的刀,盯著元慶,“來吧!我們一對一較量一番。”

  元慶身高是十二歲少年,他的生理年齡是八歲,但他心理年齡卻是二十五歲,無數的歷史經驗告訴他,要想贏得草原胡人的尊重,只有一個辦法,擊敗他們。

  他腳一挑,刀入手中,又揮了一刀,刀又厚又沉重,重十一二斤,元慶在水中訓練是用五斤刀,但岸上他卻用十二斤刀,這把刀正合適。

  突利可汗見他舉重若輕,眼中的最后一絲傲慢也蕩然無存,他眼中變得凝重起來,手腕一抖,舞出一朵刀花,他用的也是鈍刀,但是一把橫刀,重十斤。

  突利可汗自幼喜歡中原文化,他曾苦學過漢人刀法,而且得過名師傳授,盡管他很驚訝元慶用重刀,但他尊貴的身份和胡人好斗的天性使他爭雄之心燃起,他向元慶拱拱手,“開始吧!”

  他‘嗖!’的一刀向元慶劈來,只見一道亮光劃過,刀尖如閃電般劈到元慶胸前,可元慶卻像魚一般,腰一扭,側身閃過這一刀,隨手一刀向他劈去,他用得還是中午劈豹的第一式:‘劈山’,刀勢沉重,力劈華山,但他刻意慢放速度,手下留情,突利可汗還是被這種凌烈的刀勢逼得幾乎窒息。

  他心中大駭,仗著他反應靈活,猛地向后一退,躲開刀勢,不等他站穩,元慶的第二刀便攔腰劈來,這是十三式刀法中第五式,叫‘斬江’,也就是在對手移動時斬斷退路。

  張須陀的十三式刀法都是各自獨立,可以隨意組合,便能產生無窮變化,也沒有什么固定套路,一般是根據實戰經驗來積累,或者臨場發揮。

  元慶屬于臨場發揮,他天資聰穎,反應極快,他以發現突利可汗的弱點是下盤不穩,便隨手將第五式使出,竟配合得異常流暢。

  這一下突利可汗躲無可躲,只得用橫刀去挑開元慶重刀,不料他卻感覺對方的刀像水一般,竟然滑過他的橫刀,刀快無影,腰一痛,他已經被刀劈中。

  突利可汗呆住了,他的刀法橫行草原,從未敗過,可是今天這個少年,只用兩刀便將他收拾。

  他感到一種深深的挫敗,但也對元慶生出一絲佩服,便拱拱手問他:“你師傅是誰?”

  他不關心元慶是誰,他更關心是誰教元慶,元慶也不隱瞞,拱手回答他:“張須陀,聽說過嗎?”

  突利可汗動容,失聲道:“你師傅竟是張須陀?”

  他曾聽父親說過,隋朝軍隊中有兩名勇烈過人的使刀大將,號稱南北雙刀,一人叫魚俱羅,一人叫張須陀,都是天下有名的悍將,原來這個少年竟然就是張須陀的徒弟,難怪能打豹,難怪刀法厲害。

  突厥人有一個特點,就是尊重強者,被對手擊敗后,盡管心中并不認輸,但他們會尊敬對方,會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禮相待。

  他抱拳施一禮,“少年郎,你贏了!”

  元慶將刀還給他,又微微一笑,把一束野雞毛遞給他,“你是隋朝貴客,我剛才無禮,這個送給你。”

  突利可汗一點都不笑,他表情嚴肅地雙手接過鮮艷的羽毛,卻把自己鑲著寶石的黃金短刀解下,鄭重遞給元慶,“收下吧!這是我的心意。”

  元慶一怔,他沒想到這個突利可汗竟是如此豪爽,竟將如此貴重之物贈他,他連連搖頭,“不!不!我不能收這么貴重之物。”

  “在你們漢人眼中或許貴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為貴重,我敬你能打豹,是一條好漢,又何必拘禮。”

  元慶接過短刀,心中還是有些覺得不妥,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是黃金打造,他聽楊四爺說過,一兩黃金賣給邸店可值百吊錢,三斤重的金刀又要值多少錢,還不說上面的寶石,這絕不是豪爽一笑就能收下的東西。

  而且突厥人也沒這么大方,他們一樣嗜財如命,他總覺得這個突厥可汗贈刀的背后似乎還隱藏著什么?

  元慶想了想,便指了指金錢豹,“我把這頭豹送給你。”

  突利可汗仰頭哈哈一笑,他又拍拍元慶的肩膀說:“你送彩羽,我還金刀,這是突厥交友之禮,沒有什么貴賤之分,你的豹子我不要,將來有緣,我們還會相見。”

  他用突厥禮儀向元慶行一禮,翻身上馬,“我們走!”

  眾突厥騎士簇擁著他繼續向前而去,元慶望著他們走遠,心中覺得很不踏實,就算是突厥人喜歡交友,那至少也問問自己的名字才能交友,哪有名字不問就贈以金刀。

  “難道是....."

  元慶想起剛才突厥可汗聽到張須陀這個名字時,臉色露出震驚之色,難道他是為師傅張須陀?

  元慶想想也覺得好笑,假如張須陀只是自己隨口杜撰出來的師傅呢?他也這么輕信自己?突厥人的心思讓人琢磨不透。

  衣服一緊,他感覺到有人在拉他,一回頭,卻是剛才的吳掌柜,吳掌柜死死盯著元慶手中金刀,眼中露出貪婪之色,他是識貨行家,這把黃金刀本身至少重三斤,刀鞘和刀柄上鑲的百顆寶石顆顆名貴,尤其刀柄上的水藍寶石更是罕見,這把金刀至少價值五百金。

  “你這把刀賣給我,我給你百兩黃金!”

  元慶一把將他推個跟斗,“滾!”

  他把金刀揣進懷中,抗起豹子便走,吳掌柜也知道他不會賣金刀,那是突厥可汗之物,他雖貪婪,也不敢真買,但元慶的豹子他卻想要。

  “少年郎,把豹子賣給我吧!我給你六百吊錢。”

  這個價格不錯,元慶想了想道:“六百五十吊,賣給你!”

  雖然六百五十吊已經超過市價,但豹骨也價值不菲,而且還有賀若弼那個冤大頭愿出十兩黃金,他也有得賺,吳掌柜便點頭答應了,“好吧,我們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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