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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 喜歡黑夜的人

  定安軍在大營之外最遠的一個烽火臺,是在四十里之外。誠如王半斤的預料,這個烽火臺的守軍只有三十個人。兩座帳篷,一座堆滿了柴禾的烽火臺,占地雖小,人員雖少,但作用之重要毋庸置疑。

  一講到烽火臺,人們往往會想起為了讓美妞兒笑一個而耍了一坨諸侯的周幽王。在男人們眼里,周幽王無疑是一個敗家仔。為了取悅自己的女人不惜丟掉整個江山,可以說對不起其列祖列宗。當然,如果說周幽王先生想到了自己的突發奇想會導致那么悲慘的結局,估摸著即便他再羅曼蒂克也不會點火玩了。但是在女人們眼里,往往把周幽王看成一個好男人。為了讓自己的女人能夠開心一下,就算敗光了家產也在所不惜。

  很好的情人,不是嗎?

  結婚,你別逗了,當老娘白癡啊!

  周幽王是個好情人,沒錯,多金,天下的錢都是他家的。權利,嗯,這個就不必說了。至于是否帥氣…在周朝不能確定,反正在現代,如果擁有前兩個條件的話,就是一頭豬也不會缺少母豬組隊來求寵幸,說不定其中還有野豬,豪豬,荷蘭豬這樣的洋妞兒…

  三十個士兵分作六隊,沒隊輪值兩個時辰,晝夜不斷。他們的任務,就是一旦發現敵情后就點燃狼煙傳遞警訊。

  關于狼煙,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解釋。

  新華字典中關于狼煙的解釋是,古代報警的猛火,據說用狼糞燃燒。狼煙,在辭典中最初的解釋就是狼糞燃燒而冒出來的濃煙。據說那個時候戍邊的將士很難搞到引火用的牛糞,于是就用撿來的狼糞代替之。由此可見,第一,那個時候已經充分認識到了糞便的作用絕不僅僅是當養料。第二,狼糞比牛糞好撿。

  而在狼圖騰一書中,作者詳細分析后得出的結論是,狼煙跟狼糞沒有一毛錢的關系。書中認為,狼煙,之所以如此叫法,其實意思就是…狼來了。草原民族視狼為圖騰,看不起農牧耕織羊性漢人。而漢人也往往視草原人為茹毛飲血的野狼,一點好感都沒有。點燃烽煙的意思就是,信奉狼的野蠻人來了。

  不過很有意思的是,北宋的錢易云記載說:凡邊疆放火號,常用狼糞燒之以為煙,煙氣直上,雖烈風吹之不斜。烽火常用此,故謂之曰狼煙。明朝,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中記載:狼腸直,故邊塞以狼矢為煙。(文學功底淺薄,故不解,矢與屎同意?)而宋代的《武經總要》中,則詳細介紹了如何制造狼煙,材料多達十幾種,應該是差不多就是真實的資料了。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在明朝戚繼光所著的文獻里可以看出,那個時候北方的狼是很多很多的。

  不管怎么說,這在當時是一種很有效的通訊手段。

  守烽火臺的任務是無聊的單調的,在荒郊野地里,守護著這一座簡易的烽火臺就是他們的使命。他們不能遠離,每日守在這巴掌大的地方。一開始還有袍澤運糧食過來,慢慢的,也不知道是袍澤們忘記了他們的存在,還是因為戰事吃緊,抽調不出人手來送糧。反正從六七天前開始,他們的糧草就斷了。他們更相信,或許…大本營那邊已經沒有多少糧草了。忠于職守的周軍士兵并沒有撤回大本營,而是開始了自給自足的生活。三十個人,每天抽出十五個人出去打獵,找糧食,維持著生存,也維持著軍人的尊嚴。

  他們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還會持續多久,或許,即便冀州被攻破大軍進入冀州城,也不會有人記得在這個地方還有他們這樣三十個風餐露宿的士兵在堅守著自己的崗位。他們都是小人物,在那些大人物們眼里無足輕重死不足惜的小人物。雖然那些大人物們安排他們在這里守著,但心里卻想不起他們的存在。

  重視他們的,反而是敵人。

  今天他們的運氣不錯,劉姓隊正親自帶著十四個兄弟分作兩隊出去打獵,雖然平原上大野獸極少,但正是夏季,齊人高的野草地里還是有不少小動物。當然,抓上幾條手臂粗細的蛇熬一鍋蛇羹也是很享受的事。這次狩獵,打來的獵物最起碼夠吃兩天的,這讓劉姓隊正平日里緊鎖著的眉頭稍微舒展開來一些。戰爭已經打得足夠久了,來之前大家誰都沒有預料到冀州這么難攻破。雖然整日在荒郊野地里野人一般活著,但好歹比攻城送死去要強得多,不是嗎?

  他總是這樣安慰自己。

  “隊正!”

  一個才十六歲的小伙子笑著跑過來,拎著一只肥得流油的野兔一邊跑一邊說道:“隊正,你說這兔子怎么這么肥?”

  劉姓隊正笑著說道:“荒了的田里有的是食物,這些小東西整天吃飽了睡睡飽了吃,不肥才怪呢。”

  “呸!”

  那小伙子啐了一口吐沫說道:“咱們在這里饑一頓飽一頓的,這些小東西卻吃的連跑都跑不動了。養得這么肥,該著給咱們填肚子用!”

  他舔了舔嘴唇說道:“就是沒有鹽巴,這兔子這么肥,烤起來還不得流油?要是能灑上一點鹽巴,想想就他奶奶的香!”

  劉姓隊正在那小伙子的頭盔上敲了一下笑罵道:“整日就知道吃!烤肉?想都別想!若是燉一鍋湯夠大伙每人喝一碗的,烤著吃夠幾個人吃的?”

  “今天打的獵物不少…”

  那少年撇了撇嘴,對隊正的小氣低聲抗議著。

  “是不少,省著點夠咱們三十個兄弟吃上三日的。你想想,咱們已經在這個破地方待了多久了?附近的活物基本上快被咱們吃光了,出來打獵的路程越來越遠。這仗還不知道什么時候能打完,不省著點,能行?”

  那少年嘆了口氣道:“想阿娘了做的飯了,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回家去。”

  “隊正,你有婆娘嗎?”

  “沒有,曾經村上老李家給我說過一個媒,只是后來被抓了丁,一走就是四年,也不知道那姑娘什么摸樣,嫁人了沒有。咋?你小子想女人了?毛都還沒長全呢,心思倒是野了。”

  “我才沒!我只是覺著,等這次打完仗回去以后,也該讓阿娘托人給我張羅一個媳婦了。誰知道下次出征,還能不能活著回去?不孝有三無后為大,我家就我這么一個獨苗,總得傳宗接代不是?要是有了娃,就算以后戰死在沙場上,最起碼給我們家留下了根。”

  隊正呸了一口道:“少他媽的說不吉利的話,咱們兄弟一起出來,就他娘的一起回去。等破了冀州城發了軍餉,老子帶你去城里青樓逛一圈,先讓你把童子雞破了再說!”

  “那…那怎么成!”

  少年的臉一紅,吶吶的說道:“阿娘說過,要行得正坐得直,不能干傷天害理的事!”

  “你個傻小子,帶你去逛樓子是照顧她們的生意,是做善事,怎么就傷天害理了?”

  兩個人正說著,劉姓隊正忽然臉色一變,停下腳步,同時下令所有人原地戒備。

  “咋了?”

  少年下意識的握緊了腰畔的橫刀,緊張的問道。

  劉姓隊正抽了抽鼻子,臉色很難看的說道:“有血腥味,營地…出事了。”

  “我…我咋聞不到?”

  “你沒殺過人,不知道血是什么味道。”

  隊正的臉色越來越難看越來越凝重,看著十幾米外的營地擺了擺手,示意大家包抄過去。營地里看起來很安靜,也沒有看到尸體,可是不知道為什么,大家似乎都嗅到了一股越來越濃烈的血腥味。

  十五個人,分作三個方向往營地小心翼翼的包抄了過去。打來的獵物被丟棄在地上,還活著的蛇從口袋里鉆出來,蜿蜒著慌張的爬進草叢里逃命去了。他們的手都有些微微的顫抖著,不知道在營地里會有什么樣的危險等著他們。隨著漸漸的接近,那股血腥味已經濃烈到能鉆進鼻子里一樣。

  轉過一座帳篷,眾人的腳步驟然停了下來,所有人都僵立在當場,每個人的臉都變得慘白無比。

  十五具尸體,還在淌著血,被人堆成了一座小塔。用尸體搭起來的塔,如此的觸目驚心。

  一個身穿黑色長袍的男人,正坐在尸體堆邊上安靜的擦著手里的鋼刀。見周軍圍了上來,那黑袍男人抬起頭,露出雪白的牙齒笑了笑:“歡迎回家。”

  “跑!”

  劉姓隊正下達的命令不是戰斗,而是跑!

  “分開跑!必須有人活著回到大營去報信!有敵人從左翼來!”

  他知道,現在再想去點燃烽火是不可能了。敵人殺光了留守的士兵,肯定也不會放任他們去點燃烽火的。而且,敵人能殺死另外十五個袍澤,就一定有實力殺死他們這十五個人。即便遇到了生死危機,身為一名軍人,他第一件想到的事,是回大營報信。

  正如他推測的那樣,敵人有實力將他們殺光,而且…絕對不會留下情面。

  四個身穿黑色長袍,袖口和領口著繡著銀色紋路的男人從帳篷里沖出來,開始沉默的冷漠的追殺這些定安軍士兵,十五個人,最遠的一個也只跑出去二十幾米就被砍翻在地。那劉姓隊正只來得及劈出去一刀,可是胳膊才抬起來,他的咽喉就被一名黑衣人冷冰冰的刀鋒切斷,他揚起來的手臂無力的垂了下去,然后,他模糊的感覺到自己被那人拖著腳拉了回去,丟在那堆尸體上。

  坐在石頭上的黑袍男子將長刀收回背后的刀鞘里,看著那血淋淋的三十具尸體伸了一個懶腰,有些無奈的說道:“走吧,天黑前還要再走十里路去屠下一個烽火臺,這樣的任務,還真是有些無聊呢。”

  一個銀衣監察衛伸手抹去濺在臉上的一滴血:“黑夜嗎?我喜歡黑夜。”

  背負著足有一米五長的長刀,領頭的黑袍男子笑了笑:“我也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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