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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五

●卷第十五  宋紀十五起屠維赤奮若四月,盡重光單閼八月,凡二年有奇。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圣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端拱二年(遼統和七年。己丑,九八九年)

  夏,四月,國子博士李覺上言曰:“昔李悝有言曰:‘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故甚貴甚賤,其傷一也;善為國者,使民無傷而農益勸。’所謂民者,謂士工商也。今都下萬眾所聚,導河渠,達淮海,貫江湖,歲運五百萬斛以資國費。而近歲以來,都下粟麥至賤,倉庾陳陳相因,或以充賞給,斗直十錢,此工賈之利而軍農之不利也。竊計運米一斛,費不啻三百錢,侵耗損折復在其外。而輓船之夫,彌涉冬夏,離去鄉舍,終老江湖。糧之來也至重至艱,而官之給也至輕至易。倘不幸有水旱之虞,卒然有邊境之患,其何以救之!臣按諸軍傔人舊日給米二升,今若月賦錢三百,是一斗為錢五十。計江、淮運米工腳,亦不減此數。望明敕軍中,各從其便,愿受錢者,若市價官米斗為錢三十,即增給十錢,裁足以當工腳之直而官始獲利,數月之內,米價必增,農民受賜矣。若米價騰踴,即官復給糧,軍人糶其所馀,亦獲善價,此又戎士受賜矣。不十年,官有馀糧,江湖之運亦漸可省也。”帝覽奏,嘉之。

  遼主好擊球,嘗與大臣分朋擊鞠,諫議大夫馬得臣上疏諫曰:“臣幸列侍從,得侍圣讀,陛下嘗問臣以貞觀、開元之事。臣聞唐太宗侍太上皇宴罷,則輓輦至內殿;明皇與兄弟歡飲,盡家人禮。陛下嗣祖考之祚,躬侍太后,可謂至孝。更望定省之馀,睦六親,加愛敬,則陛下親親之道,比隆二帝矣。臣又聞二帝耽玩經史,數引公卿講學,至于日昃,故當時天下翕然向風,以隆文治。今陛下游心典籍,分解字句,臣愿研究經理,深造而篤行之,二帝之治,不難繼矣。臣又聞太宗射豕,唐儉諫之;明皇臂鷹,韓休言之;二帝莫不樂從。伏見陛下聽朝之暇,以擊球為樂,臣思此事有三不宜;上下分朋,君臣爭勝,君得臣奪,君輸臣喜,一不宜也;往來交錯,前后遮約,爭心競起,禮容全廢,若貪月杖,誤拂天衣,臣實失儀,君又難責,二不宜也;輕萬乘之貴,逐廣場之娛,地雖平至為堅確,馬雖良亦有驚蹶,或因奔擊,失其控御,圣體寧無虧損?太后豈不憂虞?三不宜也。陛下不以臣言為迂,少賜省覽。”疏奏,遼主嘉嘆良久。未幾,得臣卒,贈太子少保,優恤之。

  自三月不雨至于五月。戊戌,帝親錄京城諸司系獄囚,多所原減。即命起居舍人宋維干等四十二人分詣諸道按決刑獄。是夕,大雨。帝因謂侍臣曰:“為君當如此勤政,即能感召天和。如后唐莊宗畋游經旬,大傷苗稼,及還,乃降敕蠲放租稅,此甚不君也。”樞密副使張宏曰:“莊宗不獨如此,尤惑音樂,樂籍中獲典郡者數人。”帝曰:“人君節儉為宗,仁恕為念。朕在南府,音律粗亦經心,今非朝會,未嘗張樂;鷹犬之娛,素所不好也。”

  六月,辛酉,遼以燕樂、密云二縣給民種租,免賦役十年。

  初,左正言、直史館下邽寇準,承詔極言北邊利害,帝器之,謂宰相曰:“朕欲擢用準,當授何官?”宰相請用為開封府推官,帝曰:“此官豈所以待準邪?”復請用為樞密直學士,帝沉思良久,曰:“且使為此官可也。”秋,七月,己卯,拜虞部郎中、樞密直學士。嘗奏事殿中,語不合,帝怒起,準輒引帝衣令復坐,事決,乃退。帝嘉之。準初知巴東、成安二縣,其治一以恩信,每期會賦役,未嘗出符移,惟具鄉里姓名揭縣門,而百姓爭赴之,無稽違者。嘗手植雙柏于庭,其后民以比甘棠,謂之萊公柏。

  以考功員外郎云中畢士安知制誥。士安先為越王府記室參軍,宮中謂之畢校書。時詔諸王府僚各獻所著文,帝嘉之,遂有是擢。越王元份請留府邸,不許。

  甲申,以知代州張齊賢為刑部侍郎、樞密副使。先是,宰相趙普奏疏言:“國家山河至廣,文軌雖同,干戈未息,防微慮遠,必資通變之材。去年北師入邊,生靈受弊。萬乘軫焦勞之慮,千官無翊贊之功,同僚共事,無非謹畏清廉,唯于獻替之時,稍存緘默,寧濟急須!竊見工部侍郎張齊賢,數年前特受圣知,升于密地,公私識者盡謂當才,不期歲月未多,出為外任。臣在鄧州日,雖聞消息,未測緣由;向來微有傳聞,或云奏對過當。凡言大事,須有悔尤,其如義士忠臣,不顧身之利害,奸邪正直,久遠方知。齊賢素蘊機謀,兼全德義,從來差遣,未盡器能,慮淹經國之才,弗副濟時之用,如當重委,必立殊功。臣此疏特乞留中,免貽眾怒。”復以札子言:“齊賢德義,素為鄉里所推,中外卿士無出其右。臣慚無致主之能,但有薦賢之志,朝行夕死,是所甘心。”帝納其言,故有是命。

  以鹽鐵使張遜為僉署樞密院事。

  戊子,有彗出東井,凡三十日。帝避正殿,減常膳。司天言妖星為滅遼之象;趙普上疏,謂此邪佞之言,不足信,帝嘉納之。

  威虜軍糧饋不繼,遼人欲窺取之,詔定州路都部署李繼隆發鎮、定大軍護送軍糧數千乘。遼裕悅耶律休格聞之,率精銳數萬騎來邀,北面緣邊都巡檢浚儀尹繼倫,屬領步騎千馀人按行塞上,遇之,休格不擊而過,徑襲大軍。繼倫謂麾下曰:“彼視我猶魚肉耳。彼捷還,則乘勝驅我北去;不捷,亦且泄怒于我,我輩無遺類矣!為今日計,當卷甲銜枚襲其后。彼銳氣前趨,不虞我之至,力戰而勝,足以自樹,縱敗,猶不失忠義。豈能泯然為北地鬼乎?”眾皆憤激從命。繼倫因令軍中秣馬,會夜,遣人持短兵潛躡其后。行數十里,至唐州徐河,天未明,休格去大軍四五里,繼倫列陳于城北以待之。敵方會食,既食,將進戰,繼倫出其不意急擊之,殺其大將一人,眾遂驚亂。休格食未竟,棄匕箸走,為短兵中其臂,創甚,乘善馬選遁。遼師望見大軍,遂潰,自相蹂踐死者無數。繼隆與鎮州副都部署范廷召追奔過徐河十馀里,俘獲甚眾。定州副都部署孔守正又與遼人戰于曹河之斜村,斬其帥大盈等。遼人自是數年不大舉南下,以繼倫面黑,相戒曰:“當避黑面大王。”丁未,授繼倫洛苑使、領長州刺史,巡檢如故。

  初,命李繼隆等發兵護送威虜軍饋餉,戶部郎中張洎復奏封事曰:“古者筑城聚眾,蓋所以控要害之地,制邊騎之侵,故周城朔方,漢取河湟,唐筑受降、臨涇等城,即其事也。今威虜軍等置在平川,地非險阻,帶甲之士不滿萬人,徒分兵熱,何益邊防!今敵兵入境,阻絕糧道,而王師遽出,三鎮之眾,冒炎酷,陟郊坰,充防護軍儲之役,本無斗心。以援送怠惰之師,當北敵輕揚之騎,且行且戰,必貽敗衄。一軍小卻,眾或隨之,則威虜等軍望風而自下矣。安危事勢,昭然可觀,宜因此時,乘大軍之勢,保全士旅,拔壘而旋。如是,則三鎮之眾,出既有名,威虜等軍免覆亡之禍矣。方今河朔未寧,控御之方,宜舉其要。臣以為凡在邊境軍壘,其甲卒不滿三萬人以上者,宜從廢罷,既省供給,又免吞侵。以所管之師外隸緣邊大鎮,甲兵既聚,士馬自強,與夫分兵邊邑,坐薪待然,豈可同年而語也!”

  八月,丙辰,大赦。是夕,彗沒。

  先是,帝遣使取杭州釋迦佛舍利塔置闕下,度開寶寺西北隅地,造浮圖十一級以藏之,上下三百六十尺,所費億萬計,前后俞八年,癸亥,工畢,備極巧麗。知制誥田錫上疏云:“眾以為金碧熒煌,臣以為涂膏釁血。”帝亦不怒。

  庚午,遼放進士高正等二人。

  九月,戊子,以知制誥王化基權御史中丞。帝嘗召至便殿,問以邊事,化基曰:“治天下猶植樹焉,所患根本未固;根本固則枝干不足憂。今朝廷治,邊鄙何患乎不安?”帝然其言。

  詔:“今朝官有明于律令格式者,許上書自陳,當加試問,以補刑部、大理寺官屬,三歲遷其秩。”

  自河北用兵、切于饋餉,始令商人輸芻糧塞下,酌地之遠近而優為其直,執交券至京師,償以緡錢,或移文江、淮給茶鹽,謂之折中。有言商人所輸多弊濫者,因罷之,歲損國用殆百萬計。冬,十月,癸酉,復令折中如舊。又置折中倉,聽商人輸粟京師而請茶鹽于江、淮,命膳部員外郎范正辭等掌其出納。每百萬石為一界,祿仕之家及形勢戶不得輒入粟,御史臺糾之。會歲旱,罷。

  靜難節度使趙保忠加同平章事。

  帝以歲旱減膳,遍走群望,皆弗應。是夕,手詔賜宰相趙普等,言:“自星變以來,久愆雨雪。朕當與卿等審刑政之闕失,念稼穡之艱難,恤物安民,庶祈眷佑。”時普被疾請告,即以授呂蒙正等。壬申,蒙正等詣長春殿謝曰:“臣等調燮無狀,乞依漢制策免。”帝慰勉之。知制誥王禹偁上疏:“乞自乘輿服御以下至百官俸料,非宿衛軍士,邊庭將帥,悉第減之。外則停歲市之物,內則罷工巧之技。但以感人心,召和氣,變災為福,惟圣人行之。”

  中書門下言:“所錄《時政記》,緣皇帝每御前殿,樞密以下先上,宰臣未上,所有宣諭圣語,無由聞知,慮成漏略。乞差樞密副使二人逐旋鈔錄,送中書同修為一書,以授史官。”《樞密院時政記》蓋始此。

  十一月,辛丑,鎮州都部署、宣徽南院使郭守文卒。守文沉靜有謀,自曹彬等敗,契丹乘勝深入,命守文鎮常山以經略之。守文既卒,有中使適從北邊來,言武夫悍卒咸為流涕。帝曰:“何以致此?”對曰:“守文得俸祿,皆市牛酒以犒軍士,卒之日,家無馀財。”帝嗟惜良久,即賜其家錢五百萬,仍錄其子。

  十二月,庚申,詔省尊號,只稱皇帝。趙普、呂蒙正固請復舊,帝不許。戊辰,群臣上‘法天崇道文武’六字,詔去‘文武’,馀從之。

  自秋徂冬不雨,知制誥田錫上言:“此實陰陽不和,調燮倒置,上侵下之職而燭理未盡,下知上之失而規過未能。”疏入,帝及宰臣皆不悅,出錫知陳州。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圣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淳化元年(遼統和八年)

  春,正月,戊寅朔,帝御朝元殿受冊尊號,曲赦京城系囚,改元。

  己卯,改乾明節為壽寧節。

  太保兼侍中趙普病篤,三上表致政。戊子,以普為西京留守兼中書令。

  庚寅,遼主命決滯獄。

  二月,丁未朔,除江南、兩浙、淮西、嶺南諸州漁禁。

  己酉,改大明殿為含光殿。

  賜諸路印本《九經》,令長吏與眾官共閱之。

  登州饑,詔賑之。

  三月,癸丑,江州言:“德安縣民陳競,十四世同居,老幼千二百馀口,常苦食不足。”令歲貸官米二千石。

  自趙普罷,呂蒙正以寬簡居相位,辛仲甫從容其間,政事多決于王沔。沔敏辨,善敷奏,然性苛刻,不以至誠待人,群臣謁見,必甘言以啖之,皆喜過望;既而進退非允,人多怨之。

  丁巳,賜太子中允陳省華及其子光祿寺丞、直史館堯叟五品服。先是堯叟舉進士,中甲科,占謝,詞氣明辨。帝問宰相:此誰子?”呂蒙正等以省華對。省華時為樓煩令,即召見,擢太子中允。至是父子又同日面賜章服。

  乙酉,遼城杏堝,以所俘邊民實之。

  是月,夏州敗李繼遷。

  夏,四月,丙午朔,遼嚴州刺史李壽英有惠政,部民請留,從之。

  庚午,遼以歲旱,賑諸部饑。

  五月,庚寅,女真宰相阿哈貢于遼,封順化王。

  辛卯,令刑部署詳覆官六員,專閱天下所上案牘,勿復遣鞫獄吏。置御史臺推勘官二十人,并以京朝官充。若諸州有大獄,則乘傳就鞫,陛辭曰,帝必諭之曰:“無滋蔓,無留滯。”還,必召問所推事狀。著為定令。

  五月,甲午,詔:“致仕官有曾歷中外職任者,給半俸,以它物充。”

  國初錢文曰“宋通元寶”。乙未,改鑄“淳化元寶”錢,帝親書其文,作真、行、草三體。自后每改元必更鑄,以年號元寶為文。

  丙申,遼括民田。

  六月,丙午,罷中元、下元張燈。

  秋,七月,庚辰,遼改南京熊軍為神軍。遼人謀南侵,使詣北岳廟卜之,神不許,遼人怒,縱火焚廟而去。

  丁酉,以御制詩文藏于秘閣。

  是月,吉、洪、江、蘄、河陽、隴城大水,開封、陳留、封丘、酸棗、鄢陵旱,賜今年田租之半,開封特給復一年。京師貴糴,遣使開廩,減價分糶。

  八月,癸卯朔,秘書監李至與右仆射李昉、吏部尚書宋琪、左散騎常侍徐鉉及翰林學士、諸曹侍郎、給事、諫議、舍人等秘閣觀書。帝聞之,遣使就賜宴,大陳圖籍,令縱觀;翼日,又詔權御史中丞王化基及三館學士并賜宴秘閣。先是藏御制詩文于秘閣,又遣使詣諸道購募古書、奇畫及先賢墨跡,數歲之間,獻圖籍于闕下者,不可勝計。乃詔史館,盡取天文、占候、讖緯、方術等書五千一十卷,并內出古畫、墨跡一百十四軸,悉藏秘閣。

  乙巳,令左藏庫籍所掌金銀器皿之屬,悉毀之。有司言:“中有制作精巧者,欲留以備進御。”帝曰:“汝以奇巧為貴,我以慈儉為寶。”卒皆毀之。帝性節儉,退朝,常著華陽巾,布褐、條,內服為絁絹,咸累經浣濯,乘輿給用之物,無所增益焉。

  癸亥,李至上疏言:“秘閣自創置之后,載經寒暑,而官司所處未有定制。望降明詔,令與三館并列,敘其先后,著為永式。”帝可其奏,列秘閣次于三館。

  己巳,禁川、峽、嶺南、湖南殺人祀鬼,州縣察捕,募告者,賞之。

  九月,乙亥,北女真四部請附于遼。

  戊寅,崇儀副使郭載言:“臣前任使劍南,見川、峽富人多召贅婿,與所生子齒,死則分其財,故貧人多出贅,甚傷風化而益爭訟,望禁之。”詔從其請。

  冬,十月,乙巳,以同州觀察推官河南錢若水為秘書丞、直史館。若水初佐同州,知州性褊急,數以胸臆決事不當,若水固爭不能得,輒曰:“當陪俸贖銅耳。”已而奏案果為朝廷及上司所駁,州官皆以贖論。知州愧謝,然終不改。有富民失女奴,其父母訟于州,命錄事參軍鞫之。錄事嘗貸錢于富民不獲,乃劾富民父子數人共殺女奴,棄尸水中,遂失其尸,罪皆應死。富民不勝拷掠,自誣服。獄具上,州官審覆,皆以為實。若水獨疑之,留其獄數日不決,密使人訪女奴,得之,引以示其父母,皆泣曰:“是也。”富民父子賴以得免。知州欲論奏其功,若水固辭。帝亦聞其名,會寇準薦若水文學高第,召試學士院,而命以此官。

  乙丑,賜知白州蔣元振絹三十匹、米五十石。丙寅,賜知鄆州須城縣姚益恭絹二十匹、米二十石。

  元振清苦厲節,親屬多貧,不能贍養,聞嶺南物賤,因求其官,寄家潭州,盡留俸祿供給,元振啜菽飲水,縫紙為衣;為政簡易,民甚便之。秩滿遷,轉動使乞留,凡七八年不得代。益恭初為興國軍判官,以清干聞;召赴闕,老幼千馀人遮道,不得發,益恭夜開城門遁去。其在須城,鞭撲不用,境內大治,民數千人三遮轉動使乞留。至是采訪使各言其狀,故有是賜。

  十一月,丁丑,知安州、侍御史李范上言:“故殿中丞、通判州事高麗金行成疾革,召臣及州官數人至其臥內,泣且言曰:‘外國人任中朝為五品官,佐郡政,被病且死,無以報主恩,泉下亦有遺恨。二子宗敏、宗約皆幼,家素貧,無它親可倚,行委溝壑。’既死,其妻誓不嫁,養二子,織屨以自給。臣竊哀之。”詔以宗敏為太廟齋郎,俾安州月以錢三千、米五石給其家,長吏常歲時存問,無令失所。

  時群臣升殿奏事者,既可其奏,皆得專達于有司,頗容巧妄。十二月,左正言、直史館歙人謝泌,請自今凡政事送中書,機事送樞密院,財貨送三司,覆奏而后行。辛丑,詔從泌請,遂著為定制,中外所書疏亦如之。

  大理寺丞王濟為刑部詳覆官,屢上封事。帝一日顧問左右:“刑部有好言事者為誰?”左右以濟對,帝遂命通判鎮州。牧守多勛舊武臣,倨貴陵下,濟未嘗撓屈。戍卒頗恣暴不法,夜或焚民舍為盜,濟廉得,立斬之,馳奏其事,帝大喜。都校孫進,使酒無賴,毆折人齒;濟不俟奏,杖脊送闕下,軍府畏肅。連三詔褒獎焉。

  庚戌,遼封李繼遷為夏國王。

  遼同政事門下平章事室昉請致政,遼主命入朝,免拜,賜幾杖。太后遣閤門使李從訓持詔勞問,令常居南京,封鄭國公。

  是歲,遼放進士鄭云從第二人。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圣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淳化二年(遼統和九年)

  春,正月,丙子,遣商州團練使翟守素帥兵援趙保忠于夏州。

  遼禁私度僧尼。先是晉國公主建佛寺于南京,遼主許賜額,室昉奏曰:“詔書悉罷無名寺院,今以公主請賜額,不惟違前詔,恐此風愈熾。”遼主從之。

  乙酉,置內殿崇班、左右侍禁,改殿前承旨為三班奉職。

  遼室昉等進《實錄》二十卷;遼主手詔褒之,加昉政事令,賜帛六百匹。

  戊子,遼選南侵降卒五百人為宣力軍。

  辛卯,遼免三京諸道租,仍罷括田。

  二月,丁未,遼以涿州刺史耶律旺陸為特里袞。

  帝修正殿,頗施采繪,左正言謝泌上疏諫;癸丑,命悉去采繪,涂以赭堊。

  監察御史祖吉,坐知晉州日為奸贓棄市。

  丁巳,涼州觀察使、判雄州事下邳劉福卒,贈太傅、忠正節度使。福武人,不知書,御下有方略,為政簡易。在雄州五年,境內寧謐,百姓遮轉運使,愿追述治跡,以其狀聞,詔許立遺愛碑。諸子常勸福建大第,福怒曰:“我受祿甚愿,足以僦舍自庇。汝曹既無尺寸功,豈可營居第為自安計乎!”卒不許。歿后,帝聞其言,以白金五千兩賜其子,令市宅以居焉。

  三司嘗建議劍外賦稅輕,詔監察御史張觀乘傳按行諸州,因令稍增之。觀上疏言:“遠民易動難安,專意撫之,猶慮其失所,況增賦以擾之乎?”帝深然其言,因留不遣。其后觀復上疏言:“臣竊見陛下天慈優容,多與近臣論政,德音往復,頗有煩勞。至于有司職官,承意將順,簿書叢脞,咸以上聞,豈徒褻讀至尊,實亦輕紊國體。愿陛下所斷之暇,宴息之馀,體貌大臣,與之揚榷,使沃心造膝,極意論思,則治體化源,何所不至!豈與校量金谷,剖析毫厘,以有限之光陰役無涯之細務者可同年語哉!”帝覽而善之,召賜五品服,以為度支判官。

  閏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以鄭文寶為陜西轉運副使,許便宜從事。會歲歉,文寶誘豪民出粟三萬斛,活饑者八萬六千馀人。

  壬申,遼遣翰林承旨邢抱樸、三司使李嗣、給事中劉京、政事舍人張翰、南京副留守吳浩分決諸道滯獄。

  庚辰,以瀛州防御使安守忠知雄州。守忠嘗與僚屬宴飲,有軍校謀變,衷甲及門。閽吏狼狽入白,守忠言笑自若,徐顧坐客曰:“此輩酒狂耳,擒之可也。”人服其量。

  己丑,詔:“京城無賴輩蒱博,開柜坊,屠牛馬驢狗以食,銷鑄銅錢為器用雜物,令開封府戒坊市,謹捕之。犯者斬,匿不以聞及居人邸舍僦與惡少為柜坊者同罪。”

  是月,命翰林學士賈黃中、蘇易簡領差遣院,李沆同判吏部流內銓。學士領外司,自此始也。

  三月,庚子朔,遼賑室韋、烏古諸部饑。戊申,遼復令庫部員外郎馬守琪、倉部員外郎祁正、虞部員外郎崔祐、薊北縣令崔簡等分決諸道滯獄。甲子,遼主如南京。

  乙丑,辛仲甫罷參知政事。

  己巳,帝以歲旱蝗,詔呂蒙正等曰:“元元何罪,大譴如是,蓋朕不德之所致也。卿等當于文德殿前筑一臺,朕將暴露其上,三日不雨,卿等共焚聯以答天譴。”蒙正等惶恐謝罪,匿詔書。翼日而雨,蝗盡死。

  先是帝召近臣問時政得失,樞密直學士冠準對曰:“《洪范》天人之際,其應如影響。大旱之證,蓋刑有所不平。頃者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賕,贓數萬計。吉既伏誅,家且籍沒;而淮以參知政事沔之母弟,止杖于私堂,仍領定遠主簿。用法輕重如是,亢之咎,殆不虛發也。”帝大悟,明日,見沔,切責之。

  是月,翰林學士宋白等上《新定淳化編敕》三十卷。

  夏,四月,庚午朔,詔罷端州歲貢石硯。

  辛巳,以樞密副使張齊賢、給事中陳恕并參知政事,僉署樞密事張遜為樞密副使,樞密直學士溫仲舒、冠準并為樞密副使,張宏罷為吏部侍郎。宏性懦謹,無它策,居內庭,見胥吏必先勞揖。性吝嗇,好聚蓄,不為時所重。仲舒,河南人也。

  初,王沔與張齊賢同掌樞務,頗不協。齊賢出守代州,沔遂為副使、參知政事。陳恕筦鹽鐵,性苛察,亦嘗與沔忤。于是齊賢與恕并在中書,沔不自安,慮官屬有以中書舊事告二人者。己丑,左司諫王禹偁上言:“請自今群官詣宰相及樞密院使并須朝罷于都堂請見,不得于本廳延接賓客,以防請托。”沔喜,即白帝施行之,仍令御史臺宣布中外。

  左正言謝泌上言:“伏睹明詔,不許兩府接見賓客,是疑大臣以私也。天下至廣,萬機至繁,陛下以聰明寄于輔臣,茍非接見群官,何以悉知外事!古人有言曰:‘疑則勿用,用則勿疑。’若國祚衰季,強臣擅權,當此之時,可以為慮。今陛下鞭撻宇宙,總攬豪杰,朝廷無巧言之士,方面無姑息之臣,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奈何疑執政大臣,為衰世之事乎?使非其人,當斥而去之;既得其人,任之以政,又何疑也!設若杜公堂請謁之禮,豈無私室乎?塞相府請求之門,豈無它徑乎?此非陛下推赤心以待大臣、大臣展四體以報陛下之道也。王禹偁昧于大體,妄率胸臆,以蔽聰明,狂躁之言,不可行用。”帝覽奏嘉嘆,即命追還前詔,仍以泌所上表送史館。

  五月,庚子,置諸路提點刑獄官。

  乙巳,復置折博倉。

  左正言謝泌,數論時政得失,帝嘉其忠藎,丙辰,擢右司諫,賜金紫,并錢三十萬。泌一日得對便殿,帝復面加賞激,泌謝曰:“陛下從諫如流,故臣得以竭誠。昔唐末有孟昭圖者,朝上諫疏,暮不知所在。前代如此,安得不亂!”帝動容久之。

  六月,甲戌,忠武節度使、同平章事潘美卒。贈中書令,謚武惠。

  乙酉,汴水決浚儀縣,壞連堤,泛民田。帝昧旦乘步輦出乾元門,宰相、樞密使迎謁于路,上謂曰:“東京養甲兵數十萬,居人百萬家,轉漕仰給在此一渠水,朕安得不顧!”車駕入泥淖中,行百步,從臣震恐。殿前都指揮使戴興捧承步輦出泥淖中。詔興督步卒數千塞之。日未昧而堤岸屹立,水勢遂定,始就次,大官進膳,親王近臣皆泥濘沾衣。知縣事宋炎,亡匿不敢出,帝特赦其罪。

  是月,遼南京霖雨傷稼。

  秋,七月,癸卯,遼通括戶口。

  乙巳,遼詔諸道舉才行,察貪酷,撫高年,禁奢僭,有歿于王事者,官其子孫。

  李繼遷聞翟守素將兵來討,恐懼,奉表歸順。丙午,授繼遷銀州觀察使,賜以國姓,名曰保吉。趙保忠又薦其親弟繼沖,帝亦賜姓,改名保寧,授綏州團練使;封其母罔氏西河郡太夫人。

  帝飲恤庶獄,慮大理、刑部吏舞文巧詆,八月,乙卯,置審刑院于禁中,以樞密直學士楚丘李昌齡知院事,兼理詳儀官六員。凡獄具上奏者,先由審刑院印訖,以付大理寺、刑部斷覆以聞,乃下審刑院詳議,申覆裁決訖,以付中書,當者即下之,其未允者,宰相復以聞,始命論決。

  丁亥,并州言契丹四百馀口內附。帝因謂近臣曰:“國家若無外擾,必有內患。外憂不過邊事,皆可預防;惟奸邪無狀,若為內患,深可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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